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
八岁那年,我开始自己挣钱。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小时工,我妈是我职业生涯里的第一位老板,也是我所有老板里长得最美的。
当时的工资是这么算的:倒一次垃圾五毛钱,洗一次碗一块钱。我妈嫌我擦地擦不干净,不肯列入付费项目,我也就参与得不多。一般都是按照项目内容当场结算,倒完垃圾进家门,钱就平平整整放在餐桌上闪闪发光。我美滋滋地把钱收好夹在字典里,隔三岔五就翻开厚厚的字典,坐在写字台上把钱数一遍。
为了增加收入,我经常趁我妈不注意主动跑出去倒垃圾,然后抱着空空的垃圾桶找她结账。那段时间家里的垃圾桶永远是空的,我妈终于发现了端倪,她哭笑不得,说:“垃圾没满你就倒?”我心虚,但不服,坚持说鸡蛋壳在家里放久了容易招蜈蚣,我妈怕蜈蚣,一听很有道理,便犹犹豫豫给我算了工钱。
冬天天黑得早,吃完晚饭出去倒垃圾时天都黑透了,我家住一楼,打开门楼梯间里就窜凉风,我便拎着垃圾袋屏住呼吸一路小跑,远远地往垃圾堆扔过去,然后撒腿就往回跑。
2
我为了挣钱,还有更拼的。
我妈发现我越来越爱钱,就经常抓住这个小辫子逼迫我干各种我不爱干的事情。腊月要吃腊肉——肥得流油的大肥肉,我以为自己打死也不会吃,但我妈只用了两块钱便降服了我。
有一回吃饭,桌上饭菜差不多都吃完了,只剩腊肉还没怎么动,我妈让我吃,我拒绝了。
我妈说:“两块你吃不吃?”
我说:“半块也不吃。”
我妈说:“不是两块肉,是两块钱吃一块肉。”
我说:“妈,你再说一遍。”
她说:“吃一块腊肉,给你两块钱。”
那天我被腻得直翻白眼,胃里翻江倒海。领了六块钱,紧紧攥在手里,好幾天看到腊肉都想吐。那是我年幼无知的时光里,第一笔真正的血汗钱。
腊肉事件之后,我妈常说:“那么肥的肉,你真是要钱不要命啊!”在她佩服的目光中,我妈和我都一度以为,我天生爱钱超过爱一切。
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字典里夹的钱越来越多。为了减轻存储压力,有时候我也会跑去找我妈换整钱,但那本变得旧旧的字典还是渐渐合不拢了,经常在书架上咧着嘴炫富。我妈给我买了一只陶瓷的小猪存钱罐,放在字典旁边,每天我写作业时一抬头,小猪就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看着它装满钱的肚子,也笑眯眯的。
3
渐渐地,我从爱钱的小孩变成爱钱的少女,也在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那天,我们在体育馆门口的台阶上排好队,准备排练学校的合唱比赛。班主任带着一个叫×的男孩子过来,说是我们的领唱,获得过市里歌唱比赛一等奖……后面的话我根本没听进去,就记住了他的名字和班级。南方的冬天潮湿阴冷,男孩戴着毛线帽子,耳朵里塞着耳机,他抬了抬头往台阶上望,轻描淡写地忧郁一瞥,正巧碰到我的目光,我感觉心口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来回荡漾。
爱情是个大力士,再抠的铁公鸡也要被它拔掉毛。
我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给×买了一台新款CD机作为生日礼物。
对于我倾尽财产给×买礼物的行为,我妈气急败坏,声讨我不务正业随便早恋,暴打了我一顿。但在当时,我并不后悔,心里还埋怨我妈不懂爱情。
原来,是我不懂。后来,因为隔壁班一个女孩的出现,我的“初恋”在我的痛哭中无疾而终,那台昂贵的CD机,他也没有还给我。那时开始,我又觉得,还是钱实惠。但是钱再好,也没有青春好。所谓“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林林总总,大是大非哪能分得那么清呢?但愿我们都能珍藏自己曾经被撩动过的那根心弦,让未来可以有更多期待。
