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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维护职工权益是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对集团公司的六家单位工会的调查显示,职工在企业内部的基本权益,尤其是在集体单位内部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履行维权职责存在缺失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工会对单位管理者的依附性。
【关键词】职工;企业工会;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国各地矿难频发、工伤职业病年增、工资拖欠、工时超常、社保缺位,及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时常出现,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热点。作为在社会结构中追求社会公正和发挥重要制衡功能的中国工会,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新的经济形势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建立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全总明确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为落实这一方针,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责,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纷纷建立维权中心(帮扶中心)、开通工会电话维权热线,取得明显的社会成效。但直接的劳动关系毕竟存在于企业内部。为此,笔者以这个方针能否在基层工会工作中得以实现为课题,于今年6月对集团公司所属六家不同类型的矿、厂、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问卷和访谈等形式的调查研究,深感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亟待探讨和解决。
一、调查方法和样本情况
1、调研的准备
此次调研我们做了较为充分准备。为得到更客观准确的基层情况,我们未看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经验介绍,而是直接进入生产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普通职工和会员的状况和看法。为达到此目的,我们借助于六家访查单位的基层工会主席、有关工会部室主管(多为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开展调查。每到一个单位,我们首先向工会领导说明来意,征求他们的配合,并首先根据单位的情况,选取一定数量的一线职工作为调查对象,然后请单位或工会有关部门把职工集中起来,在我们的指导下完成问卷调查。之后,我们就调研主题与工会负责人以座谈形式进行深入交谈,了解该单位工会的工作情况、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有时我们会根据需要,选取几位比较有代表性的职工,与他们进行单独访谈,了解他们对单位劳动关系和工会的认识。
2、研究方法
我们在调研时充分运用各种调研方法,力求使不同的方法所得的资料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保证我们可以点面结合的获得一手资料,从而可以保证我们相关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次调研主要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2.1基层资料法
调研过程中,我们有选择的收集这几家工会的工作总结和一些统计数据。在有的单位我们与工会的“职工帮扶中心”或“生活保障部”取得联系,在了解帮扶中心开展帮扶工作情况的同时,收集了职工通过各级“职工帮扶中心”进行求助的分类统计资料,通过这些资料,我们了解了目前职工求助的主要事项。这些来自基层、来自一线的基层资料为我们开展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问卷调查法
本次调查的问卷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职工的工作情况、对工会的认识等三个方面。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一般会根据所调查单位的规模选取30个或50个调查样本。对于生产型单位,基于不影响单位生产的考虑,我们一般选择在工作交接班的时候,对某一个生产车间或几个班组进行全覆盖调查。
2.3深入访谈法
由于问卷调查所涉及的问题有限,为全面深入了解企业职工对工会的认识,我们在某些单位选取几名有代表性的老职工就此调查所关注的问题与他们进行深入访谈。请他们从一名普通的工會会员的角度出发,讲述在单位的经历和感受,从而为我们提供一手的感性资料。一次访谈时间大约在一小时左右,通过进行深入访谈,我们不仅直观的感受到单位职工对工会的认识情况,而且收集到大量的一手资料。对发电厂全体职工发放调查问卷千余份,针对涉及单位生产、职工生活、思想状况、当前诉求等方面的19项问题做了问卷调查。
在与职工进行访谈的同时,我们也与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我们在了解工会工作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了解了企业工会在经济变革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调研范围及样本情况
集团公司原有矿 1
资源整合煤矿 1
国有控股股份制煤矿 1
