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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化产业发展对于提升区域产业的附加价值、自主创新水平以及环境资源保护能力,进而优化该区域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基于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总体及湖南、湖北和江西三省地区生产总值、文化产业增加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等数据,运用泰尔指数、产业结构偏离度、产业结构高度化、灰色关联分析和协整分析等方法分析该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及其关联度大小。结果显示,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具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未来尚需通过制定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培养文化产业专门人才以及完善和实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手段推进文化产业对于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作用。
关键词:文化产业;区域产业结构;长江中游地区
文章编号:2095-5960(2016)04-0011-13;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近年来,长江中游地区正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之后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5—2014年,该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从17243.05亿元增长到70131.17亿元,增长了3.0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43.2亿元增长到160.71亿元,增长了近5.62倍。王颖、丁洪强(2007、2013)指出:文化产业具有的高渗透性、强扩散作用、窗口效应等特点已为理论和实践所证实[1][2],由此我们可以推论,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延长和深化产业链的作用,从而影响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和演变。
国内外学术界针对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基本得出了正向关系的结论。Beyers(2002)利用1980—1996年间经合组织国家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实证分析得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合组织国家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3];Dominic Power(2002)运用瑞典1970—1999年间的文化产业相关时间序列数据证明:文化产业发展对提高就业和经济增长能起到促进作用[4]。国内近期相关研究也显示:莫童(2004)指出,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从而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并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5];冯子标(2008)指出,文化产业通过其提供的文化内容,通过渗透、转换、提升等功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6]。区域层面的研究主要是王林等(2009)基于长江三角洲14个城市1992年至2006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增长效应等结论[7]。总体而言,上述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和方法支撑,但是专门以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为对象的研究成果尚为空白。而在中央顶层制度设计中,未来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将发展成为中部地区的核心增长极、两型社会示范区。其中,武汉市将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并发展成为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达成上述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运用相关计量方法,分析近十年来长江中游地区三省文化产业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的影响,可为文化产业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基于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运用泰尔指数、产业结构偏离度等方法计算该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运用产业结构高度指数计算该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协整回归法探究文化产业发展对于该地区产业结构演进和优化的关联度。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的获取,因《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存在年度数据的断续性,故而本文主要从《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上获取,但是,该统计年鉴也存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的行业统计不够全面,且有些年份有数据缺失等问题,为弥补这些缺点,本文对缺失年份的数据通过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获得。
二、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总体产业结构分析
(一)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总量规模。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西三省GDP总和从17243.05亿元增长到70131.17亿元,增长了3.0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43.2亿元上升为160.71亿元,增长了近2.72倍;三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05—2009年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9年达到峰值0.33%,这与2008年奥运会前期准备及后期的带动作用是分不开的,而2010—2014年呈下降趋势,这是因为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减弱,一切恢复正常水平(如图1)。
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从图2可见,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5—2014年该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总体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07年达峰值50.38%,这可能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和国家出台系列文化政策的推动有关;2007—2010年增速又呈直线下降趋势,这与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有很大的关联;2010—2014年由呈缓慢上升的趋势,这与国家出台的相关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湖南省GDP从6596.1亿元增长到27037.32亿元,增长了3.1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7.74亿增长到69.02亿,增长了2.89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2007—2010年间最高,其中2008年达到峰值0.38%(如图3)。
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湖北省GDP从6590.19亿元增长到27379.22亿元,增长了3.15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2.34亿增长到47.75亿,增长了2.8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总体波动幅度不大,其中2009年达到峰值0.29%(如图4)。 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江西省GDP从4056.76亿元上升为15714.63亿元,增长了2.8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3.12 亿增长到43.94 亿,增长了2.35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其中2007年时比重达到峰值0.42%(如图5)。
图1—图5结果显示:从绝对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GDP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均呈增长的趋势,且增长幅度较大,这与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是分不开的。从相对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均较低,且十年间没有明显的上升或下降,这表明该地区文化产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该地区还出现了一个趋于一致的现象,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在2007—2009年间达到峰值状态,这与2008年国家奥运会的召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是息息相关的。
(二)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现状
