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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当年登上福布斯排行榜的年轻女富豪,如今却因集资诈骗罪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上报最高法院等待复核,由此引发民众和各类法学精英的网络大讨论,很多人要求最高法院刀下留人——网络,成了今天在法庭上无话语权的民众和法学精英的审判法庭,他们俨然成为了虚拟世界里的陪审团。
从药家鑫,到“赛家鑫”,再到吴英,司法体制内的职业法官的判断和结论似乎总与体制外的非职业的大部分普通民众和法律精英的判断相悖,法官不想杀的,民众和法律精英喊杀,法官想杀的,民众和法律精英却要求放条生路。
这当中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彼此的生命价值观和罪刑判罚观不同吗?好像不是,不论法官还是大部分民众、法律精英,都并非是一根筋的死刑废除论者或严打犯罪论者,他们都是就案论案的。
由于我国刑事司法体系源于大陆法,大陆法系的刑事司法体系的特点就是成文法和无陪审制的法官断案,加之我国刑事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公开性的不足,在经济和网络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法官断案的滞后性和封闭性已经越来越被普通民众和法律精英所诟病。
虽然今天的刑事司法体制无陪审制,但法官们却也不得不认真考虑“虚拟陪审团”的意见,即便法官的倾听在很大程度上是过滤性的——药家鑫也好,“赛家鑫”也好,被告人伤害的是普通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对国体政体无伤大雅,所以在一片喊杀声中,职业法官可以暂时撇下自己的超前理论,与民众和体制外法律精英站在一边。但在吴英案这里,吴英威胁到的,却是国家层面垄断的金融管理制度,按照马克思法学理论来说,金融管理制度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古人不是曰过: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的金融秩序是你一个小女子可以随便碰的?如果不出事也就罢了,如果出事了,对不起……
但是,体制内的职业法官必须还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一些民众想保吴英的命,并非是觉得吴英长得楚楚动人,而是对当前国家垄断的金融管理制度的不满。
虽然这些年来国家的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就金融行业来说,总体上来说还是个相对垄断、高度管制的行业,金融市场没有完全开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从正规的渠道没法满足,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的对资本的渴求和现行资金供给体制之间的冲突已经非常尖锐。
在富庶的江浙一带,民间资本运作非常活跃, 2010年全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206起,2011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度紧张,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进入一个新高潮。
而杀了吴英,就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只要人类文明社会存在,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就必然伴生。但是如果在某个特定时期,某种犯罪大规模存在和爆发,我们就要检讨我们的立法和相关的行业制度了。就今天的金融体制来说,如果吴英案能够促使立法者认识到我们垄断的金融体制必须要被打破,我们有必要创设一个民间融资的安全港制度,让法律明确告知在什么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越过这个界限就是违法的,便于公众自我判断;促使立法者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的综合措施,例如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确立民间融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市场预警机制、规范民间融资组织和广告等等。如果这样,相信以后类似吴英的案件将会越来越少。
两年前,在浙江丽水,一个绰号“小姑娘”的女被告人杜益敏,触犯了与吴英相同的罪名,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亦与吴英接近,当时的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也是判处杜益敏死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民众和法学精英关注她,她的名字也不像吴英今天这样被家喻户晓。
从药家鑫,到“赛家鑫”,再到吴英,司法体制内的职业法官的判断和结论似乎总与体制外的非职业的大部分普通民众和法律精英的判断相悖,法官不想杀的,民众和法律精英喊杀,法官想杀的,民众和法律精英却要求放条生路。
这当中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彼此的生命价值观和罪刑判罚观不同吗?好像不是,不论法官还是大部分民众、法律精英,都并非是一根筋的死刑废除论者或严打犯罪论者,他们都是就案论案的。
由于我国刑事司法体系源于大陆法,大陆法系的刑事司法体系的特点就是成文法和无陪审制的法官断案,加之我国刑事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公开性的不足,在经济和网络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法官断案的滞后性和封闭性已经越来越被普通民众和法律精英所诟病。
虽然今天的刑事司法体制无陪审制,但法官们却也不得不认真考虑“虚拟陪审团”的意见,即便法官的倾听在很大程度上是过滤性的——药家鑫也好,“赛家鑫”也好,被告人伤害的是普通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对国体政体无伤大雅,所以在一片喊杀声中,职业法官可以暂时撇下自己的超前理论,与民众和体制外法律精英站在一边。但在吴英案这里,吴英威胁到的,却是国家层面垄断的金融管理制度,按照马克思法学理论来说,金融管理制度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古人不是曰过: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的金融秩序是你一个小女子可以随便碰的?如果不出事也就罢了,如果出事了,对不起……
但是,体制内的职业法官必须还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一些民众想保吴英的命,并非是觉得吴英长得楚楚动人,而是对当前国家垄断的金融管理制度的不满。
虽然这些年来国家的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就金融行业来说,总体上来说还是个相对垄断、高度管制的行业,金融市场没有完全开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从正规的渠道没法满足,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的对资本的渴求和现行资金供给体制之间的冲突已经非常尖锐。
在富庶的江浙一带,民间资本运作非常活跃, 2010年全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206起,2011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度紧张,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进入一个新高潮。
而杀了吴英,就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只要人类文明社会存在,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就必然伴生。但是如果在某个特定时期,某种犯罪大规模存在和爆发,我们就要检讨我们的立法和相关的行业制度了。就今天的金融体制来说,如果吴英案能够促使立法者认识到我们垄断的金融体制必须要被打破,我们有必要创设一个民间融资的安全港制度,让法律明确告知在什么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越过这个界限就是违法的,便于公众自我判断;促使立法者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的综合措施,例如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确立民间融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市场预警机制、规范民间融资组织和广告等等。如果这样,相信以后类似吴英的案件将会越来越少。
两年前,在浙江丽水,一个绰号“小姑娘”的女被告人杜益敏,触犯了与吴英相同的罪名,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亦与吴英接近,当时的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也是判处杜益敏死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民众和法学精英关注她,她的名字也不像吴英今天这样被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