地面单位3
合计 6
注:此次调查六家单位共发放1040份职工问卷,有效问卷932份,占89.61%。参考原调查单位问卷3327份,有效问卷3012份,占90.53%
3.1样本性别比例情况
由于各单位生产的实际需要不同,在不同类单位职工性别存在明显差别。在矿井类单位男性职工处于绝对多数,而在公司、厂,女性职工又相对数量居多。总体看来,此次调研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可以较全面的反映不同性别职工的工作情况和对工会的认识情况。此次调查的总样本中,男性职工占样本总体的67%,女性职工占调查样本的33%。
3.2样本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是反映职工情况的一个重要变量。在问卷中,我们将调查对象的年龄分为“30岁以下,30至40岁,40-50岁,50岁以上”四个阶段,统计结果显示,此次调查样本覆盖所有年龄段。总体看来,年轻的职工占多数。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30岁以下的职工占48.1%,31到40岁以上的职工占25.4%,41至50岁以上的占18.6%;50岁以上的职工占7.9%。
3.3样本文化程度情况
文化程度是反映样本对一个事物认识的重要参考指标。此次调研我们调查了不同文化程度的职工对工会的认识。调查分析显示,此次调查的职工中,只有2.5%的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38.4%的职工是初中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职工比例是48.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占10.6%。
3.4样本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分布情况
工作年限直接决定了职工对单位的熟悉程度,我们在设计问卷时,把职工在本单位的务工年限作为一个重要的参照变量。其中“5年以上”的职工占此次调查总体的68.1%,务工年限有“2-5年”的职工占到24.7%,只有165人在本单位的务工年限不到1年,比例仅为10.2%。
二、调查过程分析
总的来讲,此次调查过程是比较顺利的,但也遇到一些值得思考的现象。
1、个别单位消极对待接受调查
以发电厂工会名义与12家单位联系调查事宜,7家单位拒绝。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单位工会没有独立的自主权,此次调查是关于工会方面的调查,理论上工会完全可以自己做出决定,但这些单位工会都因单位的经营管理方未同意而随之婉拒绝调查;二是说明单位管理层不愿意对外公布工会的状况和劳动关系状况。
2、接受调查的单位近半数是支部书记与工会主席身份合一
接受我们调查的6家单位当中,都由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9人有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工会主席。这既说明了只有获得行政的认同,工会才能接受外来的一些调查;同时也体现了工会对企业行政存在依附性。
3、单位领导的在场对问卷填答有一定影响
这些被调查的单位都是通过各单位基层工会主席联系的,因此我们能够顺利的进入矿、厂、公司与职工接触,并指导职工填答调查问卷。但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有被调查群体的直接负责人或领导陪同协助,在方便我们调查的同时,也对调查产生消极影响。他们的在场给职工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再加上问卷本身涉及职工对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单位工会等看法这些较为敏感的话题,使职工在填答问卷时心存顾虑,害怕答的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尽管我们一再告诉大家这份问卷是不记名的,请大家放心答题,还是有一少部分职工草草了事。一些职工由于犹豫而反复修改自己已经做好的答案,造成这些问卷成为疑卷。
三、调查内容分析
1、职工权益状况分析
职工的工资水平。我们在调查问卷中把职工收入分为五个档:“1500元以下,1500-2000元,2000-2500元,2500-3000元,3000元以上”。统计结果显示,工资水平(不含其他补助、奖金)在1500元以下的占调查样本的13.7%。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业介绍活动中,我们看到对用工有这样的规定:单位招工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有特殊岗位职工劳动时间不定或过长。如:检修工、焊工、瓦斯检超员等,但单位会给适当补休或付加班工资,在调查单位中,都能做到四班三运转,但有个别单位实行三班三运转(平均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在11小时以上的占13.4%,其中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占3.1%)。有的单位存把午餐饭送到生产线上,职工就在生产线上就餐,吃完了接着工作。
职工的劳动条件,我们调查的煤矿生产单位发现工作环境煤尘、粉尘、烟尘超标,这些都将导致各类严重的职业病。在有流水线上的职工,尤其在包装、搬运环节,职工很紧张的完成程序性的工作。总的来看,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单位的某些生产环节上,工作的劳动强度比较大。
2、工会组织状况反映的矛盾和问题