长江中游地区总体产业结构现状。从产业增加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的趋势,三次产业增加值增长倍数分别为1.6、3.56和3.27,其中第二产业变化最为显著,其次是第三产业,最后是第一产业(如图6)。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中,就绝对比重来看,第一产业比重最低,第二产业比重最高,第三产业比重居中;从变化趋势来看,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如图7)。在就业人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所有从业人员比重从高到低排序分别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具体看来,该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比呈明显下降趋势,而第二、三产业则在平稳中上升(如图8)。
湖南省产业结构现状。2005—2014年,湖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增加值占GDP比重中,呈上升趋势的是第二产业,呈下降趋势的为第一产业,而相对第一和第二产业而言第三产业则在波动中呈现较平稳的变化趋势(如图9)。从就业人数考察,2005—2014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比重均呈上升趋势,第一产业则呈下降趋势(如图10)。
湖北省产业结构现状。2005—2014年,湖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增长趋势;各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中,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围绕40%上下波动且波动幅度不大(如图11)。从就业人数考察,2005—2014年,湖北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在2005—2008年呈上升状态,但2008—2014年呈现下降趋势,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但增幅均不大;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如图12)。
江西省产业结构状况。2005—2014年,江西省三大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三大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一产业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均呈波动上升趋势(如图13)。在就业结构方面,从绝对数来看,2005—2014年,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均呈上升趋势;从相对数来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呈上升趋势(如图14)。
从图6至图14可知,在绝对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这说明这十年间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而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均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均呈增长趋势,其中第三产业增长幅度大于第二产业,这表明,该地区三次产业中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快于第一、二产业,第一产业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分离出更多的劳动力。在相对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由大到小排序均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且十年间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在减小,而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持续在上升;而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从业人数占地区从业人数比重由大到小均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由此可见,该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最高,但产值比重最小;而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最小,但产值比重最高;第三产业则位于二者中间;这说明:该地区第三产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分析
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产业与产业之间关联水平的提高和协调能力的加强。本文采用干春晖等(2011)泰尔指数[8]和杨永贵、Syrquin(2009、1989)产业结构偏离度[9][10]两种方法对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进行测度。
首先,用泰尔指数来进行测度。公式如下:
由表1可知,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泰尔指数从0.238219下降为0.193504,表明从纵向来看,该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度不断增强;但总体来看,泰尔指数与0还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该地区还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使得产业结构合理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然后采用产业结构偏离度来衡量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其劳动力比重的差异,以考察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是否对称。产业结构偏离度的正负情况不仅反映该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水平,同时还为该产业劳动力的转入和转出提供依据,若为正则劳动力转入,反之则转出。产业结构偏离度公式如下:
如表2所示,从总体趋势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处于波动状态,有升有降,但是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从正负值来看,第一产业为负,第二、三产业为正,这表明第一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力转出成为可能;而第二、三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高,劳动力转入成为可能。具体来看,第二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2005—2011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的0.905652上升到2011年的1.074575,2012年开始呈下降趋势,从2012的1.031550下降为2014年的0.881944,这表明第二产业人口转入的能力在2005—2011年间呈逐渐下降趋势,而2011年之后又有所增强;而2005—2014年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从0.248444下降为0.116915,这表明第三产业人口转入的能力在渐渐增强。这表明:从横向来看,产业结构合理度排序为:“第三产业”大于“第二产业”大于“第一产业”。 (四)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分析
产业结构高度化主要指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重心逐渐向第二、三产业为重心转移,一般具体反映在各产业部门之间产值、就业人员、国民收入比例变动的过程上,代表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发展方向。一般地,随着某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该地区产业结构将不断向高度化方向发展。
本文借鉴周昌林等(2007)[11]设计的产业结构高度指标来计算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公式如下:
H=∑ni=1kipili (n=1,2,…,n) (3)
其中,ki为第i产业部门产值占总产出的比例,pi为第i产业部门的产值,li为第i产业部门的就业人数;pi/li为第i产业部门的水平系数,产出水平系数越大则该产业水平越高;kipi/li为第i产业对产业结构水平的贡献值,通过百分比换算可将各产业贡献值变为各产业对产业结构高度水平的贡献度;H为产业结构高度,H越大则表明产业结构高度越高。
首先按照2004年消费价格指数计算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GDP及各产业增加值(篇幅原因,略去该表)。接着根据公式(3)及上述数据计算出长江中游地区2005—2014年产业结构高度水平(表3)。
表3数据显示,纵向来看,2005至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的152.145144上升为2014年的299.438508。横向来看,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排序如下:“第二产业”大于“第三产业”大于“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对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的贡献值明显高于第一产业。2005—2014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之间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分别是第一产业的5.24倍和3.87倍;到2014年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分别是第一产业的10.51和6.88倍。而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相比,二者也具有较大差距,2005年,第二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是第三产业的1.35倍,而2014年达到1.53倍。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化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该地区应鼓励、支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使其为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灰色关联度分析
