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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摘要:以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背景为起点,总结分析贵州省近年来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并深入剖析当前贵州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贵州;政策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此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同样明确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对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述。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不强。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由于城乡二元发展体制,我国城乡差距的拉大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这种差距不宜过大,应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否则不利于扩大内需和繁荣市场,从而制约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影响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贵州省近年来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贵州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国发〔2012〕2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连续把2012、2013年确定为改革开放年,紧紧围绕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创新和审查力度,启动了新一轮《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了《2012年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报告》、《贵州省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测算报告》等城乡建设和发展分析预测报告,全面掌握城镇化及城乡发展情况。加快推进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建立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示范小城镇工作机制,全力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科学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14个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实施“租售并举、公有产权、收储配租”;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并延伸至镇;加快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有机结合。扎实推进贵阳、六盘水全面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二)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在息烽、遵义等8个县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宅基地、林地、房屋确权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有序推进,2012年全省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63.7万亩,占比达到16.8%。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农村清洁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各地探索发展生态农业,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和项目资金投入。林业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探索森林保险机制,积极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下经济发展,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了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统筹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顺利完成毕节、铜仁两地“撤地设市”,新设置了贵阳市观山湖区,在13个县(市、区)、5个镇开展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探索撤销办事处设立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管理新形式。完善“减贫摘帽”正向激励机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聚合资源要素开展扶贫攻坚。制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四十条便民利民措施”,以户籍与就业制度创新促使人口向示范小城镇集聚。探索实施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示范小城镇率先进行城乡统筹试点,凡愿意在示范小城镇规划区落户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同时出台“骑双头马”政策,在享有城镇福利、社保的同时,继续享有农村宅基地。在此基础上,强力推进并实行“村改居”,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在5个县(市)开展了办证试点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
通过与中央部委的对接,共获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4.7万亩,获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81个,制定了《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每个试点项目区的周转指标规模控制在500亩以内。及时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不仅使农村面貌改善,农民得到实惠,而且有效保护了耕地,优化了用地结构布局,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搭建了统筹城乡发展平台。
(五)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教育“9+3”计划。按照“农村中学集中布局到县城、寄宿制小学集中布局到乡镇”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调整。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教企结合”的模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弥补教师短缺问题。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和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切实提高办学能力,遵义、毕节、铜仁等有条件的市(州)重点建设职教园区,实现集中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实现统筹区域内费用即时结算,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28万人。 二、贵州省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制约贵州省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破解,全省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具有历史发展的因素,存在“路径依赖性”,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包括:一是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难,统筹协调推进的力度不大,等待观望的思想还比较明显,支持试点工作的合力还未形成,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流转规模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且流转不规范,纠纷隐患多,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林权纠纷不断呈现,缺乏纠纷调处的长效机制,缺乏激发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激励机制。二是现有的行政区划空间布局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市(县)域空间布局不合理、部分县乡人口规模过大或过小、市(州)所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数量过多或过少、城镇数量和规模较小、行政区划构架不合理、区域行政管理体制不协调等方面。此外,还存在着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不完善(如一市一区问题),县级政区设置幅度大小悬殊、划分不尽合理、飞地管辖,个别行政区名称不规范等等问题。三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存在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规划不够合理、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源整合不够、拆迁难度大;地方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四是农村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尽快将职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足,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增长不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三、深入推进贵州省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政策建议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扣住“经济发展市场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管理民主化”思路,坚定不移地坚持“全省统筹、议题发展”方向,继续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工作。着力在开展统筹城乡镇街试点工作上求突破,选取一到两个条件具备特点鲜明的县级城市作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为统筹城乡出经验,以特色发展作示范,促进政策制度创新,从而推动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此外,还应在社会资源分配方式上求突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改革农村微观基础上求突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农民自由流动和村级管理民主化。
到2020年,农村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转型加快升级,主要人均指标增速超过城镇地区;农村环境更加优美,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赶上周边省份水平;农民生活走向富裕,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突破万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比小于3︰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全面完成,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省,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基本形成以农业和农村产业为基础、以城市为依托、集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大农业系统;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基层民主有效加强,社会秩序稳定良好,社会建设与管理水平达到西南地区领先水平。
(一)明确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加强领导
目前贵州省各市(州)农业委员会不但没有发挥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实际上在一定程度反而削弱了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应进一步强化党委农工委的职能,强化其在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等职能。同时,可参照四川、湖南、云南省的做法,进一步强化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明确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用。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将职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农村规划编制、村街道硬化、垃圾收集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和环境卫生管护等方面,列入财政经费保障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规划先行,统筹发展
继续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启动新一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对全省的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区、城镇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区三个区域进行全面规划。并完善市、县(市、区、特区)、乡镇、村规划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地主体功能定位,统筹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基本农田保护、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发展等专业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动态评价机制。
