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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暴力伤医行为是现阶段我国医患关系矛盾尖锐化的一种表象,有极其广泛、深刻而复杂的诱因,社会、伦理、经济、管理等的发展变化都会对其产生深刻影响。暴力伤医行为是当今社会的毒瘤,有严重的危害性,需要从多个维度分析其诱因,并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关键词]暴力伤医行为;医患关系;医疗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6.130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6-0-02
相关研究发现,暴力伤医行为是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国也不例外。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暴力伤医行为有增无减,呈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是源于医患之间存在内在的、结构性的紧张关系,而且这种内在的、结构性的紧张会随着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愈发表现出高度紧张。事实上,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是多方面的,其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可以从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维视角进行透析,以寻求具有全局性和针对性的治理之策。
1 基于多维视角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1.1 从社会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是社会矛盾突出的表现之一,其主要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转型期无法避免的社会矛盾。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多种多样,社会不公、道德失范、诉讼成本过高等问题得不到有效抑制,极容易滋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二是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导致医患关系恶化。医患信任危机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根源,但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是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制度根源。令人费解的是,医生本应靠技术吃饭,而中国的医生却靠卖药求生存,这不仅导致医院公信力受到质疑,也严重影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三是医院公益性与社会责任缺失。一些医院为追求经济最大化,逐渐丧失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与社会责任。在扭曲的管理理念和竞争战略的引导下,医院和医生往往更看重经济效益,却忽略了医疗的公益性,加上管理上的缺失和错位,导致医院日常管理存在许多漏洞,乱收费、高收费的现象层出不穷。
1.2 从经济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且分布不均。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医疗需求增长与医疗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在短时期内还无法得到缓解,同时医疗资源主要集中或偏向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大量病患涌入大医院,导致普通患者看病更难、更贵,既加重了大医院的负担,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优质医疗资源的浪费。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难以解决,难以获得称心如意的医疗服务,便会产生医患纠纷。二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总体保障水平是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共同决定的,医保水平低下使患者就医所承担的负担较大。此外,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按人群划分的,在筹资标准、缴费以及赔偿比例等方面差别较大,缺乏公平性和统一性。三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从客观上讲,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服务与被服务、消费与被消费等多个方面。但在医疗市场中,医患双方始终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从而使医疗服务出现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引发冲突。
1.3 从管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管理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体制改革带来的阵痛。自2009年起,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策略是以问题为导向,即出现问题就解决问题的策略。此种政策由于缺乏明晰的大局规划,极易出现“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即越改革触及的深层次矛盾越多,难度也越大。二是政府监管缺位。受国情及各级权力部门分散等因素制约,公立医院长期处于政府监管不力的发展环境中,导致服务质量不高,运行效率较低,医疗质量有待改善,“以药补医”现象长期存在。三是医院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落后。一些医院薪酬制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有违公平公正的管理理念和按劳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则。同时,一些医院的安全保卫能力和应急处理机制存在很多漏洞,对医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一些医务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和传统医德,服务态度简单粗暴,说话语气生硬别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 基于多维视角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1 从社会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1.1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新旧体制并存、传统与现代同在,是社会转型带来的必然结果,这种二元性的问题需要用更多的社会力量来消解。在实践中,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大对卫生医疗事业的投入,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政府还可以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关注医疗民生发展,化解医疗供需矛盾。此外,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引导全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引导医患双方秉持社会公德,增强法制观念,理性处理医患关系。
2.1.2 破除以药养医体制
解决医患信任危机,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是破除以药养医体制。目前,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严重低于其价值,而药品和耗材价格却普遍高于其价值。医生的劳动付出,如果无法从技术服务收入中得到相应补偿,只能从药品和耗材中另辟蹊径。从这个意义上讲,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不合理,让医生陷入了“不仁不义”的困境。因此,医院要想消除暴力伤医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关键在于改革体制弊端,让医生告别“药品依赖”,成为有尊严的高收入群体。
2.1.3 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格局 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和机制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新旧体制交替,多元化的医疗格局并未形成,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政府应厘清公益医院与非公益医院、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并牢牢把握公立、公益性医院是我国医院的主体,要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这样,政府才能理顺医疗体制和机制改革中的各种关系,实现医疗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建立起多元化的医疗市场体系。
2.2 从伦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2.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职业操守教育
医院要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除要求医务人员自律外,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他律,对医务人员因工作失职、接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医院要高度重视职业操守教育,建立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生的信息反馈与服务评价机制,虚心听取患者及其家属、其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医院除定期对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和综合素养进行内部培训、考核和评定外,还可以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点,开辟网络沟通平台,进一步强化医患沟通。
2.2.2 抑制医院不当逐利行为