有相当多的职工不知道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但在调查对象中,有38.8%的职工认为工会工作就是搞娱乐、体育活动,52.4%的职工不了解工会维权的具体内容,在进一步问及“您为什么没有成为工会会员”的时候,2家单位职工回答“没有人通知,不知道如何办理”比例分别是85.%和94%。这一结果与工会下基层“面心实”活动要求的“五必访、五必知”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部分单位里缺少专职工会干部和专门的工作场所。在调查中我们发现,6家单位的专职工会干部存在减少趋势,由于各种原因(调动、退休等)没有及时补充。其中某矿由原来的44名工会专职干部减少到29名(基本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在其他整合矿井当中,专职工会干部尤其少,往往身兼数职办公,而且工会没有自己的专门活动场所。
企业工会广泛缺少开展体现工会性质和职责的活动。在我们调查的单位中发现,企业工会大部分的活动是文体娱乐活动,其次就是配合企业搞生产。统计表明,在被调查工会会员当中,有47.3%的人认为工会现在做的事主要是“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配合单位搞好生产”,而仅有17.3%的会员认为工会在“向资方争取增加职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方面发挥作用。
3、工会与单位的关系
总体来看,工会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单位。在调查的6家单位中,全部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工会本应代表职工调整与资方的劳动关系,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少数单位有采用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基层工会主席的現象。作为单位的中层管理者,从他们的主观意志出发,认为这一格局有利于调整劳动关系,强化单位对职工进行管理和控制,精简人员,提高效率。然而,这种角色的混淆造成了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职能的缺失。由于企业资方处于强势地位,这种身份合一的局面强化了部门领导作为企业管理方的地位,而相应弱化了工会主席作为职工利益代言人的地位,其结果就是不利于工会为职工维权。在问卷中我们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您认为“工会与企业管理者关系亲密还是与职工关系亲密”。竟有51.3%的会员认为工会与企业的关系比与职工的关系更亲密。可以说,如果排除调查中的干扰因素,可能选择后者的比例会更高一些。
4、工会与职工的关系
在工会会员心目中,工会与会员较为疏远。调查数据显示,仅有34.6%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亲近”,而65.4%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疏远、一般或不知道”。而在调查“如果您同单位管理者发生利益矛盾需要解决时,您会先找谁帮助解决”时,我们列举了“到工会求助、找管理者疏通、请熟人出面协调、找政府有关部门和联合工友解决”等五种途径,回答的结果是仅有39.1%的职工“到工会求助”,而60.9%的职工却寻求其他解决纠纷的渠道。这就说明这些基层工会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代表劳动者的功能,并且造成了工会与职工关系的疏远。
四、几点结论
1、职工在企业内部的权益保障不得力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职工的经济收入、劳动时间、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存在问题。由于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薄弱和维权能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侵权行为未必会引发直接的劳动争议和冲突。而作为企业职工,大多数只能选择默不作声,或一有机会就以牢骚、不满来发泄。
2、企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履行维权职责严重缺失
在企业内部,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在与企业管理方所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言人,理应发挥维权作用,站出来为职工说话办事。但目前企业内的工会并没有完全在单位内发挥这样的作用,也无法运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如平等协商或职工民主管理。造成企业职工不把工会当作自己的组织、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甚至感到工会与企业管理者的关系比与自己的关系更亲密等现象的存在。
3、企业工会的依附性是维权职责缺失的根本原因
在被调查的单位当中,工会是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由各矿、厂、公司的行政主管建立起来的,或者根本完善建立工会,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向上级工会缴纳会费、搞活动而已。从少数单位中层管理者兼任基层工会主席这一现象来看,表现出的仅仅是企业管理者对工会的看法和要求,而并非是工人群众对企业工会的要求。那么工会就很难代表职工利益,履行维权职责;职工自然也就不认可工会是自己的利益代言组织;工会在企业内部的维权机制也就无法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中华总工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读本》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3第 76-90 页