(三)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
全面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大力提升农业的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化经营、物质装备、生态环境和支持保障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和经营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以山地农业、生物农业、有机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为核心内容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加强产学研对接活动,提高全省农业的整体科技含量。进一步强化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在规范经营、利益分配、监督约束等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建设多元化农业服务机构,建立服务组织与农户间的双赢服务机制。加快农技创新推广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探索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大力培养掌握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职业农民”,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优质劳动力。打造农业新型业态,加快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平面农业”提升为“立体农业”。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优势主导产品加工率。鼓励农超产销对接,建设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生活生态功能,形成一批集观光赏景、休闲娱乐、美食品尝、农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旅游线路。加大支农保障力度,逐步扩大农业补贴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标准,探索建立农业农村生态补偿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放,将强农惠农项目优先集中到各类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四)进一步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准许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将常住户口迁入现住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农民,让农民持股进城。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工业集中发展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制定完善扶贫生态移民的住房、土地、就业、产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和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范围,完善面向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农民工失业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接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五)继续推进城乡区域人地挂钩改革,探索征地制度改革
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正在实施的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资源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叠加效应。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途径。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和实施分离试验。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及时足额合理补偿,探索建立多种补偿安置渠道,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同收益”。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盘活农民土地财产权,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激活农民宅基地及住房价值。鼓励农民以承包地、资产或闲臵房产入股成立富民合作社,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获取租金收入。二是大力扶持农民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农村就业公共服务,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农民务工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三是加大农民创业增收扶持力度。积极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民集群创业,切实增加农民创业投资收入。五是加大帮扶和救助力度,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土地的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鼓励低收入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和农地合作社,确保其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或股金收入。积极构建低收入农户增收专属项目区,真正做到“就业有门路、分红有股权、困难有救助、保障有托底”。
参考文献:
[1]周琳琅.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李兵弟.中国城乡统筹规划的实践探索[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3]杨昌鹏.贵州城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4]杨军昌等.统筹贵州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人口社会法制研究.2012(1).
[5]史开国.新时期贵州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必要性及途径问题研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作者简介:
沈田华(1984年-),男,江西丰城人,现工作于贵州财经大学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学位,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经济学、财务会计理论。
龚晓丽(1988年-),女,四川叙永人,贵州财经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增长理论。
摘要:以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背景为起点,总结分析贵州省近年来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并深入剖析当前贵州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贵州;政策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此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同样明确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对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述。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不强。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由于城乡二元发展体制,我国城乡差距的拉大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这种差距不宜过大,应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否则不利于扩大内需和繁荣市场,从而制约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影响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贵州省近年来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贵州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国发〔2012〕2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连续把2012、2013年确定为改革开放年,紧紧围绕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创新和审查力度,启动了新一轮《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了《2012年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报告》、《贵州省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测算报告》等城乡建设和发展分析预测报告,全面掌握城镇化及城乡发展情况。加快推进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建立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示范小城镇工作机制,全力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科学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14个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实施“租售并举、公有产权、收储配租”;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并延伸至镇;加快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有机结合。扎实推进贵阳、六盘水全面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二)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在息烽、遵义等8个县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宅基地、林地、房屋确权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有序推进,2012年全省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63.7万亩,占比达到16.8%。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农村清洁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各地探索发展生态农业,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和项目资金投入。林业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探索森林保险机制,积极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下经济发展,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了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统筹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顺利完成毕节、铜仁两地“撤地设市”,新设置了贵阳市观山湖区,在13个县(市、区)、5个镇开展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探索撤销办事处设立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管理新形式。完善“减贫摘帽”正向激励机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聚合资源要素开展扶贫攻坚。制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四十条便民利民措施”,以户籍与就业制度创新促使人口向示范小城镇集聚。探索实施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示范小城镇率先进行城乡统筹试点,凡愿意在示范小城镇规划区落户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同时出台“骑双头马”政策,在享有城镇福利、社保的同时,继续享有农村宅基地。在此基础上,强力推进并实行“村改居”,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在5个县(市)开展了办证试点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
通过与中央部委的对接,共获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4.7万亩,获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81个,制定了《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每个试点项目区的周转指标规模控制在500亩以内。及时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不仅使农村面貌改善,农民得到实惠,而且有效保护了耕地,优化了用地结构布局,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搭建了统筹城乡发展平台。