畸形的“以药补医”机制淡化了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也是医疗行业腐败滋生的土壤,而铲除这一机制的突破口就在于能否建立“以技补医”的机制,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医院需要尽快改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的现状,并竭力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使医务人员的工资与其投入成正比、与其责任成正比、与其承担的风险成正比,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2.2.3 加强医患心理沟通
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是医方人文关怀的具体实践,可以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世界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有“三大法宝”:语言、药物、手术刀。我国著名健康教育专家洪昭光教授认为,语言是三者中最重要的。针对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和频发的暴力伤医行为,医院通过提高医患信任程度,加强医患心理沟通,最大程度地弱化医患矛盾冲突,抑制暴力伤医行为的导火线,无疑是构筑和谐医患关系的最佳选择。
2.3 从经济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3.1 公平配置医疗资源。
实践证明,“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举措已无法彻底解决我国医疗体制问题。政府只有从整体和源头出发,树立系统观和大局观,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重点解决医疗领域的公平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民医保,打破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公现状,才能真正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实现医疗资源公平配置。北京等地的经验是,把一些优秀医生下放到基层,在农村地区优先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就比较好地化解了一些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2.3.2 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信息
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信息旨在拓宽医患沟通渠道,实现社会各界和患者对医院的监督、反馈、评价,以及完善医疗主体之间的竞争机制和沟通机制。除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外,医院应面向患者全面公开信息,除医院资质、医生业务水平等显性信息外,还应包括患者最为关心的医疗费用、治疗方法、治愈率等隐性信息,给患者自主选择的空间。
2.4 从管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4.1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
抑制暴力伤医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的根本是建立使广大人民受益的新型医疗服务制度。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和监管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能“保大病”“保住院”,真正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虽然覆盖面很广,但各地间的报销比例差异较大,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因此,政府应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地区、城乡差异,确保他们尽可能地享受均等化的医疗服务。
2.4.2 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因此政府要立足“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公平配置医疗资源,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4.3 引入科学的治理模式
医院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变革医院管理方式入手,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科学的治理模式,建立起与现代医院运行规律相吻合的管理机制。同时,医院要制定正确的医院内部管理理念和外部竞争战略,并通过完善各种运行机制来实现内部管理的高效化和科学化。此外,医院要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服务行为、鼓励管理创新、以管理促效益、以服务促形象,在不断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努力做到让患者花最少的钱获得最满意的医疗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树华.医方伦理缺陷与暴力伤医关系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12).
[2]梁子君,吴超,郭洪宇,等.我国暴力伤医事件成因的政策分析及应对[J].中国医院管理,2014(11).
[3]刘旭,李海燕,毛大川,等.集体行为理论视角下暴力伤医现象诱发因素的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5(11).
[4]黄宇,秦国宾.变迁与整合:医患关系的社会学视角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0).
[关键词]暴力伤医行为;医患关系;医疗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6.130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6-0-02
相关研究发现,暴力伤医行为是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国也不例外。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暴力伤医行为有增无减,呈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是源于医患之间存在内在的、结构性的紧张关系,而且这种内在的、结构性的紧张会随着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愈发表现出高度紧张。事实上,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是多方面的,其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可以从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维视角进行透析,以寻求具有全局性和针对性的治理之策。
1 基于多维视角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1.1 从社会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是社会矛盾突出的表现之一,其主要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转型期无法避免的社会矛盾。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多种多样,社会不公、道德失范、诉讼成本过高等问题得不到有效抑制,极容易滋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二是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导致医患关系恶化。医患信任危机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根源,但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是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制度根源。令人费解的是,医生本应靠技术吃饭,而中国的医生却靠卖药求生存,这不仅导致医院公信力受到质疑,也严重影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三是医院公益性与社会责任缺失。一些医院为追求经济最大化,逐渐丧失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与社会责任。在扭曲的管理理念和竞争战略的引导下,医院和医生往往更看重经济效益,却忽略了医疗的公益性,加上管理上的缺失和错位,导致医院日常管理存在许多漏洞,乱收费、高收费的现象层出不穷。
1.2 从经济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且分布不均。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医疗需求增长与医疗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在短时期内还无法得到缓解,同时医疗资源主要集中或偏向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大量病患涌入大医院,导致普通患者看病更难、更贵,既加重了大医院的负担,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优质医疗资源的浪费。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难以解决,难以获得称心如意的医疗服务,便会产生医患纠纷。二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总体保障水平是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共同决定的,医保水平低下使患者就医所承担的负担较大。此外,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按人群划分的,在筹资标准、缴费以及赔偿比例等方面差别较大,缺乏公平性和统一性。三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从客观上讲,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服务与被服务、消费与被消费等多个方面。但在医疗市场中,医患双方始终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从而使医疗服务出现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引发冲突。
1.3 从管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