(一)研究方法、模型建立及数据说明
灰色关联分析是对反映各因素变化特征的数据序列曲线之间进行比较,曲线形状接近程度的大小反映相应序列之间关联程度的大小。本文采用邓聚龙、章迪平(1990、2013)灰色关联法[12][13],从三次产业角度分析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演变之间的动态关系,考察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是否引致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
目前,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统计尚不成熟,现有资料中主要有《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和《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对文化产业数据进行了统计,但是考虑到《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得来,目前只统计了2004和2008年的数据,因此,本文采用《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6—2014》的数据,并根据该年鉴中统计的2005—2013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运用SPSS软件对2014年数据进行点处的线性趋势分析,从而得到2005—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完整数据。另外,三大产业增加值数据均来源于各省的统计年鉴,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文章均按2004年的消费价格指数对各增加值数据进行平减,折算成不变价。
(二)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公式(4)和(5)求得文化产业与三大产业的灰色关联系数及灰色关联度(表5)。
从表5可知,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灰色关联度分别为0.795831、0.883062和0.957955,均大于0.7,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三次产业增加值之间的关联性较为显著。灰色关联度排序依次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由大到小),即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关联性较大,与第二产业次之,与第一产业最低。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关联度达到0.957955,这与文化产业本身包含在第三产业当中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直接带来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另外文化产业通过与第三产业内部一些产业的融合,带动了第三产业内部其他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与第二产业的关联度也达到了0.883062,这说明文化产业在带动第二产业发展中也起了较大的作用,文化产业通过与第二产业建立投入产出方面的联系,直接带动产业链上相关产业的发展,另外,文化产业通过产业链赋予第二产业产品更多的文化属性,提高其附加值,促进其发展;文化产业与第一产业的关联度达到了0.795831,这与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有着直接的关系,该地区农业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文化产业较易与第一产业相融合,文化产业通过赋予第一产业产品一定的文化属性,增加其附加值,如湖北的油菜花文化节即为文化产业与第一产业融合的典型代表。
通过以上灰色关联分析可以看出: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与三次产业增加值均有较大的关联,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
四、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相关性和协整分析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与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数据处理。使用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地区2005—2014年的长江中游地区的GDP进行平减(数据略)。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表明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较重要的作用。 运用泰尔指数和产业结构偏离度等指标进行的分析显示,长江中游地区2005—2014年产业结构合理度不断增强,产业结构合理度排序为第三产业大于第二产业大于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偏离度为正,表明第二、三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高,存在劳动力转入的可能,而第一产业则与之相反。运用产业结构高度指标分析显示,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呈上升趋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的贡献显著高于第一产业。
进一步地,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文化产业和三次产业的关联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促进作用,关联度排序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运用时间序列数据对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进行计量分析,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都是非平稳序列,但其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协整分析结果显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二者之间具有长期动态均衡关系,文化产业增加值每1亿元的增加伴随着产业结构高度水平0.393471的提高,这表明:从长期来看,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上述研究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演进和优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未来要达成中央顶层设计目标,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政策创新和文化市场发展。
其一,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融合指产业间或产业内不同部门间通过渗透、交叉和重组等,形成新产业的过程。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分析,认为加快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为当前制度设计所必须。目前,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融合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融合需要从该地区现有产业基础出发,以发挥产业之间的关联效应,培育、拓展特色产业链。长江中游地区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等都比较丰富,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与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培育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高农产品、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还需要与区域重点制造业和新兴产业融合,提升其创造力,从而优化产业结构。同时,政府应制定并推动实施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为融合铸就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二,鼓励文化创新,积极培养人才。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和根本着力点,文化创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创意产品,从而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文化创意产品通过知识的溢出效应产生正外部性,提升人们的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扩大文化创新市场规模。创新最终是由人来实现的,因此,促使文化创新必须培养促进文化创新的人才。长江中游地区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各大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创意课程的开设;同时要积极拓宽人才选拔和引进渠道,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来投身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文化产品质量的提高。
