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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著名的教育家卢梭在其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论述了人性论的含义,阐明了“教育必须顺应儿童的天性”的道理。卢梭对于人性论问题有着独特的见解,人性论是他教育思想的基础,从人性论这个切入点能够让我们更好的解读卢梭的教育思想,重新挖掘其教育思想的精髓。
【关键词】卢梭;人性论;教育思想
一、卢梭的人性论
(一)人人禀赋善良的天性
卢梭是一位性善论者,性善论是他的重要的哲学思想。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洁的,在他看来,“本性的最初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明得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在人的心中没有原始的罪恶,一切错误和罪恶都是由不良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是腐化的社会使人丧失其天性,由善变恶的。他的理论是个人和社会都该“归于自然”,杜绝传统势力的侵蚀,从而复现人人自由平等的无压迫无暴政的尧日舜天。卢梭认为,在人的善良天性中,包括两种先天存在的自然感情,即自爱心和憐悯心,自爱心是为了生存而具有的原始的、内在的、先于其他一切的自然欲念。因为它只涉及自我保存,所以它本身并不是邪恶。相反,只要顺其自然发展,就能达到高尚的道德。怜悯心“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共鸣的一种情感”,“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因此,怜悯心可以使人的自爱心扩大到爱他人、爱人类,产生出仁慈、宽大等人道精神。卢梭提出自爱心与怜悯心的善良与合理,具有反禁欲主义的启蒙作用,也提供了教育要顺从天性的理论基础。
(二)良心的价值高于理性
卢梭说:“在我们灵魂深处生来都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着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或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们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卢梭认为尽管人和动物都可以被看成是一部精密的机器,但是人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像无机物乃至动物是完全受制于外力的,同时人又是有智慧的生物,对事物能够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而这种比较、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也就是理性。在理性和良心对人的作用中,理性使人认识事物,而良心则使人热爱正确的事物,最终就能够使人获得知识与道德,卢梭的自然主义人性论思想非常重视“良心”在使人为善中的重要作用。 卢梭认为,良心也是得自天赋的,它的作用不仅指导人判断善恶,而且能引导人弃恶从善,原因在于良心始终不是遵从人为的法则而顺从自然的秩序。因此,它可以使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协调一致,从而引导我们去规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让我们明辨是非,去做明智的选择,这是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影响的。
二、卢梭的教育思想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一)卢梭的教育目的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在卢梭看来,人性本善,正因为人的本性是善的,所以教育的作用就是要使人善良的本性得以发展,反映在教育目的上,就是要培养“自然人”,而不是培养迎合封建社会的达官贵人。那么,什么是“自然人”?卢梭所说的“自然人”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
(1)“自然人”是一种“抽象的人”,即不具有固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业的人。“自然人”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遵守做人的本分,“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从我的门下出去……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
(2)“自然人”是身心调和发达的人。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心与身一定是结合发展的。在《爱弥尔》中,以自然为师,而不是以人为师的爱弥尔,正是这种自然人的化身,他是自食其力、不坐享其成、不掠夺他人劳动成果的自然人。
(二)卢梭的教育等级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如前所述,卢梭是持“性善论”观点的,其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是以“性善论”哲学为基础的。在卢梭看来,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自由和平等是天赋的人权,任何人不可剥夺。在《爱弥儿》书中,他反复强调:“各种身份的人都是一样的……自然的需要人人都是一样的,满足需要的方法人人都是相同的”“各种等级的人都是一样的”。封建社会摧残了人的主权,剥夺了人的自由,使人得不到自由和谐的发展,缺乏自主精神:而私有财产的出现更使人堕落得缺乏善,不能遵纪守法,不能履行公民的义务为了使人类自然本性中固有的自由、理性、良心得到回归,他提出将培养“自然人”作为教育目的。他指出,封建社会只培养王孙公子和达官贵人的做法是违反天性、违背自然的,因为人在自然状态中都是平等的,自然不会制造王侯和阔佬如果说人和人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语言和外表有所差异,即上流社会的人腐化堕落,十分虚伪,广大的人民则表里如一,十分淳朴为了实现“人人自由平等”的理想,使人远离“坑陷人类的深渊”——充满罪恶的城市,恢复人的善良的天性,卢梭认为教育不应该因人们的等级、财产和职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而应该使一个人的教育适应他这个“人”。正如他所说:“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在卢梭看来,教育是不分等级的。
(三)卢梭的教育对象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卢梭认为,穷人是不需要受什么教育的,其原因在于他们能够从自然的劳动的生活环境中受到应有的教育,能够成长为人与此相对,富人受到了其所处环境中的种种恶劣影响,结果只会造成谬误与偏见显然,这对做一个“人”是十分不利的为恢复其“善”的天性,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将其从封建权威和传统的偏见之下拯救出来。在《爱弥尔》一书中,卢梭将出身名门的爱弥尔作为教育对象,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把贵族阶级作为改造的对象。
参考文献:
[1]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92.
