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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之路似乎从来都没有平坦过,从早期的无序开放到后来的因乱禁止,再到有限开放,直至今日为之立法。然而,直销法规的问世,也与之所规范的行业一样,经历了太多的期盼与波折。直销法规的出台,对中国直销行业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直销从此迈入了法制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直销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
中国要为直销立法要从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说起,关于三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销售(直销)的承诺中,明确确定了开放直销的时限。因此,直销行业也不得不成为政府必须要用心对待的一个行业。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关于直销立法的论题就一直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一边是正规守矩的企业谨小慎微的低调运作,一边却是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以直销之名大肆活动。中国直销之乱,非行业外人士所能想象和形容。
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率先实施,一个月后,《直销管理条例》也将如期生效。告别混乱,依法行事,直销相关各方有些什么样的措施和反应,本刊记者在两大法规相继实施的前后,走访了大量直销企业、直销人和直销研究机构。中国直销出路,写在他们心中、脸上和脚下……
直销之乱——两“推”不分
《今日财富》:闹得沸沸扬扬的直销法规终于颁布了,业内人士欢呼雀跃,但也有不少人对于法规的具体内容颇有微词,甚至说是完全中国化了的直销,取缔多层次违背了国际规定。
龙传人:是跟世界一些公司的潜规则不统一,真正在文本中,在世界公认的那些法律语言和法律文本规定里头,都根本没有规定计酬模式。我认为这样完全与世界直销联盟(WFDSA)规则吻合,伪直销当然应该被取消掉。凡是说中国直销条例与世界不接轨的朋友,始终没看见您拿出证据,光是那么空嚷嚷是苍白无力的。随着竞争的日益激化,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这次直销法的延迟也已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直销的重视,对人民的负责,国家考虑的不仅仅是行业本身的特性和发展,更要考虑全局,稳定社会,适应中国现在的国情。
《今日财富》:您所说的伪直销指的是传销吗?
龙传人:比传销更恶劣,是挂“直销”的名,做“传销”的勾当。伪直销的不正当就在于,他是在人们尚未决心花钱之前,别人就用投资发财、经销事业的诱惑来促成消费者最终掏钱购买取得一个传销会员资格。
这个人被经销发财、非真诚消费的其它目的干扰、误导,在消费目的之外又继续了非消费目的,是传销人向他吹嘘了销售发财、消费致富的另一个为了获得钱财的再生增值而掏钱“消费”的动机,此时的消费产品已不真实自愿,已不诚实信用,而是另有高额回报赚别人钱的企图,甚至被人愚弄而为了购买一个今后发财立身的资格,一个伟大的“创业”的点、位,一个可能养家糊口的事业,一个什么更为好听的目的。这种其它目的继续产生,所以他就不是最终消费者。
此时的他,已不再计较产品本身是否货真价实了,他已被左右到另外一个更吸引人的赚别人钱财目的上去啦;被传销干扰后的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将是无用乃至是过度的消费。消费只是个被传销人利用来作为遮人耳目的调动人民币的代名词。消费成了一个工具。
根据十二、三年来中国传、直销的实际历史已看出,约70-80%的投资买单者,是收不回成本、更谈不上发财的。中国庞大的传销难民群的存在和大量悲惨的后果已证实,这些中国穷老百姓并没有“消费致富”,甚至血本无归而返贫。
《今日财富》:我们怎样才能遏制住这种现象的根源呢?
龙传人:消费者与经营者分开,推销与推荐两“推”分开。在花钱之前,向消费者谈什么消费能赚钱的传销作法,推销产品的同时推荐事业机会,“两推”捆绑进行,即使消费者花钱购买了产品,他也很难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因为他的消费有可能不是最终了,很可能只是一个从事传销的跳板过程。
直销员不应该从规则上承担主流消费者的责任,他的任务主要是推销本公司的产品,他没有义务硬要拿出自己的钞票来强行认购本公司产品。
不能当混血儿——又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工商局说的很明白:你是消费者,我会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您的权益;你若是经营者,我会用工商法规来保护您的正当权益。可惜,你是谁?你以自己经营的资格又去骗了那么多下线来假消费,说得清你是什么法律主体身份吗?只好是凡是传销人员一律按集体诈骗而论,受害也一律不受理,等于是黑吃黑,赚的钱也不干净;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传销的定性是非法经营罪,这种非法收入能称之为“酬金”吗?传销团伙还能光荣地获得这笔“酬金”吗?