其三,完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文化产业是一种经营性行业,它在生产文化产品的同时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服务,它依托于知识、创意和技术的投入,以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应用为特征。文化产业的这一特征要求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进行适度保护,中央和各区域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做到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的同时又不妨碍文化产业知识的溢出,进而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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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产业;区域产业结构;长江中游地区
文章编号:2095-5960(2016)04-0011-13;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近年来,长江中游地区正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之后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5—2014年,该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从17243.05亿元增长到70131.17亿元,增长了3.0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43.2亿元增长到160.71亿元,增长了近5.62倍。王颖、丁洪强(2007、2013)指出:文化产业具有的高渗透性、强扩散作用、窗口效应等特点已为理论和实践所证实[1][2],由此我们可以推论,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延长和深化产业链的作用,从而影响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和演变。
国内外学术界针对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基本得出了正向关系的结论。Beyers(2002)利用1980—1996年间经合组织国家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实证分析得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合组织国家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3];Dominic Power(2002)运用瑞典1970—1999年间的文化产业相关时间序列数据证明:文化产业发展对提高就业和经济增长能起到促进作用[4]。国内近期相关研究也显示:莫童(2004)指出,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从而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并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5];冯子标(2008)指出,文化产业通过其提供的文化内容,通过渗透、转换、提升等功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6]。区域层面的研究主要是王林等(2009)基于长江三角洲14个城市1992年至2006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增长效应等结论[7]。总体而言,上述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和方法支撑,但是专门以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为对象的研究成果尚为空白。而在中央顶层制度设计中,未来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将发展成为中部地区的核心增长极、两型社会示范区。其中,武汉市将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并发展成为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达成上述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运用相关计量方法,分析近十年来长江中游地区三省文化产业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的影响,可为文化产业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基于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运用泰尔指数、产业结构偏离度等方法计算该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运用产业结构高度指数计算该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协整回归法探究文化产业发展对于该地区产业结构演进和优化的关联度。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的获取,因《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存在年度数据的断续性,故而本文主要从《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上获取,但是,该统计年鉴也存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的行业统计不够全面,且有些年份有数据缺失等问题,为弥补这些缺点,本文对缺失年份的数据通过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获得。
二、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总体产业结构分析
(一)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总量规模。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西三省GDP总和从17243.05亿元增长到70131.17亿元,增长了3.0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43.2亿元上升为160.71亿元,增长了近2.72倍;三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05—2009年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9年达到峰值0.33%,这与2008年奥运会前期准备及后期的带动作用是分不开的,而2010—2014年呈下降趋势,这是因为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减弱,一切恢复正常水平(如图1)。
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从图2可见,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5—2014年该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总体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07年达峰值50.38%,这可能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和国家出台系列文化政策的推动有关;2007—2010年增速又呈直线下降趋势,这与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有很大的关联;2010—2014年由呈缓慢上升的趋势,这与国家出台的相关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湖南省GDP从6596.1亿元增长到27037.32亿元,增长了3.1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7.74亿增长到69.02亿,增长了2.89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2007—2010年间最高,其中2008年达到峰值0.38%(如图3)。
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湖北省GDP从6590.19亿元增长到27379.22亿元,增长了3.15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2.34亿增长到47.75亿,增长了2.8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总体波动幅度不大,其中2009年达到峰值0.29%(如图4)。 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2005—2014年,江西省GDP从4056.76亿元上升为15714.63亿元,增长了2.87倍;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3.12 亿增长到43.94 亿,增长了2.35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其中2007年时比重达到峰值0.42%(如图5)。
图1—图5结果显示:从绝对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GDP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均呈增长的趋势,且增长幅度较大,这与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是分不开的。从相对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均较低,且十年间没有明显的上升或下降,这表明该地区文化产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该地区还出现了一个趋于一致的现象,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在2007—2009年间达到峰值状态,这与2008年国家奥运会的召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是息息相关的。
(二)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现状
长江中游地区总体产业结构现状。从产业增加值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的趋势,三次产业增加值增长倍数分别为1.6、3.56和3.27,其中第二产业变化最为显著,其次是第三产业,最后是第一产业(如图6)。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中,就绝对比重来看,第一产业比重最低,第二产业比重最高,第三产业比重居中;从变化趋势来看,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如图7)。在就业人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所有从业人员比重从高到低排序分别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具体看来,该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比呈明显下降趋势,而第二、三产业则在平稳中上升(如图8)。
