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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防治我国日益严重的电磁辐射污染提供法律对策。方法在我国电磁辐射污染的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立法实践,结合外国法的比较研究,系统评价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现行法的成绩与不足。结果现行法严重滞后,不能满足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结论提出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充分利用和完善现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