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已经明文规定严禁收取高额入门费,还再主张直销必须建立在直销员的亲自消费基础上,建立在必须花钱买单认购产品的基础上,只会给国家执法带来障碍、只会带来思想理论上对政府的内心抵触、只会干扰对直销立法的正确理解,全国群众只会再骂直销!政府还会更加从严管制直销,这又何苦呢?直销行业该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而自律。
“专家”何时自清
《今日财富》:消费产品之后,再口碑相传推荐产品与事业机会,这个潜规则是直销在海外诞生那天就有的,为什么到中国就水土不服?
龙传人:虽然改革开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我国普通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外有较大差异。投资直销的价格门槛对中国人讲不菲,相当于一个月不吃不喝,而对外国人来讲只相当于他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一旦收不回成本,就会引起心理上的巨大反差。中国直销人的专职比例太大,花钱投资后的期望值太高。然而在美国、在欧洲,多半人是兼职。在中国,特别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受了发财的蛊惑,他敢把种田的牛给卖了,甚至于东求西借地把钱凑齐给上线。一旦发财无望,他就会拼命。直销行业并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而且容易爆发灾难性的连环“鼠疫”。一旦自己不成功,他将本能的把灾难转移到亲戚朋友群体中,再去骗老乡亲友带上几千元出来先当一次投资消费者,以满足自己的口粮,只好一层又一层,一代又一代地去骗。这种潜规则很容易被老鼠会公司效仿成地地道道的拉人头方式,也不容易和正规公司有效区分开来,将模糊政策界限,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今日财富》:但我们发现在中国有一个怪现象,政府一直在严厉打击传销的恶劣行径,而且媒体也频频曝光,但这些骗人的伎俩一次比一次来得恶劣。
龙传人:(笑)中国有太多的学者专家。好多人都想投机发财,利用直销名义,利用国家还没明确发展直销之前发财。公司发直销人的财,上线发下线的财,还有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也想发财。投资者想利用熟悉的欺诈方法发财,学者打着专家的身份编写理论浑水摸鱼,可谓专家学者理论开路,网头操盘。
一些伪直销理论,将从事销售的工作者,必须诱迫他们亲自投资消费作为直销的绝对前提条件,不先充当花钱投资消费者、就不准许他干直销、否则就直销不起来!直销人若不先掏钱亲自消费,直销在中国就必定崩溃。下线不买单,我上线吃什么?玩直销不就是这么个游戏吗?两个条例卡死了先认购产品、后“直销”的惯例,不就断了上线们的口粮吗?
《今日财富》: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吗?政府对这种现象没有管制吗?
龙传人:不可能,那只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学者专家都互相拆台,互相认为对方是伪专家,谁也说不清谁是真专家。这也成了一个乱局。但言论自由,百家争鸣,政府的管制只有管住投资人和直销从业人员,才能阻止这种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投资人和直销从业人员也应该提升自身素质,不要在遭遇骗局后才追悔莫及。
《今日财富》:对于这种现象您想过、做过什么改变的努力吗?
龙传人:我也是一个学者,我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网站发表自己的观点,提醒大家反省,专家们的社会责任,是否应该大于某些利益?某些学者专家们不能只为金字塔塔尖的网头们利益编造理论,塔底千千万万被骗入会的所谓消费者投入的钱财,虽说是能养肥塔尖的先加盟者,可是塔底的民众在向上线进贡之后,塔底群众的效益又从何产生?发财的承诺能够向塔底们兑现吗?骗子的特征就在于他们善于美丽的承诺,但是从来不容易兑现,传销的假消费、真骗钱的游戏还值得“专家们”的推崇吗?