[2]《工会基础知识读本》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2.11 第42-44页、第107页
[3]周英锐 赵雪飞预防是《单位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亮点 《中国工运》2012第2期 第42页
【关键词】职工;企业工会;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国各地矿难频发、工伤职业病年增、工资拖欠、工时超常、社保缺位,及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时常出现,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热点。作为在社会结构中追求社会公正和发挥重要制衡功能的中国工会,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新的经济形势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建立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全总明确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为落实这一方针,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责,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纷纷建立维权中心(帮扶中心)、开通工会电话维权热线,取得明显的社会成效。但直接的劳动关系毕竟存在于企业内部。为此,笔者以这个方针能否在基层工会工作中得以实现为课题,于今年6月对集团公司所属六家不同类型的矿、厂、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问卷和访谈等形式的调查研究,深感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亟待探讨和解决。
一、调查方法和样本情况
1、调研的准备
此次调研我们做了较为充分准备。为得到更客观准确的基层情况,我们未看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经验介绍,而是直接进入生产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普通职工和会员的状况和看法。为达到此目的,我们借助于六家访查单位的基层工会主席、有关工会部室主管(多为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开展调查。每到一个单位,我们首先向工会领导说明来意,征求他们的配合,并首先根据单位的情况,选取一定数量的一线职工作为调查对象,然后请单位或工会有关部门把职工集中起来,在我们的指导下完成问卷调查。之后,我们就调研主题与工会负责人以座谈形式进行深入交谈,了解该单位工会的工作情况、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有时我们会根据需要,选取几位比较有代表性的职工,与他们进行单独访谈,了解他们对单位劳动关系和工会的认识。
2、研究方法
我们在调研时充分运用各种调研方法,力求使不同的方法所得的资料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保证我们可以点面结合的获得一手资料,从而可以保证我们相关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次调研主要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2.1基层资料法
调研过程中,我们有选择的收集这几家工会的工作总结和一些统计数据。在有的单位我们与工会的“职工帮扶中心”或“生活保障部”取得联系,在了解帮扶中心开展帮扶工作情况的同时,收集了职工通过各级“职工帮扶中心”进行求助的分类统计资料,通过这些资料,我们了解了目前职工求助的主要事项。这些来自基层、来自一线的基层资料为我们开展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问卷调查法
本次调查的问卷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职工的工作情况、对工会的认识等三个方面。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一般会根据所调查单位的规模选取30个或50个调查样本。对于生产型单位,基于不影响单位生产的考虑,我们一般选择在工作交接班的时候,对某一个生产车间或几个班组进行全覆盖调查。
2.3深入访谈法
由于问卷调查所涉及的问题有限,为全面深入了解企业职工对工会的认识,我们在某些单位选取几名有代表性的老职工就此调查所关注的问题与他们进行深入访谈。请他们从一名普通的工會会员的角度出发,讲述在单位的经历和感受,从而为我们提供一手的感性资料。一次访谈时间大约在一小时左右,通过进行深入访谈,我们不仅直观的感受到单位职工对工会的认识情况,而且收集到大量的一手资料。对发电厂全体职工发放调查问卷千余份,针对涉及单位生产、职工生活、思想状况、当前诉求等方面的19项问题做了问卷调查。
在与职工进行访谈的同时,我们也与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我们在了解工会工作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了解了企业工会在经济变革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调研范围及样本情况
集团公司原有矿 1
资源整合煤矿 1
国有控股股份制煤矿 1
地面单位3
合计 6
注:此次调查六家单位共发放1040份职工问卷,有效问卷932份,占89.61%。参考原调查单位问卷3327份,有效问卷3012份,占90.53%
3.1样本性别比例情况
