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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学生在中学阶段掌握大纲要求的词汇和一定数量的习惯用语及固定搭配,并正确正理解其在语段或语篇中的意思,在高中英语教学中显得十分重要。由于学生在初中阶段语音、语法和听说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所以在高中提出以词汇为核心的思维教学模式来带动诸种能力(特别是阅读能力)的提高是可行的英语词汇看起来一个个是那样的枯燥乏味,不少学生感到记忆起来困难,掌握其和法就更困难,以致出现“掉队”现象,但事实上,如果教师能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运用思维规律选择教法,帮助学生不断地充实和灵活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强化刺激学生的第二信号系统,达到足够的输入量,学生就可能形成对词或词群的抽象思维和感受能力。
一、创设情景(situation)和语境(context)
Contextualism is based on the presumption that one can derive meaning from or reduce it to observable context。创设情景或语境习得语言词汇,如在学beautiful时,就可联想起handsome, ugly。教师向学生提出假设:Becaus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然后教师要求学生信息反馈:Is she beautiful or ugly?学生理解后带着喜悦的情绪回答beautiful。教师把人称代词her变换成his,he变换成she,学生会回答handsome。教师如果向学生提出假设:In spit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教师如果向学生提出假设:In spit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教师提出问题要求学生信息反馈。Is she beautiful or ugly? 学生理解后带着不满意的情绪回答ugly。
教师平时要注意多积累好的教学素材,以备教学之需。通过A和B情景对话或句子内涵,增加词的复现率和变化来促进词汇学习。
二、比较(comparison)和分类(classification)法
比较分析、分类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还表现各种具有局部性质的思维活动。因此教师在英语词汇教学实践中,通过比较来帮助学生突破知识难点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下列能理解两对句子when与just在句中的真正含义,则时态就不难理解了。在学习外语中,通过比较、分类等逻辑思维活动促进理解、记忆力的潜在发挥,其实际记忆效果会比苦苦“死记硬背”的效果好得多。心理学家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记忆试验,把同一组外语生词分别给三组人,第一组的任务是按各种标准尽量把这些词分类。而不记忆;第二组的任务是尽量记住这些词。而不分类;第三组的任务是概要尽量分类,又要尽量记忆。经过相同时间之后,对这三组人记忆生词的情况进行了测验,其结果是:第一组的人虽然没有努力去记忆,但实际记住的词数反而明显比第二组人记忆得多,并与第三组人记得一样多。
认知是通过感觉对接受来的信息进行分类(分类是从比较派生出来的,是更为复杂一点的思维活动),探明其性质的过程,所以认知终究是以思维为前提的。没有思维的介入就不会有认知,为了形成认知,感觉之门要随时开放。实际上,正如布鲁纳(J•S•Brunner)所说的,无论感知抑制或认知运动,都是以“异质刺激间的对比,或以变化中的环境为基础的动力性平衡”作前提的。所以,在诸多的刺激中起作用的感觉,正是认旖 的出发点,是正常地进行思维的条件。这样采取分类记忆法,就可以激发学生思维活动的动机(motivation)从而解决问题。如英语教师列举一组不规则动词break,broke, broken。由此启发学生列举分类,学生能找出具有相同或相似变化,规则的动词,如:steal, speak, weave以及choose. freeze。然后教理由再在黑板上写出glow, grow, blow, throw, know。要求学生写出其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很自然不少学会将,glow的过去式、过去分词写成了glew,glown。那么,学生对掌握知识时为什么会产生负迁移现象呢?其一是对基础知识概念模糊不清。不知道glow是规则动词;其二是基本技能不熟练。教师适时、适度利用这种思维方法进行教学可以使负迁移朝正迁移转移,有利于记忆,表象深刻,从而促使知识融会贯通。
三、发现(Discovery)法
美国心理学家J•S•布鲁纳倡导的“发现学习”是这样描述的。Discovery method is an instructional approach that encourages the student to discover some concept or principle by using his(her) own mental processes.从“目标”上说,“发现学习”乃是培养探究性思维方法的学习,这是“发现学习”所要培养的多种能力中最核心的一个。根据研究,在“发现学习”中探究过程(动作)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引起学习兴趣。学生面临教师所确定的新的未知情境时,他既有的思维方式发生混乱,为消除这种混乱,于是产生出学习动机,开始进行探究。
(2)着手选择思维。学生对眼前所展开的几种可能行得通的途径中,洞察展开最有希望解决的途径,进而选择解决问题的假设。可想起各种可能性(贫道),加以比较对照,从中选定最佳一个。这就是“选择思维(或贫道思维)”。“发现学习”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能够形成良好的贫道思维。
(3)从事逻辑操作、验证假设,并由假设转化为法则,探究活动告一以段落。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可诱导学生进行一些有趣的新发现,从而来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能力。如:tenant(s)分解成ten ant(s);dog倒过来成为god; lighting(照明),N为闪电符号,在light后插入N,单词即为lightning(闪电)……发现法具有新旧知识横向联系,原型启发,富于联想、想象、兴趣广泛等特征。