《今日财富》:处于这样的地位您是否觉得尴尬?
龙传人:我一点都不尴尬。作为学者,12年来我都推崇两“推”分开的理论,目前政府颁布的条例也明确规定。前几个月,我提出的公司负连带责任、不准收取高额入门费、保证金制度等观点与两个条例相吻合,我感到很欣慰。
中国特色的法制化新直销
《今日财富》:你好王教授!两大条例及系列配套办法已相继实施,这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建设有着什么重要意义?
王义:中国直销立法是件大好事。从90年代开始,直销在中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从初期的传销、到禁止传销、直销企业转型, 再到目前颁布法规,兑现加入WTO的承诺,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直销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管理。这对我们研究直销的专家来说,以后在中国研究直销运营模式有法可依了;对直销企业来说,它们自1998 年以来长期处于地下运作的状态,也很希望有一部法规出台,使他们由地下转入地上;对广大的直销员来讲,直销法的出台更是期待已久的大事,因为他们需要依法识别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哪些是国家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这对他们也是一个法律保护。同时出台两部法规,意义就在于表明中国政府明确的态度, 什么是合法的直销?什么是非法的传销?合法的直销政府要依法保护;不合法的传销要严厉打击。这不仅规范了直销市场,还会使其逐渐健康发展。而一系列配套办法则是对两大条例能顺利实施的保证,也是非常有益的补充。
《今日财富》:你怎么理解《条例》规定的较高的进入门槛?这对直销企业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王义:这种较高的门槛正是表明了中国的直销要有中国自己的特色。注册资本至少8000万元,门槛比较高。这种规定在发达国家是没有的,这表明我国政府是希望大企业、有实力的企业来做直销市场;其次,必须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是国际上并不流行的一种制度,应该说是一种落后的制度,但是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它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利益,因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有的直销企业收了人家的钱以后, 携款外逃,这种情况屡有发生, 造成极坏的影响。交2000万的保证金, 反映出了政府很重视保护消费者和广大直销员的利益;再就是,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这也是中国特色,直销企业不能够作虚假宣传,必须公布企业的所有的信息。
《今日财富》:那么对于奖金发放规定不超过30%,这又如何体现了中国特色?
王义:奖金发放比例规定不得超过30%,而国际上一般都是40%到50%,这样的比例显然是过低了。从另一角度分析,目前中国直销公司的产品定价过高,是由于直销行业存在的高回报造成。而中国制造业、零售业,全行业平均利润率很少有超过30%的。直销条例给直销业规定的直销佣金完全是按照中国目前的国情来定的。控制直销行业的高定价、高奖励,就是要把直销产品价格拉低,让广大的消费者受益。
《今日财富》:国际上流行的普遍是多层次直销,而《直销管理条例》对多层次直销做了限制,鼓励的是单层次直销. 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否会成为制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掣肘?
王义:直销有单层次和多层次之分。国际上流行的直销模式是多层次直销,因为多层次直销可以实现市场、销售额和奖金的倍增,体现直销的魅力。《条例》中没有提及单层和多层直销的问题,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鼓励单层直销,不鼓励多层直销。我认为这同样有中国的国情。多层直销中过度地宣传了暴富的效应,容易产生诸多的社会问题。在发达国家里从事直销的人员以中产阶级为主,以兼职参与为主. 他们在直销市场上的得失,不影响其生活质量。而我国目前直销从业人员以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农民专职参与为主,有的农民甚至把房子、牛卖掉来幻想一夜致富。他们一旦没有成功,失去了生活来源,便成为了“直销难民”,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我相信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直销知识的普及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国际流行的多层直销模式也一定会在中国健康发展起来。
《今日财富》:除了前面提到的较高的门槛、对奖金拨出比例的规定以及对多层次的限制之外,中国特色的直销运营模式还有哪些?
