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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司法责任制定原意的出发点是规范司法行为,落脚点是明确司法责任范围,强调保护检察官依法履职的权利并重。责任追究的基准应同时满足主体适格、客观存在失范办案行为,结果因失范行为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办案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后果及主观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司法责任分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出责包括实体出责与程序出责,程序出责包括认定出责与救济出责。司法责任认定的主体是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由相关权威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