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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对中职教育的日益重视,中职在校生的规模越来越大,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现状,直接关系到职业学校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民主法治化的进程。本文通过分析当前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探讨新形势下中职生法律意识的教育架构——“三化”对策。
关键词:中职生;法律意识;教育架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中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任务。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环节,加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可造就一代守法公民,而且还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中职生加强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新一代建设者,而法律意识的培育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中职生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职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育,是培养中职生综合素质构建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我国职业教育现阶段制定的总体目标是“做人+技能”教育。中职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对社会生活和法律意识还缺乏系统的认识,很少能具备从法的角度去认识社会和体验人生的能力和素质。而另一方面,中职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如果法律意识跟不上 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就很容易影响其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2当前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
2.1法律信仰缺乏
由于教育、法治现状等原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和稳定,中职生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大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2.2法律知识不足,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低
中职生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由于是中考失败者,追溯其中考失败的原因不难发现,他们在校期间有许多不良行为,而这些不良行为作为初等教育只从纪律的角度进行灌输,并未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提醒,导致中职生对自己的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尚未认识,对自己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不很了解。总体而言,现阶段中职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
3建立基于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的教育架构对策
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要想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通过“三化”,一是教化,即通过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来丰富中职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二是默化,即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和健康的网络等各种环境对中职生潜移默化的熏陶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三是内化,即通过加强实践环节使中职生所学的法律知识能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并最终转化为自身的法律能力。
3.1树立综合素质教育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可能有思想观念指导下的实践行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经济的竞争和合作日益加深,知识经济的端倪已经凸显,这对新世纪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但要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有道德知识、法律知识、心理知识等综合素质。因此,应继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的思想。
3.2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
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一切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主体,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任何不尊重和损害别人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因此在学校法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采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来规范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加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教师良好的师德,使学生处在一个充满希望与爱心、精神愉快又放松的环境里。同时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应该满堂灌,而是讲方法,讲思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开展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把法制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3.3改善课堂教学环节
在教学模式上,应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更应注重法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做到“授之以应鱼,不如授之以渔”,把案例教学贯穿始终,案例应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讲解他们所关心,注重的问题,引起他们的共鸣,并提高他们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力求用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在教学方法上,要致力于教学方法的创新,将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运用于法律基础教学, 将教学内容和典型案例制成多媒体课件,增强其直观性,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学的效果。
3.4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3.4.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治校,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通过法律、规章制度和必要的纪律约束规范师生的行为,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纠”,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使法律的权威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并产生强烈的法律效应,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职校生法制律教育的需要。
3.4.2充分利用校园环境设施和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如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视以及校报等工具及时的传播法律知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校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定时曝光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及处理结果,及时宣传表扬在学法、护法中表现积极的学生。同时要拓展第二课堂活动。此外,还可以广泛关注“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5重视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人生初期可起到“开天辟地”的导向作用。家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另一重要场所,对学生的最终成才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现在,由于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少数家长从溺爱发展到纵容,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极其不利,同时又与学校的素质教育相抵触。因此,家长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其以积极的心态和极强的法律观念迎接人生的挑战。
总之提高职校生的法律意识非常重要非常紧迫。学校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法律教育大环境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才能造就新一代的四有新人。
参考文献:
[1]阎弘宇,杨海燕.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J]教育纵横,2006(12):55-56
[2]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中职生;法律意识;教育架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中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任务。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环节,加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可造就一代守法公民,而且还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中职生加强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新一代建设者,而法律意识的培育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中职生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职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育,是培养中职生综合素质构建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我国职业教育现阶段制定的总体目标是“做人+技能”教育。中职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对社会生活和法律意识还缺乏系统的认识,很少能具备从法的角度去认识社会和体验人生的能力和素质。而另一方面,中职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如果法律意识跟不上 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就很容易影响其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2当前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
2.1法律信仰缺乏
由于教育、法治现状等原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和稳定,中职生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大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2.2法律知识不足,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低
中职生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由于是中考失败者,追溯其中考失败的原因不难发现,他们在校期间有许多不良行为,而这些不良行为作为初等教育只从纪律的角度进行灌输,并未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提醒,导致中职生对自己的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尚未认识,对自己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不很了解。总体而言,现阶段中职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
3建立基于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的教育架构对策
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要想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通过“三化”,一是教化,即通过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来丰富中职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二是默化,即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和健康的网络等各种环境对中职生潜移默化的熏陶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三是内化,即通过加强实践环节使中职生所学的法律知识能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并最终转化为自身的法律能力。
3.1树立综合素质教育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可能有思想观念指导下的实践行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经济的竞争和合作日益加深,知识经济的端倪已经凸显,这对新世纪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但要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有道德知识、法律知识、心理知识等综合素质。因此,应继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的思想。
3.2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
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一切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主体,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任何不尊重和损害别人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因此在学校法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采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来规范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加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教师良好的师德,使学生处在一个充满希望与爱心、精神愉快又放松的环境里。同时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应该满堂灌,而是讲方法,讲思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开展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把法制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3.3改善课堂教学环节
在教学模式上,应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更应注重法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做到“授之以应鱼,不如授之以渔”,把案例教学贯穿始终,案例应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讲解他们所关心,注重的问题,引起他们的共鸣,并提高他们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力求用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在教学方法上,要致力于教学方法的创新,将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运用于法律基础教学, 将教学内容和典型案例制成多媒体课件,增强其直观性,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学的效果。
3.4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3.4.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治校,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通过法律、规章制度和必要的纪律约束规范师生的行为,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纠”,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使法律的权威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并产生强烈的法律效应,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职校生法制律教育的需要。
3.4.2充分利用校园环境设施和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如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视以及校报等工具及时的传播法律知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校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定时曝光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及处理结果,及时宣传表扬在学法、护法中表现积极的学生。同时要拓展第二课堂活动。此外,还可以广泛关注“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5重视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人生初期可起到“开天辟地”的导向作用。家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另一重要场所,对学生的最终成才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现在,由于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少数家长从溺爱发展到纵容,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极其不利,同时又与学校的素质教育相抵触。因此,家长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其以积极的心态和极强的法律观念迎接人生的挑战。
总之提高职校生的法律意识非常重要非常紧迫。学校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法律教育大环境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才能造就新一代的四有新人。
参考文献:
[1]阎弘宇,杨海燕.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J]教育纵横,2006(12):55-56
[2]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