王义:直销在国际上是无店铺销售模式。而中国政府对于直销企业的运营模式是一种店铺加直销员的模式,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为什么呢?这不仅便于政府管理,还有利于收税, 也方便消费者投诉。同时这种方法有利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我曾经写了一本书叫《中国直销运营模式》。我概括了店铺加推销员模式对直销企业的好处:第一,有利于直销公司树立品牌形象;第二,有利于直销公司对推销员的团队管理;第三,有利于直销公司为顾客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第四,有利于直销公司快速占领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今日财富》:实践中直销公司是在采取店铺加推销员的运营模式吗?如果是,条例中对直销公司店铺没有作硬性规定,这是否会改变这种店铺加推销员的格局?
王义:部分是。这主要是直销业界对直销店铺功能的认识不足。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直销店铺执行的是服务功能,代表直销总部为直销员服务。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总部拨付的代理费。目前直销界的大多数店铺是这种情况,与其说是一个直销专卖店,还不如说是总部的一个代办点。这与国际流行的无店铺销售没有什么区别。另一种情况是直销店铺执行的是经营功能与服务功能,既向消费者零售公司的产品,又为直销员提供服务。其收入来源有零售利润、代办费、拓店奖金和团队奖金,其中以零售利润为主。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店铺,也是中国直销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于直销企业的经营者来说,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维持直销专卖店的生存?我们要认识到,现代企业经营不能靠单一的模式。中国现代企业经营的基本模式是连锁经营、直销加代理制,直销必须与体验营销、会议营销等多销售方式混合使用。前面谈到店铺对直销企业有四大好处,同时国内的消费者也已经习惯了从是否有店铺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我想,这种格局不光不会打破,反而会得到加强。
《今日财富》: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产品策略?
王义:《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后,企业面临的将是新的市场格局,各个企业也需要做相应的战略调整。但无论市场格局如何变化,直销最根本的本质还是“销”,因此,产品就是决胜市场的关键和根本。中国目前的直销产品品种繁多,企业要想在为数不多的几大类产品中脱颖而出,深受消费者喜爱,就应该具备如下的特征:一.产品具有独特性。即企业生产的产品最好是别人没有的,同时,又可以保证质量和大批量的生产或具有特殊效用的,这样具备独特性的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二.产品的消费频率较高。只有提高消费的频率,才能促进产品不断生产,加大流通速度,企业的效益也就相应提高;三.产品的毛利较大。毛利大的产品才能促进资金流快速流动,从而促成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按照现行的条例,直销产品的范围包括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所以,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控制产品的范围。
《今日财富》: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培训?
王义:在直销经营中,培训和销售可以说是完美地结合了起来。培训贯穿直销的始终,可以说没有培训,直销公司就无法运转。在未来的直销中,直销培训的内容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直销从业人员的素质不统一,培训只能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并且这种教育训练应该由直销公司和直销员共同完成;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化的高速发展,为了在扩大培训范围的同时,节省直销公司的教育成本和直销员的学习成本,保证直销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时地提供教育服务,建立远程教育系统势在必行。
《今日财富》:公司行为是企业思维的反应,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文化建设?
王义:企业的经营以经营产品为第一境界,同时还要经营制度,经营思想,经营文化。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大文化环境下,经过企业领导者的长期倡导和全体员工的积极认同、实践与创新所形成的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经营特色、管理风格以及传统和习惯的总和。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系统。如安利公司的永续事业文化、生意文化等;雅芳公司的专业系统文化、卓越品质文化等;玫琳凯公司的使命文化、快乐文化等;仙妮蕾德公司的健康定位文化、耕耘文化等;完美公司的复制文化、合作文化等;天狮公司的学习文化、推崇文化等。
通过经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将真正与社会融为一体,与广大消费者融为一体。企业要想稳定团队,永续经营,和谐发展,企业文化的建设不容忽视。
经营直销公司,企业文化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打造良好的文化系统不但能营造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向心力,还能助推企业的飞速发展。对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可以利用工具流系统(包括企业内刊、书籍、专门手册、声像资料)、网站系统、会议系统、教育培训系统、企业外部传媒系统等,进行企业的价值观文化、市场文化、团队文化、管理文化、营销文化、产品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今日财富》:条例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较长时间的无因退货期,对此您有何看法?