八岁那年,我开始自己挣钱。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小时工,我妈是我职业生涯里的第一位老板,也是我所有老板里长得最美的。
当时的工资是这么算的:倒一次垃圾五毛钱,洗一次碗一块钱。我妈嫌我擦地擦不干净,不肯列入付费项目,我也就参与得不多。一般都是按照项目内容当场结算,倒完垃圾进家门,钱就平平整整放在餐桌上闪闪发光。我美滋滋地把钱收好夹在字典里,隔三岔五就翻开厚厚的字典,坐在写字台上把钱数一遍。
为了增加收入,我经常趁我妈不注意主动跑出去倒垃圾,然后抱着空空的垃圾桶找她结账。那段时间家里的垃圾桶永远是空的,我妈终于发现了端倪,她哭笑不得,说:“垃圾没满你就倒?”我心虚,但不服,坚持说鸡蛋壳在家里放久了容易招蜈蚣,我妈怕蜈蚣,一听很有道理,便犹犹豫豫给我算了工钱。
冬天天黑得早,吃完晚饭出去倒垃圾时天都黑透了,我家住一楼,打开门楼梯间里就窜凉风,我便拎着垃圾袋屏住呼吸一路小跑,远远地往垃圾堆扔过去,然后撒腿就往回跑。
2
我为了挣钱,还有更拼的。
我妈发现我越来越爱钱,就经常抓住这个小辫子逼迫我干各种我不爱干的事情。腊月要吃腊肉——肥得流油的大肥肉,我以为自己打死也不会吃,但我妈只用了两块钱便降服了我。
有一回吃饭,桌上饭菜差不多都吃完了,只剩腊肉还没怎么动,我妈让我吃,我拒绝了。
我妈说:“两块你吃不吃?”
我说:“半块也不吃。”
我妈说:“不是两块肉,是两块钱吃一块肉。”
我说:“妈,你再说一遍。”
她说:“吃一块腊肉,给你两块钱。”
那天我被腻得直翻白眼,胃里翻江倒海。领了六块钱,紧紧攥在手里,好幾天看到腊肉都想吐。那是我年幼无知的时光里,第一笔真正的血汗钱。
腊肉事件之后,我妈常说:“那么肥的肉,你真是要钱不要命啊!”在她佩服的目光中,我妈和我都一度以为,我天生爱钱超过爱一切。
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字典里夹的钱越来越多。为了减轻存储压力,有时候我也会跑去找我妈换整钱,但那本变得旧旧的字典还是渐渐合不拢了,经常在书架上咧着嘴炫富。我妈给我买了一只陶瓷的小猪存钱罐,放在字典旁边,每天我写作业时一抬头,小猪就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看着它装满钱的肚子,也笑眯眯的。
3
渐渐地,我从爱钱的小孩变成爱钱的少女,也在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那天,我们在体育馆门口的台阶上排好队,准备排练学校的合唱比赛。班主任带着一个叫×的男孩子过来,说是我们的领唱,获得过市里歌唱比赛一等奖……后面的话我根本没听进去,就记住了他的名字和班级。南方的冬天潮湿阴冷,男孩戴着毛线帽子,耳朵里塞着耳机,他抬了抬头往台阶上望,轻描淡写地忧郁一瞥,正巧碰到我的目光,我感觉心口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来回荡漾。
爱情是个大力士,再抠的铁公鸡也要被它拔掉毛。
我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给×买了一台新款CD机作为生日礼物。
对于我倾尽财产给×买礼物的行为,我妈气急败坏,声讨我不务正业随便早恋,暴打了我一顿。但在当时,我并不后悔,心里还埋怨我妈不懂爱情。
原来,是我不懂。后来,因为隔壁班一个女孩的出现,我的“初恋”在我的痛哭中无疾而终,那台昂贵的CD机,他也没有还给我。那时开始,我又觉得,还是钱实惠。但是钱再好,也没有青春好。所谓“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林林总总,大是大非哪能分得那么清呢?但愿我们都能珍藏自己曾经被撩动过的那根心弦,让未来可以有更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