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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7日晚,首都国际机场。当一名穿着打扮入时的中年南方女子信步进入3号航站楼时,几名神情严肃的办案人员走上前来,向她出示证件后,迅速将她控制起来,带出航站楼。
这名女子是广东省茂名市下辖的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郭志玲。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落网。
郭志玲,1965年生,25岁那年进入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到副院长,2010年起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起任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在担任反贪局局长期间,郭志玲最上心的不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也不屑于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而是经常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当反贪局收到群众对化州市相关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时,她都会兴奋好几天。
就这样,举报信成了她生财的“敲门砖”——她不关心举报的真实性,不及时组织人员展开侦查,不深入研究怎样反腐败,而是把举报信拿在手中,利用她向来说一不二的“一言堂”作风控制知悉范围,先把當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过话,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讨论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过来。收钱之后,郭志玲则让反贪局放人。
郭志玲在反贪局局长的岗位上,造就了郭氏权力的一条“生财链”:研究“含金量”——接收举报信——“请”当事人到反贪局——向当事人家属制造紧张气氛——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判——按设计流程收钱——放人了事。如化州市某镇中心小学校校长李某涉嫌受贿,被化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着急的李某妻子通过中间人给郭志玲送上30万元后,李某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从茂名到化州的一级公路笔直宽敞,公路两边的田野风光旖旎。前几年,有细心的群众发现,在茂化线的化州市法院门口路段,不时会有一辆特别引人注目的无牌白色宝马轿车停在那里,车窗被遮掩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里面坐着什么人。每当宝马车的后尾厢自动打开,这时一定会有另一辆轿车悄然驶近,而且一定会有人迅速下车,拿出一袋儿东西放进宝马车的后尾厢,并随手关上厢门。随后,宝马车一溜烟地消失。
这场景、这方式,在茂名市区、广州市区等地也经常上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香港警匪片取景拍摄呢。实际上,这都是郭志玲利用其二十多年政法工作积累的反侦查能力精心炮制的收取不义之财的基本程式。
据郭志玲归案后交代,她通过中间人与贪腐当事人家属谈妥价钱后,便会准备一辆无牌轿车、几个异地购买的二手手机和无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先通过中间人将手机和手机卡送达贪腐当事人家属,让他们按她的指挥行动。之后,她精心选取接头地点收钱,有时在公路附近,有时在公园附近,有时在大酒店附近。她先让中间人开着把车窗遮掩得严严实实的无牌轿车在相关地段溜达,而她本人则在明处通过无实名登记的几个手机卡,遥控指挥行车、交钱、收钱全过程。收钱的中间人不会知道收到的是什么,送钱的人也完全处于被控制状态,被牵着鼻子走。为了保险起见,有时她还会临时指挥收钱和送钱的车辆变换路线和地点,多走几程路,以确保安全。
与香港警匪片中绑匪收赎金的方式相比,这种作案方式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而这样的“收入”,有时是10万元,有时是30万元,有时是80万元,最高的一次达120万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郭志玲在反贪局局长的位置上享受权力生财带来的快感时,社会上已有关于她如何“黑”的各种传言。在郭志玲2012年担任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之后,知情群众对她的举报接连不断。
根据广东省纪委和茂名市纪委领导的批示,2015年3月2日,茂名市纪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对郭志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确定由茂名市纪委上提一级直接查办。
在经过细致的外围核查摸底后,2015年3月6日,茂名市纪委对郭志玲立案审查。
当办案人员准备到她的办公室带人时,她却谎称“下乡去了”,让办案人员扑了个空。电话联系她时,她一会儿说在化州,马上就回办公室;一会儿说到茂名政法委汇报工作,谎话连篇。
其实,有着多年政法职业经验的郭志玲,见到与她有不正当经济交往的多名人员陆续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时,就已经嗅到了什么。此时,她既不在化州,也不在茂名,而是在广州白云机场,并即将飞往北京。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掌心。她做梦也想不到,刚到首都机场就被控制起来。