王义:当前我国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退货制度,消费者到商场购买了商品后,只要没有损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货,作为直销产品本来也不该例外。最重要的是,直销产品的销售方式,是人对人、面对面,常常发生直销员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使很多消费者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购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条例规定了比较长的无因退货期,这也有利于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国际观点来看,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规定直销有无因退货期,只是时间长短的不同,对中国尚不完全成熟的直销市场来讲,规定较长时间的无因退货期,更符合中国的国情。
《今日财富》:法规出台后,不同企业势必出现不同情况,特别是对不能达到国家要求、顺得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你对今后的直销市场的形势是如何分析的?
王义:未来直销在中国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格局:由于得不到批准的企业会很多,绝大多数的企业面临四条出路:一是和合法的直销企业合作,二是转入国际市场,三是关门歇业,四是转入地下操作。我认为一大批企业会选择第四种方式。因为合作可能性不大,有牌的直销企业要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特色不变,不会允许其它企业分享自己的市场;转战国际市场,需要有实力, 在国内没有实力, 到国外发展更困难,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成为“天狮的”;关门歇业是不愿意的,企业毕竟要生存;所以一大批会转入地下无照经营,或者根本不讲直销,搞灰色经营。所以未来中国直销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公开直销和地下直销并存;内资直销和外资直销并存这样一种格局。这是我所比较担心的一种格局。我希望中国政府在审批直销时能放宽标准,让更多的愿意从事直销的企业能够进入;同时加大打击非法直销的力度,两手都要抓。
《今日财富》:我想,听了你的一席话,我们广大的直销人一定能明白国家制定直销法规的必要性了。中国直销业要想长期稳健地发展,一定要在法制的轨道上才能实现。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直销企业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调整自己的制度或产品来适应直销法规。我们是不是可以把这种现象视为“法制化新直销”的开始?
王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更应该明白,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法制化只是一个方面,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的自律也非常关键。但我们可以确信,中国直销的黄金时代已经来临。
现象:
专家学者:著书立说,推波助澜
10月24日,我国首本解读中国直销立法进程和条文的专著——《中国直销立法解读》在北京举行了首发式,该书作者为中国直销界著名律师刘忠先生。刘忠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即直销刚进入我国时就开始了对直销的研究,并深入市场一线作了长期的调研。
作为一直参与中国直销立法进程的法律界人士之一,刘忠与政府和企业界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也积极地为直销立法进言。所以,《中国直销立法解读》一书,便顺理成章的得以以一手的信息,专业的视角、详尽的资料,全面解读了中国直销立法的进程和条款。
毫无疑问,这本书在《禁止传销条例》即将实施之际高调入市,其指向是非常明显的。传统的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突然面对有规范性的法规,有一种不知所措的茫然,这在记者与直销公司和直销人交流中时常感觉得到。而这部分人,正是这本书数量巨大的潜在读者。这本书的问世,势必将中国直销人的思维模式引入法制化的理念。
而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也撰写了一篇《直销与传销》的文章,来回应公众对于直销法规出台后的一些疑虑。“两个条例同时制定、同时颁布、先后施行,有很深的寓意。”张穹如是说。
对于两部法规出台的真正原因,张穹指出了两点:一是为了正确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行业发展;二是为了履行入世承诺。
