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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和慈善属性决定着,公众需要一个“干干净净”的中红博爱,也需要一个必须是洁身自好的企业领导层。因为这是一个正面的健康的公益慈善所决定的。
曾与郭美美微博“隔空对骂”的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2011年因被郭美美爆料“吸毒”而去法院状告郭。而他如今确实因为涉毒栽了,不过“起祸”原因与郭美美无关。2012年3月28日,深圳警方发布权威消息证实,翁涛确实已被刑拘,但罪名是涉嫌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翁涛最早披露了郭美美与中红博爱前董事王军的关系,使得郭美美事件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他与郭美美的骂战几乎已经掀翻了大半个中国,仅仅停骂没几天,竟然又玩起了吸毒被拘的事件,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大跌眼镜。
与郭美美“一骂成名”
翁涛,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他的出名正是因为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2011年11月3号,郭美美转发了一条“佛山弃婴门”的微博并评论说,这个社会很多人“变态”了。当天下午,翁涛转发这一微博,并称:“又见郭美美。”就因为这五个字,郭美美开始了强烈反击,随后两人在微博上掐架多个回合。在这场隔空骂战中,郭美美爆出翁涛曾坐牢、包养二奶、吸毒等等,并使用了“老毒虫”、“翁涛老猴”等字眼。2011年12月,翁涛起诉郭美美,称其“恶意诽谤”。
翁涛承认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过360天牢狱,不过他否认争夺王军在中红博爱的股权。翁涛声称,自己有证据证明“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
就在2011年11月12日,翁涛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郭美美,称郭“恶意诽谤”他。时隔3个多月,2012年3月24日,翁涛确实因毒被抓。
之前有人怀疑,翁涛的被抓,是不是因为翁涛曾与郭美美有过节,而被郭美美或其身边的人告发?但根据警方公布的新闻通稿,翁涛被抓与郭美美无关。通稿中表述的是:3月24号7点多,罗湖区黄贝派出所接报稱,某酒店式公寓内有人贩毒。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查获刘某和韩某纪。后根据刘某的供述,民警又在该楼另一房间内,当场查获嫌疑人翁某及徐某桃。这里所说的翁某就指的是翁涛。
“吸毒被拘”是伪命题?
否认吸毒的翁涛,状告郭美美诽谤罪名尚未有结果,却在最关键的时刻制造了翁涛吸毒被拘的事件,这实在是让很多人感到疑惑不解,这两个人到底在玩什么啊?若说是炒作炒到如今也该结束了吧,难道还大有要预言全部实现的那一天吗?若是那样翁涛吸毒被拘已经实现了,那么接下来是要做什么呢?
有媒体报道揪着“翁涛‘涉嫌吸毒’被罗湖警方刑拘”这一说法不放,许多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仅仅因为吸毒是不会被刑拘的,最多被治安拘留或强制戒毒、劳教。
京都律师事务所刘子龙律师解释说,刑法并未规定“吸毒罪”,而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罗湖警方将人刑拘,说他是涉嫌“吸毒”,是荒唐的说法。
他说,吸毒在司法实践中被事实上认定为“准犯罪”行为,并遭到了严厉的惩罚。我国某些行政规章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天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在2012年3月27日未作出表态后,28日深圳市公安局终于公布新闻通稿证实,翁涛“因涉嫌在其租住的酒店房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刑事拘留”,此次容留吸毒的是27岁的安徽女子徐某桃。据警方称,徐某桃有吸毒前科。
据报道当他们摁响翁涛家的门铃的时候,出来的是一名年轻女子,她没有透露自己与翁涛的关系,只是说翁涛已经两天没有回家,她知道翁涛已被警方带走,但无法获知更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来自警方的书面通知”。翁涛的家位于罗湖怡景花园内,是一幢两层楼的别墅。别墅旁树木青翠,鸟声阵阵,环境十分怡人。保安说,住在怡景花园的,多是富贵之人。