从管理学视角来看,暴力伤医行为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体制改革带来的阵痛。自2009年起,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策略是以问题为导向,即出现问题就解决问题的策略。此种政策由于缺乏明晰的大局规划,极易出现“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即越改革触及的深层次矛盾越多,难度也越大。二是政府监管缺位。受国情及各级权力部门分散等因素制约,公立医院长期处于政府监管不力的发展环境中,导致服务质量不高,运行效率较低,医疗质量有待改善,“以药补医”现象长期存在。三是医院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落后。一些医院薪酬制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有违公平公正的管理理念和按劳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则。同时,一些医院的安全保卫能力和应急处理机制存在很多漏洞,对医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一些医务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和传统医德,服务态度简单粗暴,说话语气生硬别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 基于多维视角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1 从社会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1.1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新旧体制并存、传统与现代同在,是社会转型带来的必然结果,这种二元性的问题需要用更多的社会力量来消解。在实践中,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大对卫生医疗事业的投入,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政府还可以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关注医疗民生发展,化解医疗供需矛盾。此外,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引导全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引导医患双方秉持社会公德,增强法制观念,理性处理医患关系。
2.1.2 破除以药养医体制
解决医患信任危机,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是破除以药养医体制。目前,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严重低于其价值,而药品和耗材价格却普遍高于其价值。医生的劳动付出,如果无法从技术服务收入中得到相应补偿,只能从药品和耗材中另辟蹊径。从这个意义上讲,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不合理,让医生陷入了“不仁不义”的困境。因此,医院要想消除暴力伤医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关键在于改革体制弊端,让医生告别“药品依赖”,成为有尊严的高收入群体。
2.1.3 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格局 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和机制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新旧体制交替,多元化的医疗格局并未形成,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政府应厘清公益医院与非公益医院、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并牢牢把握公立、公益性医院是我国医院的主体,要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这样,政府才能理顺医疗体制和机制改革中的各种关系,实现医疗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建立起多元化的医疗市场体系。
2.2 从伦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2.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职业操守教育
医院要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除要求医务人员自律外,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他律,对医务人员因工作失职、接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医院要高度重视职业操守教育,建立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生的信息反馈与服务评价机制,虚心听取患者及其家属、其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医院除定期对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和综合素养进行内部培训、考核和评定外,还可以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点,开辟网络沟通平台,进一步强化医患沟通。
2.2.2 抑制医院不当逐利行为
畸形的“以药补医”机制淡化了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也是医疗行业腐败滋生的土壤,而铲除这一机制的突破口就在于能否建立“以技补医”的机制,并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医院需要尽快改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的现状,并竭力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使医务人员的工资与其投入成正比、与其责任成正比、与其承担的风险成正比,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2.2.3 加强医患心理沟通
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是医方人文关怀的具体实践,可以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世界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有“三大法宝”:语言、药物、手术刀。我国著名健康教育专家洪昭光教授认为,语言是三者中最重要的。针对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和频发的暴力伤医行为,医院通过提高医患信任程度,加强医患心理沟通,最大程度地弱化医患矛盾冲突,抑制暴力伤医行为的导火线,无疑是构筑和谐医患关系的最佳选择。
2.3 从经济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3.1 公平配置医疗资源。
实践证明,“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举措已无法彻底解决我国医疗体制问题。政府只有从整体和源头出发,树立系统观和大局观,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重点解决医疗领域的公平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民医保,打破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公现状,才能真正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实现医疗资源公平配置。北京等地的经验是,把一些优秀医生下放到基层,在农村地区优先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就比较好地化解了一些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2.3.2 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信息
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信息旨在拓宽医患沟通渠道,实现社会各界和患者对医院的监督、反馈、评价,以及完善医疗主体之间的竞争机制和沟通机制。除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外,医院应面向患者全面公开信息,除医院资质、医生业务水平等显性信息外,还应包括患者最为关心的医疗费用、治疗方法、治愈率等隐性信息,给患者自主选择的空间。
2.4 从管理学视角看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
2.4.1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
抑制暴力伤医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的根本是建立使广大人民受益的新型医疗服务制度。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和监管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能“保大病”“保住院”,真正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虽然覆盖面很广,但各地间的报销比例差异较大,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因此,政府应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地区、城乡差异,确保他们尽可能地享受均等化的医疗服务。
2.4.2 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因此政府要立足“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公平配置医疗资源,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4.3 引入科学的治理模式
医院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变革医院管理方式入手,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科学的治理模式,建立起与现代医院运行规律相吻合的管理机制。同时,医院要制定正确的医院内部管理理念和外部竞争战略,并通过完善各种运行机制来实现内部管理的高效化和科学化。此外,医院要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服务行为、鼓励管理创新、以管理促效益、以服务促形象,在不断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努力做到让患者花最少的钱获得最满意的医疗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树华.医方伦理缺陷与暴力伤医关系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12).
[2]梁子君,吴超,郭洪宇,等.我国暴力伤医事件成因的政策分析及应对[J].中国医院管理,2014(11).
[3]刘旭,李海燕,毛大川,等.集体行为理论视角下暴力伤医现象诱发因素的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5(11).
[4]黄宇,秦国宾.变迁与整合:医患关系的社会学视角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