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成为我国经济推动的主要动力。但是其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对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并进行统一管理,对解决房地产相关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文章对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概述,并通过结合自身实践工作经验,提出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对该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
1.多重壁垒难以打破
40个城市住房信息与住建部联网,这原本是应该于2011年年底以前完成的任务,然而因推进艰难,种种原因造成了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整理工作的复杂和繁琐程度,住建部将期限推后了半年。业内认为,部门壁垒、区域壁垒是现存的阻力之一。
胡志刚表示,地方政府和中央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上不是一致的,地方政府如果多报了,对地方楼市的成交影响可能较大,所以在上报的时候数据尽量少报,或者有的城市只报主城区,郊区不报,实际上近几年郊区市场是最火的,将来有可能使得信息系统数据不完善。有不愿具名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的房产登记业务,存在大量的历史欠账。从房
到商品房预销售,从各省自发产权证到全国统一制证,再到物权法后的最新换发权证,从多个发证部门到统一归口到房产交易中心,从央产、军产、国有产等类别,从手工登记到计算机制证再到载入登记簿……在多年的变迁中,制度变化、发证部门变化、登记要求变化、登记方式变化,造成了发证机关不统一、证件版式不统一、产权属性类别繁多等各种问题。
而在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落后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又出现了突击发证、发错、发重等问题。“比如面积问题,当初房改时面积故意做小,现在又要求恢复。产权档案不完整,其中涉及很多行政批条等不规范材料,你能够让人随便查阅吗?”上述人士说。同时,住房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财产秘密和人身安全等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措施。而且,一些开发商以及拥有多套房屋者都会想方设法进行阻挠。
2.以技术难为由进行搪塞
说法之一是技术上有难度。据了解,目前40个城市中大多已实现区域内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城市和城市之间的跨区域联网则比较困难。
北京市住房信息系统早在2005年就已建成使用并实现全市联网。目前系统已累计办理各类房屋交易、登记业务400余万件。业内人士称,住建部目前所采用的信息平台模型,正是以北京市为蓝本。2011年,北京市升级改造现有系统,完成信息传输,并率先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对接。
住房信息化建设的另一座“急先锋”城市杭州市,也已在2010年底就已实现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区的个人住房信息共享。但也有一些城市在6月底前恐怕难以完成数据清理。如哈尔滨市就明确表示,虽然市内主城区如期联网没问题,但呼兰、阿城两个郊区目前还仅是筹备之中,预计年底才可实现数据入网。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林波告诉记者,目前各地之间住房数据传输与共享的最大技术难点已经解决,技术问题已经不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主要制约因素,主要是实际工作量比较大,且早期部分住房档案中的住户信息不完整,需要重新补齐。另外,“超过60%的精力都用在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上”。
3、触及到相关人员的利益联网之所以进展缓慢,一方面是数据录入工作繁杂,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遭遇了各地的无形阻力。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政府很难配合这项工作,甚至推诿抵制。“地方漏报、瞒报是因为数据敏感,怕影响当地的财政收入。”房产纠纷专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藏说,“即使地方政府愿意‘配合’,也都会留一手。”
4、“在严厉的调控之下,多地的财政收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地方进行微调,频频试探中央底线的事件也不在少数。”为改变地方政府的态度,住建部领导甚至亲自去做工作,但收效甚微。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目前,部、省(市、区)集中的信息数据还只作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不提供查询服务。”即便连查询都不能查,仍无法消除各地政府的担忧。知情人士称,住房信息联网的阻力还来自于一些地方官员。虽然住房信息有着较严格的保密制度,一旦联网,很难说不会发生信息泄露,从而引发社会震动。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现在部分官员开始抛售房产已经表明,他们担心一旦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自己的房产信息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流出去。如果拥有的多套房产并非合法,这些官员就有可能露出马脚以致东窗事发。
5.地方政府冷淡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目前住房信息联网扩围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曾明确表示,房产信息联网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各地住房信息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孤岛并不是受技术问题制约,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者的阻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分析说,没有理顺的利益关系是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没有理顺,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另外一方面是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些问题理顺之前,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还指出,此前各地政府都会进行住房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只是各个端口没有连接起来,地方政府将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并不是难事,但连入全国网络的信息覆盖范围多大,信息是否有遗漏、重复都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数据的准确性很难保障。
6.涉及隐私权存争议
对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隐私权是否存在矛盾也是业内争议的问题。记者近日从住建部相关部门了解到,住建部已经与40个首批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了“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包括,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擁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业内人士认为,若住房信息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将意味着联网工作的“反腐属性”被大大降低。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教授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的困难之处,首先是一个公与私边界的界定。信息联网涉及到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的秘密、隐私,实际上就是一个私权利公权力边界的划分。信息联网以后,公开到什么范围?是根据工作需要去披露?还是仅仅是了解情况,再合理去制订政策?都还存在争议。
信息公开涉及到个人财产情况,对于所有以公务背景出身的身份的人,如何去对待其收入的合理性也值得注意。有观点认为,住房信息联网这一制度本来就不是用来反腐的,而是让政府部门掌握个人房产信息,纯粹是为了公共管理和经济的目的。不少人也表示,除公务员外,公民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就算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了,网上所包含的非公务员公民的个人住房信息也只能在内部使用不能面向所有人公开。
