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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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在一般情况下不难区分,但在复合罪过的情况下,问题显得颇为复杂.交通肇事后逃逸,不及时抢救被害人,从而导致被害人死亡,根据1997年刑法133条,要从重处罚;如果积极逃逸,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研究这一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区分此罪与彼罪、正确定罪量刑的客观要求,也是减少错判误判的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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