另外得到的消息是,翁涛和女子被警方带走前,在酒店房间中吸食的是冰毒。
做慈善需“干干净净”
在郭美美事件中露出公众视野的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给公众的感觉还是颇多些正义色彩的。除了他对郭美美事件内幕的进一步披露,让公众对郭美美和慈善有了更深一步认识之外,翁涛在微博上参与的一些公共事件也表现不俗。比如发表于2012年3月18日的对厦门城管捆绑女孩事件表示关注的微博,发表于3月19日的关注四川地震灾区救灾物资未开封事件的微博,发表于3月23日关注大凉山贫困山区孩子的受教育问题的微博。甚至他评论安徽涡阳女生被弃事件时所表现的义愤填膺也引人称赞。
就个体自由或个人修养的角度,吸毒者未必就“坏”,吸毒者也并不是“道德”完全失范的标签。在时下明星圈子内已经不乏深陷吸毒丑闻的情况下,翁涛本人即使吸毒,其道德水准也未必比那些同样吸毒或不吸毒的明星们“差”。这是一个唯物的辩证法观点,也是一个社会更趋理性与包容的体现。
然而,由于中红博爱以及身为中红博爱董事长的特殊身份,公众却不能容忍他成为一个吸毒者。中红博爱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主要业务是关于红十字会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本身就是公益性组织的“一部分”。这样的公益和慈善属性,必然排斥吸毒者。慈善和公益形象需要正面,一个“瘾君子”担当慈善关联企业的董事长,这会严重影响形象和慈善声誉。
公益和慈善属性决定着,公众需要一个“干干净净”的中红博爱,也需要一个必须是洁身自好的企业领导层。因为这是一个正面的健康的公益慈善所决定的。在国外同样如此,同样做慈善也身为娱乐明星的日本女星酒井法子,被曝吸毒后名誉扫地,遭到唾弃,不仅被公司开除,给所代言厂商的赔偿都得用自家的房子来抵。美国黑人女歌星惠特妮·休斯敦,在公开披露吸毒后,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其歌唱事业就此中断。这就是一个对“公众人物”和“慈善公益者”吸毒上的“零容忍”的态度。这一道理放在被曝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身上,也同样应有效。
曾与郭美美微博“隔空对骂”的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2011年因被郭美美爆料“吸毒”而去法院状告郭。而他如今确实因为涉毒栽了,不过“起祸”原因与郭美美无关。2012年3月28日,深圳警方发布权威消息证实,翁涛确实已被刑拘,但罪名是涉嫌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翁涛最早披露了郭美美与中红博爱前董事王军的关系,使得郭美美事件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他与郭美美的骂战几乎已经掀翻了大半个中国,仅仅停骂没几天,竟然又玩起了吸毒被拘的事件,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大跌眼镜。
与郭美美“一骂成名”
翁涛,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他的出名正是因为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2011年11月3号,郭美美转发了一条“佛山弃婴门”的微博并评论说,这个社会很多人“变态”了。当天下午,翁涛转发这一微博,并称:“又见郭美美。”就因为这五个字,郭美美开始了强烈反击,随后两人在微博上掐架多个回合。在这场隔空骂战中,郭美美爆出翁涛曾坐牢、包养二奶、吸毒等等,并使用了“老毒虫”、“翁涛老猴”等字眼。2011年12月,翁涛起诉郭美美,称其“恶意诽谤”。
翁涛承认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过360天牢狱,不过他否认争夺王军在中红博爱的股权。翁涛声称,自己有证据证明“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
就在2011年11月12日,翁涛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郭美美,称郭“恶意诽谤”他。时隔3个多月,2012年3月24日,翁涛确实因毒被抓。
之前有人怀疑,翁涛的被抓,是不是因为翁涛曾与郭美美有过节,而被郭美美或其身边的人告发?但根据警方公布的新闻通稿,翁涛被抓与郭美美无关。通稿中表述的是:3月24号7点多,罗湖区黄贝派出所接报稱,某酒店式公寓内有人贩毒。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查获刘某和韩某纪。后根据刘某的供述,民警又在该楼另一房间内,当场查获嫌疑人翁某及徐某桃。这里所说的翁某就指的是翁涛。
“吸毒被拘”是伪命题?
