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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具有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家"。从早期郡区制、自治市制度、地方法庭制度和治安法官制度的形成,到英国地方自治主体逐渐规范和三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的日益完善,再经过撒切尔和布莱尔政府的地方政府改革,使英国的地方自治体制中蕴含着更多地方治理的内涵,并使当代英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面临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