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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市场主体。通过分析国内农田水利工程先进管护经验,以及浙江省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模式,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户管水、以大带小、合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新模式,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节水潜力、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