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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土地征用、房地产拆迁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涉及到的利益群体面广、量大,情况也很复杂,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就拆迁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进行阐述,同时针对其也提出了一定的应对办法,可为生活中的拆迁行为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征用;房地产拆迁
笔者认为房地产拆迁是具有双面性的,首先对于房屋所有人来说,拆迁无疑对其正常生活生产造成影响。对老房子的拆迁也会对多元化的文化生活产生影响,使富有历史感的老房屋渐渐消失在人们的眼中,千篇一律的小区房屋林立,生活被束在了条条框框之中,一成不变。但同时,拆迁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是需要前进的,有舍才有得,倘若因为不舍而保留老房屋,不进行新的建设,不经历更新换代,那么社会总体生活水平是难以提高的。
一、房地产拆迁的缘由
有人说拆迁是城镇发展的需要,原有街道太狭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或是原有老房子低矮,占用土地面积大,又或是原有老建筑太丑陋,影响城市形象。
但笔者认为,拆迁核心原因是符合“发展经济就是硬道理”。中国自从走上市场化道路,需求就成为拉动经济的动力,经济发展速度就成为各方面关心的要事。其中,政府投资也担当了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当前拆迁重建就是政府投资的重要项目。第一,拆迁有利于快速拉动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房地产既可以用作消费,改善居住条件,也可以作为投资,赚取差价收益,利于资金的流转。第二,满足地方政府不断增加的财政开支需要。不进行拆迁,就不会有房地产的发展,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生存。第三,满足地方就业的需要。拆就需要建,拆、建,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劳动,为难就业的人群提供暂时的就业岗位。
二、房地产拆迁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就目前而言,解决此类问题,各地政府自拟的政策性文件起了很大的作用。政府机关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令式治理方式是拆迁矛盾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方面。
面对房地产拆迁,群众会产生抵触情绪。正所谓“一方土地,滋养着一方百姓。”通常来讲,土地和房子就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家园,是老百姓的精神寄托和希望所在。因此,一旦遇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事情,平平淡淡的生活突然被打破,生活的一切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自然而然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
由于拆迁和补助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周转,社会保障难以及时到位。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欠缺,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一些群众在土地被征用或房子被拆迁后,由于政府补偿不及时、不到位,临时安居工作未做好,导致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甚至生活无保障,群众会产生怨言。
房地产拆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力或工作严重失误,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由于部分地区较为落后,百姓的文化素养不够高,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和谐。
房地产拆迁产生的矛盾可能加剧社会对立。不可否认,近年来,有极少数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工作简单粗暴,乱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导致了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激化矛盾,加剧了社会对立。
部分房主会为拒绝拆迁而做出抵抗行为,特定情况下可能影响道路通行。如为建造一段公路而拆迁,在协商不成功又必须动工的情况下,会有房屋单独突出来占了半条道路,为道路通行增添了阻碍,也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针对房地产拆迁所产生问题的应对方法
加强宣传,消除疑虑。很多群众的反对呼声都源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因为不了解,所以听到拆迁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赖以生存的房屋要被拆除,反對当然是情有可原的。故需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会群众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要突出征地拆迁安置具体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消除群众心中存在的疑惑和忧虑。
依法办事,赢得民意。一是坚持立法先行,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互相冲突的问题。二是政府部门在处置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时,必须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教育引导社会群众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让每个人都知道不当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社会群众知法、守法,自觉依照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加强沟通,化解矛盾。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当中,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诉求,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要主动搭建对话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吸纳民意,让群众知道政府不是高高在上的政府,而是人民的政府,拆迁并非一件糟糕的事情。对不同性质的利益诉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和化解各种矛盾。
强化措施,保障权益。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征地工作,做到征地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补偿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兑现,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加强研判,维护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维稳意识,全面排查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制订应急预案,对违法阻碍施工、破坏生产设施、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行为及时予以打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参考文献:
[1]《土地管理法》
关键词:土地征用;房地产拆迁
笔者认为房地产拆迁是具有双面性的,首先对于房屋所有人来说,拆迁无疑对其正常生活生产造成影响。对老房子的拆迁也会对多元化的文化生活产生影响,使富有历史感的老房屋渐渐消失在人们的眼中,千篇一律的小区房屋林立,生活被束在了条条框框之中,一成不变。但同时,拆迁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是需要前进的,有舍才有得,倘若因为不舍而保留老房屋,不进行新的建设,不经历更新换代,那么社会总体生活水平是难以提高的。
一、房地产拆迁的缘由
有人说拆迁是城镇发展的需要,原有街道太狭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或是原有老房子低矮,占用土地面积大,又或是原有老建筑太丑陋,影响城市形象。
但笔者认为,拆迁核心原因是符合“发展经济就是硬道理”。中国自从走上市场化道路,需求就成为拉动经济的动力,经济发展速度就成为各方面关心的要事。其中,政府投资也担当了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当前拆迁重建就是政府投资的重要项目。第一,拆迁有利于快速拉动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房地产既可以用作消费,改善居住条件,也可以作为投资,赚取差价收益,利于资金的流转。第二,满足地方政府不断增加的财政开支需要。不进行拆迁,就不会有房地产的发展,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生存。第三,满足地方就业的需要。拆就需要建,拆、建,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劳动,为难就业的人群提供暂时的就业岗位。
二、房地产拆迁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就目前而言,解决此类问题,各地政府自拟的政策性文件起了很大的作用。政府机关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令式治理方式是拆迁矛盾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方面。
面对房地产拆迁,群众会产生抵触情绪。正所谓“一方土地,滋养着一方百姓。”通常来讲,土地和房子就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家园,是老百姓的精神寄托和希望所在。因此,一旦遇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事情,平平淡淡的生活突然被打破,生活的一切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自然而然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
由于拆迁和补助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周转,社会保障难以及时到位。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欠缺,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一些群众在土地被征用或房子被拆迁后,由于政府补偿不及时、不到位,临时安居工作未做好,导致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甚至生活无保障,群众会产生怨言。
房地产拆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力或工作严重失误,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由于部分地区较为落后,百姓的文化素养不够高,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和谐。
房地产拆迁产生的矛盾可能加剧社会对立。不可否认,近年来,有极少数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工作简单粗暴,乱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导致了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激化矛盾,加剧了社会对立。
部分房主会为拒绝拆迁而做出抵抗行为,特定情况下可能影响道路通行。如为建造一段公路而拆迁,在协商不成功又必须动工的情况下,会有房屋单独突出来占了半条道路,为道路通行增添了阻碍,也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针对房地产拆迁所产生问题的应对方法
加强宣传,消除疑虑。很多群众的反对呼声都源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因为不了解,所以听到拆迁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赖以生存的房屋要被拆除,反對当然是情有可原的。故需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会群众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要突出征地拆迁安置具体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消除群众心中存在的疑惑和忧虑。
依法办事,赢得民意。一是坚持立法先行,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互相冲突的问题。二是政府部门在处置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时,必须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教育引导社会群众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让每个人都知道不当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社会群众知法、守法,自觉依照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加强沟通,化解矛盾。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当中,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诉求,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要主动搭建对话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吸纳民意,让群众知道政府不是高高在上的政府,而是人民的政府,拆迁并非一件糟糕的事情。对不同性质的利益诉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和化解各种矛盾。
强化措施,保障权益。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征地工作,做到征地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补偿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兑现,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加强研判,维护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维稳意识,全面排查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制订应急预案,对违法阻碍施工、破坏生产设施、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行为及时予以打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参考文献:
[1]《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