[2]藤大春.外国近代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80、81.
[3]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92.
[4]卢梭著,李常山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1、103页.
[5]卢梭.爱弥儿(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399.
【关键词】卢梭;人性论;教育思想
一、卢梭的人性论
(一)人人禀赋善良的天性
卢梭是一位性善论者,性善论是他的重要的哲学思想。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洁的,在他看来,“本性的最初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明得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在人的心中没有原始的罪恶,一切错误和罪恶都是由不良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是腐化的社会使人丧失其天性,由善变恶的。他的理论是个人和社会都该“归于自然”,杜绝传统势力的侵蚀,从而复现人人自由平等的无压迫无暴政的尧日舜天。卢梭认为,在人的善良天性中,包括两种先天存在的自然感情,即自爱心和憐悯心,自爱心是为了生存而具有的原始的、内在的、先于其他一切的自然欲念。因为它只涉及自我保存,所以它本身并不是邪恶。相反,只要顺其自然发展,就能达到高尚的道德。怜悯心“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共鸣的一种情感”,“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因此,怜悯心可以使人的自爱心扩大到爱他人、爱人类,产生出仁慈、宽大等人道精神。卢梭提出自爱心与怜悯心的善良与合理,具有反禁欲主义的启蒙作用,也提供了教育要顺从天性的理论基础。
(二)良心的价值高于理性
卢梭说:“在我们灵魂深处生来都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着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或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们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卢梭认为尽管人和动物都可以被看成是一部精密的机器,但是人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像无机物乃至动物是完全受制于外力的,同时人又是有智慧的生物,对事物能够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而这种比较、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也就是理性。在理性和良心对人的作用中,理性使人认识事物,而良心则使人热爱正确的事物,最终就能够使人获得知识与道德,卢梭的自然主义人性论思想非常重视“良心”在使人为善中的重要作用。 卢梭认为,良心也是得自天赋的,它的作用不仅指导人判断善恶,而且能引导人弃恶从善,原因在于良心始终不是遵从人为的法则而顺从自然的秩序。因此,它可以使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协调一致,从而引导我们去规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让我们明辨是非,去做明智的选择,这是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影响的。
二、卢梭的教育思想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一)卢梭的教育目的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在卢梭看来,人性本善,正因为人的本性是善的,所以教育的作用就是要使人善良的本性得以发展,反映在教育目的上,就是要培养“自然人”,而不是培养迎合封建社会的达官贵人。那么,什么是“自然人”?卢梭所说的“自然人”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
(1)“自然人”是一种“抽象的人”,即不具有固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业的人。“自然人”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遵守做人的本分,“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从我的门下出去……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
(2)“自然人”是身心调和发达的人。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心与身一定是结合发展的。在《爱弥尔》中,以自然为师,而不是以人为师的爱弥尔,正是这种自然人的化身,他是自食其力、不坐享其成、不掠夺他人劳动成果的自然人。
(二)卢梭的教育等级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如前所述,卢梭是持“性善论”观点的,其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是以“性善论”哲学为基础的。在卢梭看来,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自由和平等是天赋的人权,任何人不可剥夺。在《爱弥儿》书中,他反复强调:“各种身份的人都是一样的……自然的需要人人都是一样的,满足需要的方法人人都是相同的”“各种等级的人都是一样的”。封建社会摧残了人的主权,剥夺了人的自由,使人得不到自由和谐的发展,缺乏自主精神:而私有财产的出现更使人堕落得缺乏善,不能遵纪守法,不能履行公民的义务为了使人类自然本性中固有的自由、理性、良心得到回归,他提出将培养“自然人”作为教育目的。他指出,封建社会只培养王孙公子和达官贵人的做法是违反天性、违背自然的,因为人在自然状态中都是平等的,自然不会制造王侯和阔佬如果说人和人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语言和外表有所差异,即上流社会的人腐化堕落,十分虚伪,广大的人民则表里如一,十分淳朴为了实现“人人自由平等”的理想,使人远离“坑陷人类的深渊”——充满罪恶的城市,恢复人的善良的天性,卢梭认为教育不应该因人们的等级、财产和职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而应该使一个人的教育适应他这个“人”。正如他所说:“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在卢梭看来,教育是不分等级的。
(三)卢梭的教育对象深受其人性论的影响
卢梭认为,穷人是不需要受什么教育的,其原因在于他们能够从自然的劳动的生活环境中受到应有的教育,能够成长为人与此相对,富人受到了其所处环境中的种种恶劣影响,结果只会造成谬误与偏见显然,这对做一个“人”是十分不利的为恢复其“善”的天性,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将其从封建权威和传统的偏见之下拯救出来。在《爱弥尔》一书中,卢梭将出身名门的爱弥尔作为教育对象,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把贵族阶级作为改造的对象。
参考文献:
[1]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92.
[2]藤大春.外国近代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80、81.
[3]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92.
[4]卢梭著,李常山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1、103页.
[5]卢梭.爱弥儿(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