直销行业的发展是一种潮流和趋势,这种经销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就业、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种经销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直销人员也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所以,极容易引发一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直销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加之直销这种经营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对直销的认识也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制定一部能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既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内外一致的直销法规,对直销业正确引导、趋利避害、稳步开放、规范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张穹还指出,在起草和制定《直销管理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三个指导思想:一是条例的内容要符合WTO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入世承诺;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三是谨慎渐进地开放直销市场。
之所以要加强监管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因此,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有鉴于此,条例对直销业确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直销业的发展。严格的监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而只有合法经营,直销业的发展才能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走上持续、健康的良性发展道路。
对于监管的问题,天狮公司著名培训师陈湛也表示,他从两部条例同时颁布但《禁止传销条例》要早实施一个月这个现象上理解到国家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以此为据加强了对直销员守法活动的培训内容。
张穹说在市场的开放上,政府以谨慎渐进方式进行,是有很周全的考虑的。虽然多层次直销也是直销的一种,之所以禁止多层次直销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多层次直销容易演变为传销。这是制定《直销管理条例》的艰难之处。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直销业的发展必须循序渐进,相关管理、教育、沟通、消费者权益、市场伦理等领域都要有很大发展,法律、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推销商、消费者等各个环节都要相互协调。
现象:
各家公司:转型、表态、进退、观望
从公司层面来看,几乎是在两部条例公布的当天或随后几天,安利、雅芳、完美、如新、玫琳凯、天狮、南方李锦记、仙妮蕾德即发表声明,向政府和社会表明要在中国合法永续经营的决心。这些声明,既表达了相信政府治理传销的决心也传达了对政府管理直销的希望。
有的企业,更是在法规生效前,大手笔地进行投资。比如完美,在8月30日前刚刚与江南大学合作成立产品研发中心,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开发出更能适合中国消费者的产品。此项重大活动与直销法规公布的日期如此之近,不知是巧合还是完美特意安排故意为之,但至少表达了完美对中国直销市场的信心。
同样是在2005年10月24日的北京,湖北林枫集团高调公布直销转轨方案,同时推出了以蜂胶为主的直销产品。除了推出新的产品,林枫集团还对营销模式进行了改革。该公司施行的“服务网点+持证推销员”模型,基本内涵就是以国务院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为指导,完全按照两个条例的基本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众所周知,林枫集团以前的直销业务主要是以服饰为主,而在公布的相关法规中服饰却不在被允许的直销产品之列。当记者把这一问题抛给林枫集团总裁刘武彪时,他表示:“林枫对市场的把握在于能不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服装产品竞争更激烈。对经销商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与原林枫服饰经销商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此次转轨,绝不是为了适应国家要求而为之,不是为了应对形势而调整。”
而记者则认为,此前的林枫,社会各界对其毁誉参半,林枫此次高调表态,就在于刷新其形象,以合乎法理的姿态争取到参加新一轮的直销大赛的入场券。
在林枫高调宣布其计划之前,国内直销“老大”安利公司在11月17日通过其内部《业务信息特刊》与电话通知经销商将执行新的方案。该方案在产品定价和计酬方案上进行大的变动,其中将销售佣金比率调整至9%-30%(包括原有的销售补与浮动佣金)。安利经销商也表示,“说法与做法不符合条例的一定要更改,大家都在努力配合。”
此外,天狮也修改了奖金制度并严格要求所有业务人员和服务网点不得从事招募非法传销的人员,而应将更大的精力放在扩大和服务自己的顾客群,并切实维护顾客的利益;不得夸大产品宣传,误导顾客,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月7日,完美公司发出了“整顿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分公司及专卖店暂停接受新增优惠顾客的申请,全力做好个人零售工作及售后服务。
