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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我国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我国进入建立法治中国的新阶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又处在观念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因此了解和调查大学生法治观念的相关情况,发现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困境并寻找其出路对法治中国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法治观念;大学生;调查;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033-02
作者简介:向苗苗(1995-),女,湖北恩施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3级法学学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林沈丹(1992-)女,湖南邵阳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基本现状,本题课组在湖北省5所综合类高校开展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问卷一共发放了500份问卷,收回了492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为479份。调查对象当中,大一年级人数94人,占总人数的19.62%;大二年级人数77人,占总人数的16.08%;大三年级人数128人,占总人数的26.72%;大四年级人数180人,占总人数的37.58%。理科生232人,占总人数48.43%,文科生247人,占总人数51.57%;男生279人,占总人数58.25%,女生200人,占总人数41.75%。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了解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发现其困境并找出其出路。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认知状况方面的调查
从搜集的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对“法律”一词的认知上,大部分人选择了“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和“法律是对犯罪的惩罚”,其中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大一占40%,大二占84%,大三占36%,大四占36%,理工学生占28.57%,文史学生占52.33%,女生占50.77%,男生占45.71%。而选择“法律是对犯罪的惩罚”最高比例为理工学生,占51%。另外选择法律是统治的工具的最高仅占16%,最低为3%。选择“法律是每个人必须”最高仅占16%,最低为3.57%。对大学生进行的关于“法律得到实施的根本保障”这一选项来看,大部分的学生认为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中大一到大四中,大二选择这一项的比例最高,占84%,理工学生选择这一项的比例也很高,为78.57%。其中选择“公民意识强”这一选项的平均在15%以上,其中大一学生所占比例最高,为32%。对于大学生关于“熟悉哪些法律”这一项调查来看,宪法最高比为大四学生,占18%左右,民法最高比为大三学生,占23%左右,刑法最高比为大一学生,占20%,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大一学生,占20%。劳动合同法为大二学生,占21%左右。其中理工学生选择劳动法所占比例是所有人群中最高的占27%左右。治安管理法和机会游行示威法整体来说所占比例很少,甚至没有。对大学生关于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这一调查,总体占6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具有权威性。
(二)对于法律与大学生以及社会关系方面的调查
对于大学生“法律与自身关系”这一方面的调查来看,男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占28.57%,说不清楚这一关系的占57.14%,女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的占83.03%,说不清的占6.15%。理工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是100%,文史类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相关的占80.23%。对大学生关于“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这一问题的调查,其中选择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大一所占比例为12%,大二占32%,大三占44%,大四占56%。从相关性分析来看,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这一比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大而提高。认为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理工学生所占比例要大于文史学生,理工学生占50%,文史学生占33.72%。认为道德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文史类学生和理工学生选择道德在社会中其主要作用这一选项的存在很大的差别,文史类学生占41.86%,理工类学生占14.29%。对大学生“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首要选择”的调查中,发现相当大的比例会选择选择法律的帮助。另外选择私下解决和找熟人的合在一起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最高比例超过40%。
(三)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要途径及法律权威性方面的调查
通过对问卷调查的分析,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途径来看,大学生学习的途径呈多元化趋势,课堂、书本、电视、网络,其中课堂、网络、书本所占相对较高,均为30%左右。对大学生关于“渴望了解和学习的法律”这一选项来看,我们分析发现大学生渴望了解的法律是婚姻法、合同法、劳动法、刑法所占比例最多,其中男生想了解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要略高于女生,理工学生想了解刑法的比例高于文史类学生。同时,在调查“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有权威性及其理由”时有少数人认为法律没有权威。其理由归纳如下:人们更多地追求物质利益、腐败严重、执法不严、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多数人认为法律有权威。理由如下:法律讲求公平正义、课本上是这样教的、严惩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
二、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困境
(一)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
通过对大学生“法律”一词的了解来看,大学生选择是“统治的工具”这一项的比例最高也仅仅是12%,最低只有4%,因此,从中可以看出现代大学生对“法律”一词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意思,马克思曾讲过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对于马克思这一深层次的理解是我国正处在全面依法治国阶段需要达到的一个理解程度,而大学生对这一解释并不熟悉。同时大学生在选择“是每个人必须的”这一项所占比例很少最高只有16%,最低是3.57%。这体现大学生这是我国大学生法治观念培养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我国传统人治思想还比较浓厚
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学生选择的解决途径来看,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会选择“私下解决”和“找熟人”这两项,比例合在一起最高可达到40%以上,而选择找政府的却仅仅占8%左右,甚至还有少部分学生选择自认倒霉。这是反映我国传统人治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还很大。我国是一个人治传统文化浓厚的国家,在这样传统文化影响下,我国大学生更愿意找熟人私下解决,就算是决定找相关政府和执法机构解决也是在有熟人这一前提下做出的决定。如何让大学生相信法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仅需要加强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更要让大学生相信法律,树立法律信仰,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腐败现象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培养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这一项调查,认为法律不具有权威性的原因包括腐败严重以及执法不严。根据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的原因,我们发现大学生对当前社会环境的重视,以及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重大影响。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老虎”、“苍蝇”一起打,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期许和盼望。但是腐败现象还存在一天,就难以让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律产生根本性的信任。因此,要想让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所增强,就必须严惩腐败,真正做到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三、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出路
