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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以来,我国大部分省市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由于制度设计、机构设置时间较晚,土地储备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政府在土地储备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政府能否强制征用或收购土地?政府有什么依据限制土地使用者转让或盘活土地?现行法律并没有解决上述问题,土地储备的许多具体制度及运作机制,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土地储备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保障,严重影响了土地储备的健康发展。因此,探讨土地储备的法律保障问题,建立土地储备的法律保障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