“发现学习”是极其生动活泼的学习。教师要尽量在带有诱导性的问题情况中启如学生思维,培养其自学能力。布鲁纳强调说:“人唯有凭籍解决问题或发现问题的努力才能学到真正的发殃方法。这种实践越积累,就越能将自己学到的东西概括为解决问题和探究问题的方式,掌握这种概括的方式,对他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有效的”。
一、创设情景(situation)和语境(context)
Contextualism is based on the presumption that one can derive meaning from or reduce it to observable context。创设情景或语境习得语言词汇,如在学beautiful时,就可联想起handsome, ugly。教师向学生提出假设:Becaus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然后教师要求学生信息反馈:Is she beautiful or ugly?学生理解后带着喜悦的情绪回答beautiful。教师把人称代词her变换成his,he变换成she,学生会回答handsome。教师如果向学生提出假设:In spit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教师如果向学生提出假设:In spite of her look, he loves her。教师提出问题要求学生信息反馈。Is she beautiful or ugly? 学生理解后带着不满意的情绪回答ugly。
教师平时要注意多积累好的教学素材,以备教学之需。通过A和B情景对话或句子内涵,增加词的复现率和变化来促进词汇学习。
二、比较(comparison)和分类(classification)法
比较分析、分类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还表现各种具有局部性质的思维活动。因此教师在英语词汇教学实践中,通过比较来帮助学生突破知识难点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下列能理解两对句子when与just在句中的真正含义,则时态就不难理解了。在学习外语中,通过比较、分类等逻辑思维活动促进理解、记忆力的潜在发挥,其实际记忆效果会比苦苦“死记硬背”的效果好得多。心理学家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记忆试验,把同一组外语生词分别给三组人,第一组的任务是按各种标准尽量把这些词分类。而不记忆;第二组的任务是尽量记住这些词。而不分类;第三组的任务是概要尽量分类,又要尽量记忆。经过相同时间之后,对这三组人记忆生词的情况进行了测验,其结果是:第一组的人虽然没有努力去记忆,但实际记住的词数反而明显比第二组人记忆得多,并与第三组人记得一样多。
认知是通过感觉对接受来的信息进行分类(分类是从比较派生出来的,是更为复杂一点的思维活动),探明其性质的过程,所以认知终究是以思维为前提的。没有思维的介入就不会有认知,为了形成认知,感觉之门要随时开放。实际上,正如布鲁纳(J•S•Brunner)所说的,无论感知抑制或认知运动,都是以“异质刺激间的对比,或以变化中的环境为基础的动力性平衡”作前提的。所以,在诸多的刺激中起作用的感觉,正是认旖 的出发点,是正常地进行思维的条件。这样采取分类记忆法,就可以激发学生思维活动的动机(motivation)从而解决问题。如英语教师列举一组不规则动词break,broke, broken。由此启发学生列举分类,学生能找出具有相同或相似变化,规则的动词,如:steal, speak, weave以及choose. freeze。然后教理由再在黑板上写出glow, grow, blow, throw, know。要求学生写出其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很自然不少学会将,glow的过去式、过去分词写成了glew,glown。那么,学生对掌握知识时为什么会产生负迁移现象呢?其一是对基础知识概念模糊不清。不知道glow是规则动词;其二是基本技能不熟练。教师适时、适度利用这种思维方法进行教学可以使负迁移朝正迁移转移,有利于记忆,表象深刻,从而促使知识融会贯通。
三、发现(Discovery)法
美国心理学家J•S•布鲁纳倡导的“发现学习”是这样描述的。Discovery method is an instructional approach that encourages the student to discover some concept or principle by using his(her) own mental processes.从“目标”上说,“发现学习”乃是培养探究性思维方法的学习,这是“发现学习”所要培养的多种能力中最核心的一个。根据研究,在“发现学习”中探究过程(动作)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引起学习兴趣。学生面临教师所确定的新的未知情境时,他既有的思维方式发生混乱,为消除这种混乱,于是产生出学习动机,开始进行探究。
(2)着手选择思维。学生对眼前所展开的几种可能行得通的途径中,洞察展开最有希望解决的途径,进而选择解决问题的假设。可想起各种可能性(贫道),加以比较对照,从中选定最佳一个。这就是“选择思维(或贫道思维)”。“发现学习”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能够形成良好的贫道思维。
(3)从事逻辑操作、验证假设,并由假设转化为法则,探究活动告一以段落。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可诱导学生进行一些有趣的新发现,从而来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能力。如:tenant(s)分解成ten ant(s);dog倒过来成为god; lighting(照明),N为闪电符号,在light后插入N,单词即为lightning(闪电)……发现法具有新旧知识横向联系,原型启发,富于联想、想象、兴趣广泛等特征。
“发现学习”是极其生动活泼的学习。教师要尽量在带有诱导性的问题情况中启如学生思维,培养其自学能力。布鲁纳强调说:“人唯有凭籍解决问题或发现问题的努力才能学到真正的发殃方法。这种实践越积累,就越能将自己学到的东西概括为解决问题和探究问题的方式,掌握这种概括的方式,对他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