否认吸毒的翁涛,状告郭美美诽谤罪名尚未有结果,却在最关键的时刻制造了翁涛吸毒被拘的事件,这实在是让很多人感到疑惑不解,这两个人到底在玩什么啊?若说是炒作炒到如今也该结束了吧,难道还大有要预言全部实现的那一天吗?若是那样翁涛吸毒被拘已经实现了,那么接下来是要做什么呢?
有媒体报道揪着“翁涛‘涉嫌吸毒’被罗湖警方刑拘”这一说法不放,许多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仅仅因为吸毒是不会被刑拘的,最多被治安拘留或强制戒毒、劳教。
京都律师事务所刘子龙律师解释说,刑法并未规定“吸毒罪”,而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罗湖警方将人刑拘,说他是涉嫌“吸毒”,是荒唐的说法。
他说,吸毒在司法实践中被事实上认定为“准犯罪”行为,并遭到了严厉的惩罚。我国某些行政规章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天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在2012年3月27日未作出表态后,28日深圳市公安局终于公布新闻通稿证实,翁涛“因涉嫌在其租住的酒店房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刑事拘留”,此次容留吸毒的是27岁的安徽女子徐某桃。据警方称,徐某桃有吸毒前科。
据报道当他们摁响翁涛家的门铃的时候,出来的是一名年轻女子,她没有透露自己与翁涛的关系,只是说翁涛已经两天没有回家,她知道翁涛已被警方带走,但无法获知更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来自警方的书面通知”。翁涛的家位于罗湖怡景花园内,是一幢两层楼的别墅。别墅旁树木青翠,鸟声阵阵,环境十分怡人。保安说,住在怡景花园的,多是富贵之人。
另外得到的消息是,翁涛和女子被警方带走前,在酒店房间中吸食的是冰毒。
做慈善需“干干净净”
在郭美美事件中露出公众视野的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给公众的感觉还是颇多些正义色彩的。除了他对郭美美事件内幕的进一步披露,让公众对郭美美和慈善有了更深一步认识之外,翁涛在微博上参与的一些公共事件也表现不俗。比如发表于2012年3月18日的对厦门城管捆绑女孩事件表示关注的微博,发表于3月19日的关注四川地震灾区救灾物资未开封事件的微博,发表于3月23日关注大凉山贫困山区孩子的受教育问题的微博。甚至他评论安徽涡阳女生被弃事件时所表现的义愤填膺也引人称赞。
就个体自由或个人修养的角度,吸毒者未必就“坏”,吸毒者也并不是“道德”完全失范的标签。在时下明星圈子内已经不乏深陷吸毒丑闻的情况下,翁涛本人即使吸毒,其道德水准也未必比那些同样吸毒或不吸毒的明星们“差”。这是一个唯物的辩证法观点,也是一个社会更趋理性与包容的体现。
然而,由于中红博爱以及身为中红博爱董事长的特殊身份,公众却不能容忍他成为一个吸毒者。中红博爱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主要业务是关于红十字会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本身就是公益性组织的“一部分”。这样的公益和慈善属性,必然排斥吸毒者。慈善和公益形象需要正面,一个“瘾君子”担当慈善关联企业的董事长,这会严重影响形象和慈善声誉。
公益和慈善属性决定着,公众需要一个“干干净净”的中红博爱,也需要一个必须是洁身自好的企业领导层。因为这是一个正面的健康的公益慈善所决定的。在国外同样如此,同样做慈善也身为娱乐明星的日本女星酒井法子,被曝吸毒后名誉扫地,遭到唾弃,不仅被公司开除,给所代言厂商的赔偿都得用自家的房子来抵。美国黑人女歌星惠特妮·休斯敦,在公开披露吸毒后,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其歌唱事业就此中断。这就是一个对“公众人物”和“慈善公益者”吸毒上的“零容忍”的态度。这一道理放在被曝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身上,也同样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