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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高邮市政府牵头,公安、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联手行动,使实招,强化接送学生车专项安全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专题研究,深入到周巷、高邮等乡镇进行调研。2009年9月,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高邮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接送学生车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接送学生车管理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协作、学校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