(一)提高法治观教育地位
“培育与国家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秩序相一致的现代高素质公民,重在培养大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治观念”。[1]但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法律只停留在字面意思的理解,这反映出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还不全面、不完善。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主阵地就是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从开设的公共课来看,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是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来进行的,道德教育强调自律,法治教育强调他律,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紧密联系,似乎有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我国更多强调礼义廉耻,强调德育,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大学生会误认为法治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从而也就会忽视法治教育,这不利于法治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大学生能够深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因此高校教育应该重视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独立出来,将法治教育确定为一门专门和独立的课程,提高法治教育地位。
(二)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学生观念里还是存留着浓厚的人治思想,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认为找熟人私下解决比找政府和执法部门更加有效。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有利于改变大学生传统人治思维,养成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大学生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把宪法和法律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之时,应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和程序是否合法,培养法治优先和合法性的思维习惯”。[2]构建校园法治文化,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在大学生校园开展例如:法治研讨会、普法宣传、法治演讲比赛、法治辩论赛、模拟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同时,校园可以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当大学生碰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就可以去法律咨询机构,询问合法的解决办法。
(三)严惩腐败,净化社会法治环境
根据以上调查,法律能否在大学生心中具有权威性,社会环境的好坏有很大的影响。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随之而来的腐败问题也非常严重。十八大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我们严厉整饬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毫不留情的打落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几只大老虎,这让广大人民为依法惩治腐败拍手叫好。特别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及对党员干部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对反对腐败的期待和诉求,这也极大提高大学生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信心。但是我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还部分存在,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杜绝,我国法律体系也还没有得到充分完善。因此,反腐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一直贯彻执行下去。反腐需要有完善的对腐败分子的监督机制,只有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保证法律权威性,为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毓.试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现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9(3):312-313.
[2]蔡晓卫.论高校法治思想的养成[J].中国高教研究,2014(3):77.
关键词:法治观念;大学生;调查;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033-02
作者简介:向苗苗(1995-),女,湖北恩施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3级法学学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林沈丹(1992-)女,湖南邵阳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基本现状,本题课组在湖北省5所综合类高校开展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问卷一共发放了500份问卷,收回了492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为479份。调查对象当中,大一年级人数94人,占总人数的19.62%;大二年级人数77人,占总人数的16.08%;大三年级人数128人,占总人数的26.72%;大四年级人数180人,占总人数的37.58%。理科生232人,占总人数48.43%,文科生247人,占总人数51.57%;男生279人,占总人数58.25%,女生200人,占总人数41.75%。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了解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发现其困境并找出其出路。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认知状况方面的调查
从搜集的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对“法律”一词的认知上,大部分人选择了“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和“法律是对犯罪的惩罚”,其中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大一占40%,大二占84%,大三占36%,大四占36%,理工学生占28.57%,文史学生占52.33%,女生占50.77%,男生占45.71%。而选择“法律是对犯罪的惩罚”最高比例为理工学生,占51%。另外选择法律是统治的工具的最高仅占16%,最低为3%。选择“法律是每个人必须”最高仅占16%,最低为3.57%。对大学生进行的关于“法律得到实施的根本保障”这一选项来看,大部分的学生认为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中大一到大四中,大二选择这一项的比例最高,占84%,理工学生选择这一项的比例也很高,为78.57%。其中选择“公民意识强”这一选项的平均在15%以上,其中大一学生所占比例最高,为32%。对于大学生关于“熟悉哪些法律”这一项调查来看,宪法最高比为大四学生,占18%左右,民法最高比为大三学生,占23%左右,刑法最高比为大一学生,占20%,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大一学生,占20%。劳动合同法为大二学生,占21%左右。其中理工学生选择劳动法所占比例是所有人群中最高的占27%左右。治安管理法和机会游行示威法整体来说所占比例很少,甚至没有。对大学生关于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这一调查,总体占6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具有权威性。
(二)对于法律与大学生以及社会关系方面的调查
对于大学生“法律与自身关系”这一方面的调查来看,男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占28.57%,说不清楚这一关系的占57.14%,女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的占83.03%,说不清的占6.15%。理工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有关系是100%,文史类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时刻相关的占80.23%。对大学生关于“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这一问题的调查,其中选择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大一所占比例为12%,大二占32%,大三占44%,大四占56%。从相关性分析来看,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这一比例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大而提高。认为法律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理工学生所占比例要大于文史学生,理工学生占50%,文史学生占33.72%。认为道德在社会中起主要作用的,文史类学生和理工学生选择道德在社会中其主要作用这一选项的存在很大的差别,文史类学生占41.86%,理工类学生占14.29%。对大学生“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首要选择”的调查中,发现相当大的比例会选择选择法律的帮助。另外选择私下解决和找熟人的合在一起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最高比例超过40%。