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郭志玲将她对抗审查的伎俩发挥到了极致。她深谙违纪与违法的区别,对涉法问题百般抵赖,对涉法证据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然而,百密也有一疏。办案人员通过细致的外围调查取证后,终于发现了疑点:郭志玲的保姆郭某名下居然有二十多万元存款,在茂名市区的高档住宅小区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处房产的购买联系电话居然是郭志玲的办公电话。当办案人员找到该保姆核实情况时,发现这个保姆来自农村,家境清贫,全家年收入不足两万元,根本没有这些财产,而且郭志玲曾借用过她的身份证。
马脚终于露了出来。
随后,调查人员还发现,郭志玲父亲的名下居然有一辆路虎牌吉普车,而其父根本不会开车,购车时留下的电话号码恰是郭志玲本人的手机号。
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又发现其妹妹名下的财产与家庭收入明显不符。
办案人员还发现,她有一次急着收钱放人,居然让当事人家属将“赎金”用信用卡划款到中间人的账户,再让中间人提取现金30万元给她……
随着铁的证据一一浮出水面,郭志玲的“狐狸尾巴”再也藏不住了。
一场场斗智斗勇的较量,不仅在办案人员与郭志玲的攻心谈话过程中展开,而且在办案陪护人员和郭志玲之间也不断上演。每当轮到年轻的女陪护人员值班,郭志玲便在夜里装神扮鬼,披头散发,念念有词,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叫狗吠,一会儿跳,一会儿笑,恫吓陪护人员。
郭志玲在接受组织审查后,也产生过强烈的畏罪心理,她多次写信给纪委领导并表示,只要纪委不将她移送司法机关,她愿意退出巨额赃款和所有赃物。
郭志玲自恃自己有多年的办案经验,纪检监察机关奈何不了她。然而,她错了。2015年8月,茂名市纪委将郭志玲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艰难曲折的侦查与反侦查较量中,郭志玲想用自己的反侦查思维跟办案人员抗争到底。
她先是以绝食相威胁,接着提出自己生病了,需要用进口药物,就连日常用品也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办案人员苦口婆心地对她进行教育引导,并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她的生活要求。她胃口不好,就给她专门安排符合她口味的饮食,还经常向她转告她家人的情况。
当办案人员将她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写给她的一封信交到她手里后,面对儿子哭泣的呼唤,她终于低头认罪了。
“平时,我在内心深处就如何对抗组织审查曾反复演练了无数次,但真正接受组织调查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郭志玲在忏悔书中写的这句话,的确是她归案后的肺腑之言。
2016年10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郭志玲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这名女子是广东省茂名市下辖的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郭志玲。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落网。
郭志玲,1965年生,25岁那年进入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到副院长,2010年起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起任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在担任反贪局局长期间,郭志玲最上心的不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也不屑于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而是经常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当反贪局收到群众对化州市相关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时,她都会兴奋好几天。
就这样,举报信成了她生财的“敲门砖”——她不关心举报的真实性,不及时组织人员展开侦查,不深入研究怎样反腐败,而是把举报信拿在手中,利用她向来说一不二的“一言堂”作风控制知悉范围,先把當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过话,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讨论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过来。收钱之后,郭志玲则让反贪局放人。
郭志玲在反贪局局长的岗位上,造就了郭氏权力的一条“生财链”:研究“含金量”——接收举报信——“请”当事人到反贪局——向当事人家属制造紧张气氛——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判——按设计流程收钱——放人了事。如化州市某镇中心小学校校长李某涉嫌受贿,被化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着急的李某妻子通过中间人给郭志玲送上30万元后,李某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从茂名到化州的一级公路笔直宽敞,公路两边的田野风光旖旎。前几年,有细心的群众发现,在茂化线的化州市法院门口路段,不时会有一辆特别引人注目的无牌白色宝马轿车停在那里,车窗被遮掩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里面坐着什么人。每当宝马车的后尾厢自动打开,这时一定会有另一辆轿车悄然驶近,而且一定会有人迅速下车,拿出一袋儿东西放进宝马车的后尾厢,并随手关上厢门。随后,宝马车一溜烟地消失。
