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下“以钱抵刑”研究

来源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gel45502999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更好地维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从恢复性司法、人权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对“以钱抵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分析,研究“以钱抵刑”能否运用于刑事案件中。社会各界对此的看法有所不同,在实际处理与应用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而罪刑法定就是为了给“以钱抵刑”一个限定的范围,防止它的滥用。采用“以钱抵刑”,一方面可以使犯罪人尽可能地弥补自己的罪行,达到恢复性司法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对受害人的补偿,有利于社会稳定。
其他文献
信访制度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的救济制度,在我国,作为国家联系公民的纽带,发挥着监督执政者、传递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
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申请除权判决后,依法享有向支付人行使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失票人向支付人主张权利时,该付款请求权作为一种
“小产权房”有几个定义,文章所涉及的是“乡产权”,即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允许下开发建设并发放乡(镇)或村委会印发的权属证书的房屋。因为“小产权房”并没
为方便农业户和中小企业贷款的现实需要,我国在2007年新制定的《物权法》第181条中首次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和我国浮动抵押制度立法的欠完善,银行
假释是一种附条件释放的刑罚执行方式,体现了刑罚执行社会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改造与惩戒相结合的法治理念。笔者认为应该在坚持主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主观心理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多元的用地主体对土地的需求日趋强烈,土地的价值不断显化。尤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经济收益更是成为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围绕显化的土地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形象也不断深入人心。作为构建廉洁政府、防治腐败的重要制度手段之一,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被寄予重大希望。为更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赋予人民检察院更多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我国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即坚持正确的理论与思想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对计划生
2012年3月14日公布的新《刑事诉讼法》(下简称“新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拟对此进行一个梳理和总结,并提出笔者个人关于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