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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由“弱势群体”等社会底层民众引发的各种过激行为,“民间非政府组织”来无影、去无踪的各类群体活动,以及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集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必须正确认识社会客观存在的各阶层及其相互间既冲突又依存的逻辑关系,承认民间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国际公认和实际存在这一逻辑前提,确立多赢共赢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等现代稳定思维观,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矛盾事件,在动态发展中求稳定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