(五)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教育“9+3”计划。按照“农村中学集中布局到县城、寄宿制小学集中布局到乡镇”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调整。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教企结合”的模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弥补教师短缺问题。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和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切实提高办学能力,遵义、毕节、铜仁等有条件的市(州)重点建设职教园区,实现集中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实现统筹区域内费用即时结算,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28万人。 二、贵州省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制约贵州省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破解,全省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具有历史发展的因素,存在“路径依赖性”,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包括:一是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难,统筹协调推进的力度不大,等待观望的思想还比较明显,支持试点工作的合力还未形成,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流转规模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且流转不规范,纠纷隐患多,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林权纠纷不断呈现,缺乏纠纷调处的长效机制,缺乏激发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激励机制。二是现有的行政区划空间布局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市(县)域空间布局不合理、部分县乡人口规模过大或过小、市(州)所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数量过多或过少、城镇数量和规模较小、行政区划构架不合理、区域行政管理体制不协调等方面。此外,还存在着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不完善(如一市一区问题),县级政区设置幅度大小悬殊、划分不尽合理、飞地管辖,个别行政区名称不规范等等问题。三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存在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规划不够合理、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源整合不够、拆迁难度大;地方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四是农村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尽快将职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足,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增长不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三、深入推进贵州省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政策建议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扣住“经济发展市场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管理民主化”思路,坚定不移地坚持“全省统筹、议题发展”方向,继续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工作。着力在开展统筹城乡镇街试点工作上求突破,选取一到两个条件具备特点鲜明的县级城市作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为统筹城乡出经验,以特色发展作示范,促进政策制度创新,从而推动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此外,还应在社会资源分配方式上求突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改革农村微观基础上求突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农民自由流动和村级管理民主化。
到2020年,农村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转型加快升级,主要人均指标增速超过城镇地区;农村环境更加优美,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赶上周边省份水平;农民生活走向富裕,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突破万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比小于3︰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全面完成,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省,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基本形成以农业和农村产业为基础、以城市为依托、集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大农业系统;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基层民主有效加强,社会秩序稳定良好,社会建设与管理水平达到西南地区领先水平。
(一)明确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加强领导
目前贵州省各市(州)农业委员会不但没有发挥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实际上在一定程度反而削弱了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应进一步强化党委农工委的职能,强化其在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等职能。同时,可参照四川、湖南、云南省的做法,进一步强化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明确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用。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将职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农村规划编制、村街道硬化、垃圾收集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和环境卫生管护等方面,列入财政经费保障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规划先行,统筹发展
继续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启动新一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对全省的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区、城镇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区三个区域进行全面规划。并完善市、县(市、区、特区)、乡镇、村规划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地主体功能定位,统筹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基本农田保护、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发展等专业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动态评价机制。
(三)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
全面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大力提升农业的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化经营、物质装备、生态环境和支持保障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和经营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以山地农业、生物农业、有机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为核心内容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加强产学研对接活动,提高全省农业的整体科技含量。进一步强化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在规范经营、利益分配、监督约束等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建设多元化农业服务机构,建立服务组织与农户间的双赢服务机制。加快农技创新推广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探索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大力培养掌握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职业农民”,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优质劳动力。打造农业新型业态,加快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平面农业”提升为“立体农业”。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优势主导产品加工率。鼓励农超产销对接,建设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生活生态功能,形成一批集观光赏景、休闲娱乐、美食品尝、农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旅游线路。加大支农保障力度,逐步扩大农业补贴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标准,探索建立农业农村生态补偿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放,将强农惠农项目优先集中到各类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四)进一步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准许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将常住户口迁入现住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农民,让农民持股进城。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工业集中发展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制定完善扶贫生态移民的住房、土地、就业、产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和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范围,完善面向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农民工失业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接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五)继续推进城乡区域人地挂钩改革,探索征地制度改革
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正在实施的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资源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叠加效应。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途径。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和实施分离试验。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及时足额合理补偿,探索建立多种补偿安置渠道,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同收益”。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盘活农民土地财产权,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激活农民宅基地及住房价值。鼓励农民以承包地、资产或闲臵房产入股成立富民合作社,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获取租金收入。二是大力扶持农民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农村就业公共服务,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农民务工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三是加大农民创业增收扶持力度。积极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民集群创业,切实增加农民创业投资收入。五是加大帮扶和救助力度,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土地的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鼓励低收入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和农地合作社,确保其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或股金收入。积极构建低收入农户增收专属项目区,真正做到“就业有门路、分红有股权、困难有救助、保障有托底”。
参考文献:
[1]周琳琅.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李兵弟.中国城乡统筹规划的实践探索[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3]杨昌鹏.贵州城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4]杨军昌等.统筹贵州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人口社会法制研究.2012(1).
[5]史开国.新时期贵州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必要性及途径问题研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作者简介:
沈田华(1984年-),男,江西丰城人,现工作于贵州财经大学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学位,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经济学、财务会计理论。
龚晓丽(1988年-),女,四川叙永人,贵州财经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增长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