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如何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来源 :林业财务与会计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xn195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原<会计法>中,将会计责任主体落实在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身上,要求人人负责,其结果往往无人负责.为解决这些问题,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和假账屡禁不止的现象.
其他文献
本文阐述了全自动测量系统的原理,介绍了如何利用计算机对短波单边带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测量方法,并列举了接收机灵敏度和发射机互调的全自动测量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