三、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对策
1.改革行政体制,构建一体化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房产登记存在着登记体制不一、登记机构多头负责的混杂局面,很难在短期內全面实现房产登记簿的联网和公示查阅,因此必须突破以行政管理为纽带的条块分割管理格局,通过改革现有行政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精简和规范办事结构,将各登记机构的人事和财务归集到房产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形成直线型管理体制,实现登记运行一体化。
2.整合信息资源,统一登记模式
统一登记势必需要在整合原有数据的基础上统一登记平台,目前各登记机构已经各自形成了一个比较庞大的数据库,这些数据能否顺利实现关联,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建设须考虑的核心问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必须整合房产登记、房产测绘、房地产交易、权属档案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系统,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登记模式;统一登记模式意味着统一业务标准、操作平台、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登记模式可以催生统一信息系统和统一登记簿的建立。
3.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编制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强调:各县(市)区局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牵头、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在组织模式上,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统筹协调。要求各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积极向各地市区领导和人事局等部门汇报协调,设立信息中心或相关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配备要注意结构,力求做到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等方面的人才合理搭配。各单位要把那些肯吃苦耐劳,干事扎实,有一定计算机业务基础知识的人员优先选拔充实到信息中心,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可靠的经费投入是搞好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各地市区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协调,把房产信息化建设资金与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地的年度财政预算当中,逐步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的良性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渠道。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要与市级对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保持一致,充分考虑“统筹规划”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涉及因素很多,其中不乏许多当权人士的介入,因此,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需要政府在法律法规上予以强制才行。只有如此,方可有力的保证住房信息管理联网取得更大的突破,也更加有利于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1]陈冬亮.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房地产.2010(12)
[2]左琪.浅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创建思路[J].科学之友.2011(15)
[3]高尚全,金强.推进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房地产.2011(05)
[4]管建平.构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思路建议[J].中国房地产.2011(01)
【关键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文章对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概述,并通过结合自身实践工作经验,提出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对该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
1.多重壁垒难以打破
40个城市住房信息与住建部联网,这原本是应该于2011年年底以前完成的任务,然而因推进艰难,种种原因造成了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整理工作的复杂和繁琐程度,住建部将期限推后了半年。业内认为,部门壁垒、区域壁垒是现存的阻力之一。
胡志刚表示,地方政府和中央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上不是一致的,地方政府如果多报了,对地方楼市的成交影响可能较大,所以在上报的时候数据尽量少报,或者有的城市只报主城区,郊区不报,实际上近几年郊区市场是最火的,将来有可能使得信息系统数据不完善。有不愿具名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的房产登记业务,存在大量的历史欠账。从房
到商品房预销售,从各省自发产权证到全国统一制证,再到物权法后的最新换发权证,从多个发证部门到统一归口到房产交易中心,从央产、军产、国有产等类别,从手工登记到计算机制证再到载入登记簿……在多年的变迁中,制度变化、发证部门变化、登记要求变化、登记方式变化,造成了发证机关不统一、证件版式不统一、产权属性类别繁多等各种问题。
而在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落后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又出现了突击发证、发错、发重等问题。“比如面积问题,当初房改时面积故意做小,现在又要求恢复。产权档案不完整,其中涉及很多行政批条等不规范材料,你能够让人随便查阅吗?”上述人士说。同时,住房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财产秘密和人身安全等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措施。而且,一些开发商以及拥有多套房屋者都会想方设法进行阻挠。
2.以技术难为由进行搪塞
说法之一是技术上有难度。据了解,目前40个城市中大多已实现区域内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城市和城市之间的跨区域联网则比较困难。
北京市住房信息系统早在2005年就已建成使用并实现全市联网。目前系统已累计办理各类房屋交易、登记业务400余万件。业内人士称,住建部目前所采用的信息平台模型,正是以北京市为蓝本。2011年,北京市升级改造现有系统,完成信息传输,并率先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对接。
住房信息化建设的另一座“急先锋”城市杭州市,也已在2010年底就已实现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区的个人住房信息共享。但也有一些城市在6月底前恐怕难以完成数据清理。如哈尔滨市就明确表示,虽然市内主城区如期联网没问题,但呼兰、阿城两个郊区目前还仅是筹备之中,预计年底才可实现数据入网。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林波告诉记者,目前各地之间住房数据传输与共享的最大技术难点已经解决,技术问题已经不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主要制约因素,主要是实际工作量比较大,且早期部分住房档案中的住户信息不完整,需要重新补齐。另外,“超过60%的精力都用在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上”。
3、触及到相关人员的利益联网之所以进展缓慢,一方面是数据录入工作繁杂,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遭遇了各地的无形阻力。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政府很难配合这项工作,甚至推诿抵制。“地方漏报、瞒报是因为数据敏感,怕影响当地的财政收入。”房产纠纷专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藏说,“即使地方政府愿意‘配合’,也都会留一手。”