由于各单位生产的实际需要不同,在不同类单位职工性别存在明显差别。在矿井类单位男性职工处于绝对多数,而在公司、厂,女性职工又相对数量居多。总体看来,此次调研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可以较全面的反映不同性别职工的工作情况和对工会的认识情况。此次调查的总样本中,男性职工占样本总体的67%,女性职工占调查样本的33%。
3.2样本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是反映职工情况的一个重要变量。在问卷中,我们将调查对象的年龄分为“30岁以下,30至40岁,40-50岁,50岁以上”四个阶段,统计结果显示,此次调查样本覆盖所有年龄段。总体看来,年轻的职工占多数。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30岁以下的职工占48.1%,31到40岁以上的职工占25.4%,41至50岁以上的占18.6%;50岁以上的职工占7.9%。
3.3样本文化程度情况
文化程度是反映样本对一个事物认识的重要参考指标。此次调研我们调查了不同文化程度的职工对工会的认识。调查分析显示,此次调查的职工中,只有2.5%的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38.4%的职工是初中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职工比例是48.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占10.6%。
3.4样本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分布情况
工作年限直接决定了职工对单位的熟悉程度,我们在设计问卷时,把职工在本单位的务工年限作为一个重要的参照变量。其中“5年以上”的职工占此次调查总体的68.1%,务工年限有“2-5年”的职工占到24.7%,只有165人在本单位的务工年限不到1年,比例仅为10.2%。
二、调查过程分析
总的来讲,此次调查过程是比较顺利的,但也遇到一些值得思考的现象。
1、个别单位消极对待接受调查
以发电厂工会名义与12家单位联系调查事宜,7家单位拒绝。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单位工会没有独立的自主权,此次调查是关于工会方面的调查,理论上工会完全可以自己做出决定,但这些单位工会都因单位的经营管理方未同意而随之婉拒绝调查;二是说明单位管理层不愿意对外公布工会的状况和劳动关系状况。
2、接受调查的单位近半数是支部书记与工会主席身份合一
接受我们调查的6家单位当中,都由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9人有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工会主席。这既说明了只有获得行政的认同,工会才能接受外来的一些调查;同时也体现了工会对企业行政存在依附性。
3、单位领导的在场对问卷填答有一定影响
这些被调查的单位都是通过各单位基层工会主席联系的,因此我们能够顺利的进入矿、厂、公司与职工接触,并指导职工填答调查问卷。但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有被调查群体的直接负责人或领导陪同协助,在方便我们调查的同时,也对调查产生消极影响。他们的在场给职工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再加上问卷本身涉及职工对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单位工会等看法这些较为敏感的话题,使职工在填答问卷时心存顾虑,害怕答的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尽管我们一再告诉大家这份问卷是不记名的,请大家放心答题,还是有一少部分职工草草了事。一些职工由于犹豫而反复修改自己已经做好的答案,造成这些问卷成为疑卷。
三、调查内容分析
1、职工权益状况分析
职工的工资水平。我们在调查问卷中把职工收入分为五个档:“1500元以下,1500-2000元,2000-2500元,2500-3000元,3000元以上”。统计结果显示,工资水平(不含其他补助、奖金)在1500元以下的占调查样本的13.7%。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业介绍活动中,我们看到对用工有这样的规定:单位招工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有特殊岗位职工劳动时间不定或过长。如:检修工、焊工、瓦斯检超员等,但单位会给适当补休或付加班工资,在调查单位中,都能做到四班三运转,但有个别单位实行三班三运转(平均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在11小时以上的占13.4%,其中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占3.1%)。有的单位存把午餐饭送到生产线上,职工就在生产线上就餐,吃完了接着工作。
职工的劳动条件,我们调查的煤矿生产单位发现工作环境煤尘、粉尘、烟尘超标,这些都将导致各类严重的职业病。在有流水线上的职工,尤其在包装、搬运环节,职工很紧张的完成程序性的工作。总的来看,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单位的某些生产环节上,工作的劳动强度比较大。
2、工会组织状况反映的矛盾和问题
有相当多的职工不知道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但在调查对象中,有38.8%的职工认为工会工作就是搞娱乐、体育活动,52.4%的职工不了解工会维权的具体内容,在进一步问及“您为什么没有成为工会会员”的时候,2家单位职工回答“没有人通知,不知道如何办理”比例分别是85.%和94%。这一结果与工会下基层“面心实”活动要求的“五必访、五必知”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部分单位里缺少专职工会干部和专门的工作场所。在调查中我们发现,6家单位的专职工会干部存在减少趋势,由于各种原因(调动、退休等)没有及时补充。其中某矿由原来的44名工会专职干部减少到29名(基本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在其他整合矿井当中,专职工会干部尤其少,往往身兼数职办公,而且工会没有自己的专门活动场所。