湖南省产业结构现状。2005—2014年,湖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增加值占GDP比重中,呈上升趋势的是第二产业,呈下降趋势的为第一产业,而相对第一和第二产业而言第三产业则在波动中呈现较平稳的变化趋势(如图9)。从就业人数考察,2005—2014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比重均呈上升趋势,第一产业则呈下降趋势(如图10)。
湖北省产业结构现状。2005—2014年,湖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均呈增长趋势;各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中,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围绕40%上下波动且波动幅度不大(如图11)。从就业人数考察,2005—2014年,湖北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在2005—2008年呈上升状态,但2008—2014年呈现下降趋势,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但增幅均不大;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和从业人数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如图12)。
江西省产业结构状况。2005—2014年,江西省三大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三大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一产业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均呈波动上升趋势(如图13)。在就业结构方面,从绝对数来看,2005—2014年,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均呈上升趋势;从相对数来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呈上升趋势(如图14)。
从图6至图14可知,在绝对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均呈上升趋势,这说明这十年间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而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均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均呈增长趋势,其中第三产业增长幅度大于第二产业,这表明,该地区三次产业中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快于第一、二产业,第一产业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分离出更多的劳动力。在相对数方面: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由大到小排序均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且十年间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在减小,而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持续在上升;而长江中游地区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三次产业从业人数占地区从业人数比重由大到小均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由此可见,该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最高,但产值比重最小;而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最小,但产值比重最高;第三产业则位于二者中间;这说明:该地区第三产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分析
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产业与产业之间关联水平的提高和协调能力的加强。本文采用干春晖等(2011)泰尔指数[8]和杨永贵、Syrquin(2009、1989)产业结构偏离度[9][10]两种方法对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进行测度。
首先,用泰尔指数来进行测度。公式如下:
由表1可知,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泰尔指数从0.238219下降为0.193504,表明从纵向来看,该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度不断增强;但总体来看,泰尔指数与0还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该地区还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使得产业结构合理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然后采用产业结构偏离度来衡量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其劳动力比重的差异,以考察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是否对称。产业结构偏离度的正负情况不仅反映该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水平,同时还为该产业劳动力的转入和转出提供依据,若为正则劳动力转入,反之则转出。产业结构偏离度公式如下:
如表2所示,从总体趋势来看,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处于波动状态,有升有降,但是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从正负值来看,第一产业为负,第二、三产业为正,这表明第一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力转出成为可能;而第二、三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高,劳动力转入成为可能。具体来看,第二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2005—2011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的0.905652上升到2011年的1.074575,2012年开始呈下降趋势,从2012的1.031550下降为2014年的0.881944,这表明第二产业人口转入的能力在2005—2011年间呈逐渐下降趋势,而2011年之后又有所增强;而2005—2014年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偏离度从0.248444下降为0.116915,这表明第三产业人口转入的能力在渐渐增强。这表明:从横向来看,产业结构合理度排序为:“第三产业”大于“第二产业”大于“第一产业”。 (四)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分析
产业结构高度化主要指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重心逐渐向第二、三产业为重心转移,一般具体反映在各产业部门之间产值、就业人员、国民收入比例变动的过程上,代表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发展方向。一般地,随着某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该地区产业结构将不断向高度化方向发展。
本文借鉴周昌林等(2007)[11]设计的产业结构高度指标来计算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公式如下:
H=∑ni=1kipili (n=1,2,…,n) (3)
其中,ki为第i产业部门产值占总产出的比例,pi为第i产业部门的产值,li为第i产业部门的就业人数;pi/li为第i产业部门的水平系数,产出水平系数越大则该产业水平越高;kipi/li为第i产业对产业结构水平的贡献值,通过百分比换算可将各产业贡献值变为各产业对产业结构高度水平的贡献度;H为产业结构高度,H越大则表明产业结构高度越高。
首先按照2004年消费价格指数计算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GDP及各产业增加值(篇幅原因,略去该表)。接着根据公式(3)及上述数据计算出长江中游地区2005—2014年产业结构高度水平(表3)。
表3数据显示,纵向来看,2005至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的152.145144上升为2014年的299.438508。横向来看,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排序如下:“第二产业”大于“第三产业”大于“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对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的贡献值明显高于第一产业。2005—2014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之间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分别是第一产业的5.24倍和3.87倍;到2014年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分别是第一产业的10.51和6.88倍。而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相比,二者也具有较大差距,2005年,第二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是第三产业的1.35倍,而2014年达到1.53倍。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高度化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该地区应鼓励、支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使其为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灰色关联度分析
(一)研究方法、模型建立及数据说明
