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的界定——以土地登记为标准的界分

来源 :科学与财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xcnet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权属纠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由于法律采用狭义的认定方式,造成了土地登记之前和土地登记之后两类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机制完全不同。土地登记之前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机制遵循两个特点:一是行政先行,二是复议前置。在解决土地登记之后的土地权属纠纷的机制中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法院能否直接受理不服土地登记发证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二是行政处理和行政复议如何有效衔接;三是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否对民事主体双方的土地权属纠纷一并作出确权判决。
其他文献
斯道拉思索计划整合其在芬兰工厂的瓦楞包装制造业务。目标是通过创建一个卓越的拉赫蒂瓦楞包装中心来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对外经济贸易将各个国家联系起来,促进国家间相互贸易,通过贸易促进各个国家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种贸易方式,帮助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加入到国际潮流之中。本文针对我国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