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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公告同时要求严格执行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7月17El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