灰色关联分析是对反映各因素变化特征的数据序列曲线之间进行比较,曲线形状接近程度的大小反映相应序列之间关联程度的大小。本文采用邓聚龙、章迪平(1990、2013)灰色关联法[12][13],从三次产业角度分析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演变之间的动态关系,考察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是否引致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
目前,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统计尚不成熟,现有资料中主要有《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和《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对文化产业数据进行了统计,但是考虑到《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得来,目前只统计了2004和2008年的数据,因此,本文采用《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6—2014》的数据,并根据该年鉴中统计的2005—2013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运用SPSS软件对2014年数据进行点处的线性趋势分析,从而得到2005—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完整数据。另外,三大产业增加值数据均来源于各省的统计年鉴,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文章均按2004年的消费价格指数对各增加值数据进行平减,折算成不变价。
(二)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公式(4)和(5)求得文化产业与三大产业的灰色关联系数及灰色关联度(表5)。
从表5可知,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灰色关联度分别为0.795831、0.883062和0.957955,均大于0.7,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三次产业增加值之间的关联性较为显著。灰色关联度排序依次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由大到小),即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关联性较大,与第二产业次之,与第一产业最低。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关联度达到0.957955,这与文化产业本身包含在第三产业当中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直接带来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另外文化产业通过与第三产业内部一些产业的融合,带动了第三产业内部其他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与第二产业的关联度也达到了0.883062,这说明文化产业在带动第二产业发展中也起了较大的作用,文化产业通过与第二产业建立投入产出方面的联系,直接带动产业链上相关产业的发展,另外,文化产业通过产业链赋予第二产业产品更多的文化属性,提高其附加值,促进其发展;文化产业与第一产业的关联度达到了0.795831,这与长江中游地区第一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有着直接的关系,该地区农业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文化产业较易与第一产业相融合,文化产业通过赋予第一产业产品一定的文化属性,增加其附加值,如湖北的油菜花文化节即为文化产业与第一产业融合的典型代表。
通过以上灰色关联分析可以看出: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与三次产业增加值均有较大的关联,这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
四、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影响的相关性和协整分析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与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数据处理。使用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地区2005—2014年的长江中游地区的GDP进行平减(数据略)。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表明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较重要的作用。 运用泰尔指数和产业结构偏离度等指标进行的分析显示,长江中游地区2005—2014年产业结构合理度不断增强,产业结构合理度排序为第三产业大于第二产业大于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偏离度为正,表明第二、三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较高,存在劳动力转入的可能,而第一产业则与之相反。运用产业结构高度指标分析显示,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水平呈上升趋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长江中游地区产业结构高度的贡献显著高于第一产业。
进一步地,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文化产业和三次产业的关联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2005—2014年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促进作用,关联度排序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运用时间序列数据对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进行计量分析,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都是非平稳序列,但其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协整分析结果显示,文化产业增加值M和产业结构高度水平H二者之间具有长期动态均衡关系,文化产业增加值每1亿元的增加伴随着产业结构高度水平0.393471的提高,这表明:从长期来看,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该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上述研究表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演进和优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未来要达成中央顶层设计目标,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政策创新和文化市场发展。
其一,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融合指产业间或产业内不同部门间通过渗透、交叉和重组等,形成新产业的过程。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分析,认为加快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为当前制度设计所必须。目前,长江中游地区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融合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融合需要从该地区现有产业基础出发,以发挥产业之间的关联效应,培育、拓展特色产业链。长江中游地区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等都比较丰富,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与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培育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高农产品、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还需要与区域重点制造业和新兴产业融合,提升其创造力,从而优化产业结构。同时,政府应制定并推动实施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为融合铸就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二,鼓励文化创新,积极培养人才。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和根本着力点,文化创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创意产品,从而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文化创意产品通过知识的溢出效应产生正外部性,提升人们的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扩大文化创新市场规模。创新最终是由人来实现的,因此,促使文化创新必须培养促进文化创新的人才。长江中游地区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各大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创意课程的开设;同时要积极拓宽人才选拔和引进渠道,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来投身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文化产品质量的提高。
其三,完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文化产业是一种经营性行业,它在生产文化产品的同时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服务,它依托于知识、创意和技术的投入,以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应用为特征。文化产业的这一特征要求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进行适度保护,中央和各区域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做到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的同时又不妨碍文化产业知识的溢出,进而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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