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科学发展需要创新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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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焕发国有企业的活力,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江苏国有企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实现了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战略性转移,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政企、政资分开不彻底,企业混合所有制比例偏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国资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通过创新体制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实质就是真正确立国有企业市场运作的主体地位,政府只是市场的调控主体和制度的供给者、维护者。长期以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混合在一起,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控制国有企业,势必干预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难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对政府的依赖性强,往往丧失“自我造血功能”,市场竞争力弱,资本运作效率低,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只有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才能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从而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发挥优势,实现科学发展。随着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2004年、2005年江苏省市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国资委,专门履行本级政府出资人职责,使该省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特别是2004年底,江苏完成了60户省政府有关厅局直属企业的改制脱钩任务,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多年来关于政企分开的要求,在省级机关得到了落实,被社会各界誉为“向全省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但从省辖市和各县(市、区)情况看,仍有不少国有企业特别是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资监管机构集中管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这部分国有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类资本交叉持股、融合、互动,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市场经济越发达,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就越高。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由单一资本构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容易虚置,经营责任往往不落实,不少企业运营机制呆滞,缺乏活力和效率,严重制约企业发展。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资本以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它性质的资本融合,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产权多元化,建立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机制,打破相对封闭的融资限制,放大国有资本对其它资本的辐射功能,有力地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近年来,江苏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全国率先制定增量改制政策,鼓励企业以国有资本存量吸引社会资本增量,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比重。从省属企业看,1300多户子公司,60%以上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企业得到发展,产业实现升级。下一步,仍要继续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充满活力。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从建立健全董事会入手,处理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落实好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传统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结构不合理,缺乏相互监督、制衡,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难以做到科学决策,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2004年,江苏在全国最早进行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试点,作出企业经营管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的规定,促进了董事会建设;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上,按照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原则,提出“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选人用人标准,探索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选聘机制,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扩大了民主化程度;在监事会工作方面,提出监事会工作从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为企业服务相结合转变,使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转变;从2005年开始,举办现代企业管理专题研讨班,分期分批组织国有企业负责人赴新加坡培训,学习淡马锡管理模式的做法和经验。
  
  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现代企业的发展规律揭示,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其内部的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必须符合市场化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内部原有的“三项制度”,源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根深蒂固,改革进展缓慢。全国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虽然江苏最先探索,起源于徐州的“砸三铁”,但至今这方面的改革还不到位,员工能进不能出、管理岗位能上不能下、收入能高不能低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经营机制僵化,缺乏生机与活力,严重阻碍企业发展。江苏省国资委自2004年成立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的要求,大力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企业员工能进能出、市场化选择的用工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收入分配能高能低、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真正使企业彻底转变经营机制。目前,江苏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重签了劳动合同,使国企员工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省属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实行了内部竞争上岗;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普遍与经济效益挂钩,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向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鼓励了先进。今后,还要继续攻坚克难,不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促进经营机制切实转换到位,为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责任编辑:郝幸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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