企业工会广泛缺少开展体现工会性质和职责的活动。在我们调查的单位中发现,企业工会大部分的活动是文体娱乐活动,其次就是配合企业搞生产。统计表明,在被调查工会会员当中,有47.3%的人认为工会现在做的事主要是“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配合单位搞好生产”,而仅有17.3%的会员认为工会在“向资方争取增加职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方面发挥作用。
3、工会与单位的关系
总体来看,工会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单位。在调查的6家单位中,全部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工会本应代表职工调整与资方的劳动关系,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少数单位有采用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基层工会主席的現象。作为单位的中层管理者,从他们的主观意志出发,认为这一格局有利于调整劳动关系,强化单位对职工进行管理和控制,精简人员,提高效率。然而,这种角色的混淆造成了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职能的缺失。由于企业资方处于强势地位,这种身份合一的局面强化了部门领导作为企业管理方的地位,而相应弱化了工会主席作为职工利益代言人的地位,其结果就是不利于工会为职工维权。在问卷中我们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您认为“工会与企业管理者关系亲密还是与职工关系亲密”。竟有51.3%的会员认为工会与企业的关系比与职工的关系更亲密。可以说,如果排除调查中的干扰因素,可能选择后者的比例会更高一些。
4、工会与职工的关系
在工会会员心目中,工会与会员较为疏远。调查数据显示,仅有34.6%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亲近”,而65.4%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疏远、一般或不知道”。而在调查“如果您同单位管理者发生利益矛盾需要解决时,您会先找谁帮助解决”时,我们列举了“到工会求助、找管理者疏通、请熟人出面协调、找政府有关部门和联合工友解决”等五种途径,回答的结果是仅有39.1%的职工“到工会求助”,而60.9%的职工却寻求其他解决纠纷的渠道。这就说明这些基层工会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代表劳动者的功能,并且造成了工会与职工关系的疏远。
四、几点结论
1、职工在企业内部的权益保障不得力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职工的经济收入、劳动时间、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存在问题。由于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薄弱和维权能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侵权行为未必会引发直接的劳动争议和冲突。而作为企业职工,大多数只能选择默不作声,或一有机会就以牢骚、不满来发泄。
2、企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履行维权职责严重缺失
在企业内部,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在与企业管理方所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言人,理应发挥维权作用,站出来为职工说话办事。但目前企业内的工会并没有完全在单位内发挥这样的作用,也无法运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如平等协商或职工民主管理。造成企业职工不把工会当作自己的组织、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甚至感到工会与企业管理者的关系比与自己的关系更亲密等现象的存在。
3、企业工会的依附性是维权职责缺失的根本原因
在被调查的单位当中,工会是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由各矿、厂、公司的行政主管建立起来的,或者根本完善建立工会,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向上级工会缴纳会费、搞活动而已。从少数单位中层管理者兼任基层工会主席这一现象来看,表现出的仅仅是企业管理者对工会的看法和要求,而并非是工人群众对企业工会的要求。那么工会就很难代表职工利益,履行维权职责;职工自然也就不认可工会是自己的利益代言组织;工会在企业内部的维权机制也就无法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中华总工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读本》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3第 76-90 页
[2]《工会基础知识读本》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2.11 第42-44页、第107页
[3]周英锐 赵雪飞预防是《单位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亮点 《中国工运》2012第2期 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