4、“在严厉的调控之下,多地的财政收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地方进行微调,频频试探中央底线的事件也不在少数。”为改变地方政府的态度,住建部领导甚至亲自去做工作,但收效甚微。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目前,部、省(市、区)集中的信息数据还只作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不提供查询服务。”即便连查询都不能查,仍无法消除各地政府的担忧。知情人士称,住房信息联网的阻力还来自于一些地方官员。虽然住房信息有着较严格的保密制度,一旦联网,很难说不会发生信息泄露,从而引发社会震动。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现在部分官员开始抛售房产已经表明,他们担心一旦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自己的房产信息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流出去。如果拥有的多套房产并非合法,这些官员就有可能露出马脚以致东窗事发。
5.地方政府冷淡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目前住房信息联网扩围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曾明确表示,房产信息联网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各地住房信息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孤岛并不是受技术问题制约,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者的阻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分析说,没有理顺的利益关系是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没有理顺,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另外一方面是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些问题理顺之前,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还指出,此前各地政府都会进行住房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只是各个端口没有连接起来,地方政府将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并不是难事,但连入全国网络的信息覆盖范围多大,信息是否有遗漏、重复都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数据的准确性很难保障。
6.涉及隐私权存争议
对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隐私权是否存在矛盾也是业内争议的问题。记者近日从住建部相关部门了解到,住建部已经与40个首批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了“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包括,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擁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业内人士认为,若住房信息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将意味着联网工作的“反腐属性”被大大降低。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教授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的困难之处,首先是一个公与私边界的界定。信息联网涉及到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的秘密、隐私,实际上就是一个私权利公权力边界的划分。信息联网以后,公开到什么范围?是根据工作需要去披露?还是仅仅是了解情况,再合理去制订政策?都还存在争议。
信息公开涉及到个人财产情况,对于所有以公务背景出身的身份的人,如何去对待其收入的合理性也值得注意。有观点认为,住房信息联网这一制度本来就不是用来反腐的,而是让政府部门掌握个人房产信息,纯粹是为了公共管理和经济的目的。不少人也表示,除公务员外,公民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就算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了,网上所包含的非公务员公民的个人住房信息也只能在内部使用不能面向所有人公开。
三、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对策
1.改革行政体制,构建一体化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房产登记存在着登记体制不一、登记机构多头负责的混杂局面,很难在短期內全面实现房产登记簿的联网和公示查阅,因此必须突破以行政管理为纽带的条块分割管理格局,通过改革现有行政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精简和规范办事结构,将各登记机构的人事和财务归集到房产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形成直线型管理体制,实现登记运行一体化。
2.整合信息资源,统一登记模式
统一登记势必需要在整合原有数据的基础上统一登记平台,目前各登记机构已经各自形成了一个比较庞大的数据库,这些数据能否顺利实现关联,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建设须考虑的核心问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必须整合房产登记、房产测绘、房地产交易、权属档案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系统,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登记模式;统一登记模式意味着统一业务标准、操作平台、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登记模式可以催生统一信息系统和统一登记簿的建立。
3.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编制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强调:各县(市)区局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牵头、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在组织模式上,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统筹协调。要求各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积极向各地市区领导和人事局等部门汇报协调,设立信息中心或相关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配备要注意结构,力求做到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等方面的人才合理搭配。各单位要把那些肯吃苦耐劳,干事扎实,有一定计算机业务基础知识的人员优先选拔充实到信息中心,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可靠的经费投入是搞好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各地市区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协调,把房产信息化建设资金与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地的年度财政预算当中,逐步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的良性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渠道。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要与市级对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保持一致,充分考虑“统筹规划”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难点涉及因素很多,其中不乏许多当权人士的介入,因此,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解决,需要政府在法律法规上予以强制才行。只有如此,方可有力的保证住房信息管理联网取得更大的突破,也更加有利于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1]陈冬亮.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房地产.2010(12)
[2]左琪.浅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创建思路[J].科学之友.2011(15)
[3]高尚全,金强.推进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房地产.2011(05)
[4]管建平.构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思路建议[J].中国房地产.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