可以想得到的是,随着12月1日的临近,将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宣布其奖金制度修改计划。无论主动迎合也好,被迫实施也好,法律的尺度是统一的,不同公司的不同反应,正代表了新形势下不同的生存智慧。
除了上述公司,也有的直销企业面对法规的门槛,知难而退。自8月份两部条例公布以来,记者知道的便有北京嘉俊国际、多维特国际以及海乐康黯然退出直销经营模式,或采取连锁加盟的形式,或采取地区代理的形式延续着公司的经营。而更多面对中国直销业巨大的市场份额跃跃欲试而自身又达不到条件的企业,从此不提直销二字。
“铁打的直销流水的公司”,就在一些企业悄悄退出的同时,也有一些企业高调宣布进军直销市场。在直销条例公布20天内,深圳健康元企业正式宣布了其直销计划,其直销业务将以“太太”品牌女性保健品为主,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架构内。健康元一举成为直销条例公布后大陆第一家宣布进入直销业的综合医药企业。
“从今天起,哈药集团将进军直销领域。”也是10月24日,哈药集团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曹颖在北京宣布了上述消息。直销领域再次成为众多药企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之一。据了解,商务部直销牌照申请材料截止日为12月10日,这也许正是企业在近期宣布涉足直销业务的原因之一。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徐华烽则表示,保健品企业面临成本过高的问题,而直销至少可以省却广告宣传费、公关费和各级渠道拓展费用,恰恰因成本较低为他们提供了一定发展空间。
而更多的中小公司面对条例,他们既缺乏进入门槛的实力,又不甘心放弃直销模式,于是他们选择了观望。当记者致电某直销企业总裁时,他对记者说:“目前,公司的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既怕政府的弹压打击,又心存对牌照的梦想。我们的眼光向安利看齐,现在还轮不到我们出头。”也许,这就是大部分处于尴尬状态的直销企业的真实想法。
中国要为直销立法要从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说起,关于三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销售(直销)的承诺中,明确确定了开放直销的时限。因此,直销行业也不得不成为政府必须要用心对待的一个行业。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关于直销立法的论题就一直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一边是正规守矩的企业谨小慎微的低调运作,一边却是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以直销之名大肆活动。中国直销之乱,非行业外人士所能想象和形容。
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率先实施,一个月后,《直销管理条例》也将如期生效。告别混乱,依法行事,直销相关各方有些什么样的措施和反应,本刊记者在两大法规相继实施的前后,走访了大量直销企业、直销人和直销研究机构。中国直销出路,写在他们心中、脸上和脚下……
直销之乱——两“推”不分
《今日财富》:闹得沸沸扬扬的直销法规终于颁布了,业内人士欢呼雀跃,但也有不少人对于法规的具体内容颇有微词,甚至说是完全中国化了的直销,取缔多层次违背了国际规定。
龙传人:是跟世界一些公司的潜规则不统一,真正在文本中,在世界公认的那些法律语言和法律文本规定里头,都根本没有规定计酬模式。我认为这样完全与世界直销联盟(WFDSA)规则吻合,伪直销当然应该被取消掉。凡是说中国直销条例与世界不接轨的朋友,始终没看见您拿出证据,光是那么空嚷嚷是苍白无力的。随着竞争的日益激化,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这次直销法的延迟也已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直销的重视,对人民的负责,国家考虑的不仅仅是行业本身的特性和发展,更要考虑全局,稳定社会,适应中国现在的国情。
《今日财富》:您所说的伪直销指的是传销吗?
龙传人:比传销更恶劣,是挂“直销”的名,做“传销”的勾当。伪直销的不正当就在于,他是在人们尚未决心花钱之前,别人就用投资发财、经销事业的诱惑来促成消费者最终掏钱购买取得一个传销会员资格。
这个人被经销发财、非真诚消费的其它目的干扰、误导,在消费目的之外又继续了非消费目的,是传销人向他吹嘘了销售发财、消费致富的另一个为了获得钱财的再生增值而掏钱“消费”的动机,此时的消费产品已不真实自愿,已不诚实信用,而是另有高额回报赚别人钱的企图,甚至被人愚弄而为了购买一个今后发财立身的资格,一个伟大的“创业”的点、位,一个可能养家糊口的事业,一个什么更为好听的目的。这种其它目的继续产生,所以他就不是最终消费者。
此时的他,已不再计较产品本身是否货真价实了,他已被左右到另外一个更吸引人的赚别人钱财目的上去啦;被传销干扰后的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将是无用乃至是过度的消费。消费只是个被传销人利用来作为遮人耳目的调动人民币的代名词。消费成了一个工具。
根据十二、三年来中国传、直销的实际历史已看出,约70-80%的投资买单者,是收不回成本、更谈不上发财的。中国庞大的传销难民群的存在和大量悲惨的后果已证实,这些中国穷老百姓并没有“消费致富”,甚至血本无归而返贫。
《今日财富》:我们怎样才能遏制住这种现象的根源呢?