这场景、这方式,在茂名市区、广州市区等地也经常上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香港警匪片取景拍摄呢。实际上,这都是郭志玲利用其二十多年政法工作积累的反侦查能力精心炮制的收取不义之财的基本程式。
据郭志玲归案后交代,她通过中间人与贪腐当事人家属谈妥价钱后,便会准备一辆无牌轿车、几个异地购买的二手手机和无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先通过中间人将手机和手机卡送达贪腐当事人家属,让他们按她的指挥行动。之后,她精心选取接头地点收钱,有时在公路附近,有时在公园附近,有时在大酒店附近。她先让中间人开着把车窗遮掩得严严实实的无牌轿车在相关地段溜达,而她本人则在明处通过无实名登记的几个手机卡,遥控指挥行车、交钱、收钱全过程。收钱的中间人不会知道收到的是什么,送钱的人也完全处于被控制状态,被牵着鼻子走。为了保险起见,有时她还会临时指挥收钱和送钱的车辆变换路线和地点,多走几程路,以确保安全。
与香港警匪片中绑匪收赎金的方式相比,这种作案方式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而这样的“收入”,有时是10万元,有时是30万元,有时是80万元,最高的一次达120万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郭志玲在反贪局局长的位置上享受权力生财带来的快感时,社会上已有关于她如何“黑”的各种传言。在郭志玲2012年担任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之后,知情群众对她的举报接连不断。
根据广东省纪委和茂名市纪委领导的批示,2015年3月2日,茂名市纪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对郭志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确定由茂名市纪委上提一级直接查办。
在经过细致的外围核查摸底后,2015年3月6日,茂名市纪委对郭志玲立案审查。
当办案人员准备到她的办公室带人时,她却谎称“下乡去了”,让办案人员扑了个空。电话联系她时,她一会儿说在化州,马上就回办公室;一会儿说到茂名政法委汇报工作,谎话连篇。
其实,有着多年政法职业经验的郭志玲,见到与她有不正当经济交往的多名人员陆续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时,就已经嗅到了什么。此时,她既不在化州,也不在茂名,而是在广州白云机场,并即将飞往北京。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掌心。她做梦也想不到,刚到首都机场就被控制起来。
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郭志玲将她对抗审查的伎俩发挥到了极致。她深谙违纪与违法的区别,对涉法问题百般抵赖,对涉法证据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然而,百密也有一疏。办案人员通过细致的外围调查取证后,终于发现了疑点:郭志玲的保姆郭某名下居然有二十多万元存款,在茂名市区的高档住宅小区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处房产的购买联系电话居然是郭志玲的办公电话。当办案人员找到该保姆核实情况时,发现这个保姆来自农村,家境清贫,全家年收入不足两万元,根本没有这些财产,而且郭志玲曾借用过她的身份证。
马脚终于露了出来。
随后,调查人员还发现,郭志玲父亲的名下居然有一辆路虎牌吉普车,而其父根本不会开车,购车时留下的电话号码恰是郭志玲本人的手机号。
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又发现其妹妹名下的财产与家庭收入明显不符。
办案人员还发现,她有一次急着收钱放人,居然让当事人家属将“赎金”用信用卡划款到中间人的账户,再让中间人提取现金30万元给她……
随着铁的证据一一浮出水面,郭志玲的“狐狸尾巴”再也藏不住了。
一场场斗智斗勇的较量,不仅在办案人员与郭志玲的攻心谈话过程中展开,而且在办案陪护人员和郭志玲之间也不断上演。每当轮到年轻的女陪护人员值班,郭志玲便在夜里装神扮鬼,披头散发,念念有词,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叫狗吠,一会儿跳,一会儿笑,恫吓陪护人员。
郭志玲在接受组织审查后,也产生过强烈的畏罪心理,她多次写信给纪委领导并表示,只要纪委不将她移送司法机关,她愿意退出巨额赃款和所有赃物。
郭志玲自恃自己有多年的办案经验,纪检监察机关奈何不了她。然而,她错了。2015年8月,茂名市纪委将郭志玲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艰难曲折的侦查与反侦查较量中,郭志玲想用自己的反侦查思维跟办案人员抗争到底。
她先是以绝食相威胁,接着提出自己生病了,需要用进口药物,就连日常用品也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办案人员苦口婆心地对她进行教育引导,并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她的生活要求。她胃口不好,就给她专门安排符合她口味的饮食,还经常向她转告她家人的情况。
当办案人员将她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写给她的一封信交到她手里后,面对儿子哭泣的呼唤,她终于低头认罪了。
“平时,我在内心深处就如何对抗组织审查曾反复演练了无数次,但真正接受组织调查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郭志玲在忏悔书中写的这句话,的确是她归案后的肺腑之言。
2016年10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郭志玲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