(三)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要途径及法律权威性方面的调查
通过对问卷调查的分析,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途径来看,大学生学习的途径呈多元化趋势,课堂、书本、电视、网络,其中课堂、网络、书本所占相对较高,均为30%左右。对大学生关于“渴望了解和学习的法律”这一选项来看,我们分析发现大学生渴望了解的法律是婚姻法、合同法、劳动法、刑法所占比例最多,其中男生想了解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要略高于女生,理工学生想了解刑法的比例高于文史类学生。同时,在调查“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有权威性及其理由”时有少数人认为法律没有权威。其理由归纳如下:人们更多地追求物质利益、腐败严重、执法不严、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多数人认为法律有权威。理由如下:法律讲求公平正义、课本上是这样教的、严惩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
二、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困境
(一)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
通过对大学生“法律”一词的了解来看,大学生选择是“统治的工具”这一项的比例最高也仅仅是12%,最低只有4%,因此,从中可以看出现代大学生对“法律”一词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意思,马克思曾讲过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对于马克思这一深层次的理解是我国正处在全面依法治国阶段需要达到的一个理解程度,而大学生对这一解释并不熟悉。同时大学生在选择“是每个人必须的”这一项所占比例很少最高只有16%,最低是3.57%。这体现大学生这是我国大学生法治观念培养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我国传统人治思想还比较浓厚
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学生选择的解决途径来看,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会选择“私下解决”和“找熟人”这两项,比例合在一起最高可达到40%以上,而选择找政府的却仅仅占8%左右,甚至还有少部分学生选择自认倒霉。这是反映我国传统人治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还很大。我国是一个人治传统文化浓厚的国家,在这样传统文化影响下,我国大学生更愿意找熟人私下解决,就算是决定找相关政府和执法机构解决也是在有熟人这一前提下做出的决定。如何让大学生相信法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仅需要加强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更要让大学生相信法律,树立法律信仰,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腐败现象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培养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这一项调查,认为法律不具有权威性的原因包括腐败严重以及执法不严。根据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否具有权威性的原因,我们发现大学生对当前社会环境的重视,以及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重大影响。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老虎”、“苍蝇”一起打,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期许和盼望。但是腐败现象还存在一天,就难以让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律产生根本性的信任。因此,要想让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所增强,就必须严惩腐败,真正做到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三、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出路
(一)提高法治观教育地位
“培育与国家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秩序相一致的现代高素质公民,重在培养大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治观念”。[1]但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法律只停留在字面意思的理解,这反映出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还不全面、不完善。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主阵地就是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从开设的公共课来看,我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是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来进行的,道德教育强调自律,法治教育强调他律,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紧密联系,似乎有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我国更多强调礼义廉耻,强调德育,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大学生会误认为法治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从而也就会忽视法治教育,这不利于法治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大学生能够深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因此高校教育应该重视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独立出来,将法治教育确定为一门专门和独立的课程,提高法治教育地位。
(二)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学生观念里还是存留着浓厚的人治思想,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认为找熟人私下解决比找政府和执法部门更加有效。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有利于改变大学生传统人治思维,养成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大学生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把宪法和法律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之时,应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和程序是否合法,培养法治优先和合法性的思维习惯”。[2]构建校园法治文化,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在大学生校园开展例如:法治研讨会、普法宣传、法治演讲比赛、法治辩论赛、模拟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同时,校园可以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当大学生碰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就可以去法律咨询机构,询问合法的解决办法。
(三)严惩腐败,净化社会法治环境
根据以上调查,法律能否在大学生心中具有权威性,社会环境的好坏有很大的影响。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随之而来的腐败问题也非常严重。十八大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我们严厉整饬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毫不留情的打落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几只大老虎,这让广大人民为依法惩治腐败拍手叫好。特别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及对党员干部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对反对腐败的期待和诉求,这也极大提高大学生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信心。但是我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还部分存在,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杜绝,我国法律体系也还没有得到充分完善。因此,反腐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一直贯彻执行下去。反腐需要有完善的对腐败分子的监督机制,只有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保证法律权威性,为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毓.试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现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9(3):312-313.
[2]蔡晓卫.论高校法治思想的养成[J].中国高教研究,201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