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召开案件通报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两起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进行通报.事实上,这两起案件都是发生在若干年前,前者发生时间是2009年至2013年,后者发生时间为2007年.遗憾的是,两起案件都没有得到及时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