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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调整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除了坚持世界遗产必须具有"杰出的普遍价值",新的标准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的考量.回应这个变化,中国文物部门在遴选项目时把目光投向西南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如何证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有某种"普遍价值"成为中国遗产申报工作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本文把人类学的翻译转向与费孝通的"文化自觉"结合起来,指出遗产价值的论证过程应该被理解成一种"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