龙传人:消费者与经营者分开,推销与推荐两“推”分开。在花钱之前,向消费者谈什么消费能赚钱的传销作法,推销产品的同时推荐事业机会,“两推”捆绑进行,即使消费者花钱购买了产品,他也很难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因为他的消费有可能不是最终了,很可能只是一个从事传销的跳板过程。
直销员不应该从规则上承担主流消费者的责任,他的任务主要是推销本公司的产品,他没有义务硬要拿出自己的钞票来强行认购本公司产品。
不能当混血儿——又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工商局说的很明白:你是消费者,我会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您的权益;你若是经营者,我会用工商法规来保护您的正当权益。可惜,你是谁?你以自己经营的资格又去骗了那么多下线来假消费,说得清你是什么法律主体身份吗?只好是凡是传销人员一律按集体诈骗而论,受害也一律不受理,等于是黑吃黑,赚的钱也不干净;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传销的定性是非法经营罪,这种非法收入能称之为“酬金”吗?传销团伙还能光荣地获得这笔“酬金”吗?
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已经明文规定严禁收取高额入门费,还再主张直销必须建立在直销员的亲自消费基础上,建立在必须花钱买单认购产品的基础上,只会给国家执法带来障碍、只会带来思想理论上对政府的内心抵触、只会干扰对直销立法的正确理解,全国群众只会再骂直销!政府还会更加从严管制直销,这又何苦呢?直销行业该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而自律。
“专家”何时自清
《今日财富》:消费产品之后,再口碑相传推荐产品与事业机会,这个潜规则是直销在海外诞生那天就有的,为什么到中国就水土不服?
龙传人:虽然改革开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我国普通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外有较大差异。投资直销的价格门槛对中国人讲不菲,相当于一个月不吃不喝,而对外国人来讲只相当于他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一旦收不回成本,就会引起心理上的巨大反差。中国直销人的专职比例太大,花钱投资后的期望值太高。然而在美国、在欧洲,多半人是兼职。在中国,特别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受了发财的蛊惑,他敢把种田的牛给卖了,甚至于东求西借地把钱凑齐给上线。一旦发财无望,他就会拼命。直销行业并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而且容易爆发灾难性的连环“鼠疫”。一旦自己不成功,他将本能的把灾难转移到亲戚朋友群体中,再去骗老乡亲友带上几千元出来先当一次投资消费者,以满足自己的口粮,只好一层又一层,一代又一代地去骗。这种潜规则很容易被老鼠会公司效仿成地地道道的拉人头方式,也不容易和正规公司有效区分开来,将模糊政策界限,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今日财富》:但我们发现在中国有一个怪现象,政府一直在严厉打击传销的恶劣行径,而且媒体也频频曝光,但这些骗人的伎俩一次比一次来得恶劣。
龙传人:(笑)中国有太多的学者专家。好多人都想投机发财,利用直销名义,利用国家还没明确发展直销之前发财。公司发直销人的财,上线发下线的财,还有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也想发财。投资者想利用熟悉的欺诈方法发财,学者打着专家的身份编写理论浑水摸鱼,可谓专家学者理论开路,网头操盘。
一些伪直销理论,将从事销售的工作者,必须诱迫他们亲自投资消费作为直销的绝对前提条件,不先充当花钱投资消费者、就不准许他干直销、否则就直销不起来!直销人若不先掏钱亲自消费,直销在中国就必定崩溃。下线不买单,我上线吃什么?玩直销不就是这么个游戏吗?两个条例卡死了先认购产品、后“直销”的惯例,不就断了上线们的口粮吗?
《今日财富》: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吗?政府对这种现象没有管制吗?
龙传人:不可能,那只是你的一厢情愿罢了。学者专家都互相拆台,互相认为对方是伪专家,谁也说不清谁是真专家。这也成了一个乱局。但言论自由,百家争鸣,政府的管制只有管住投资人和直销从业人员,才能阻止这种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投资人和直销从业人员也应该提升自身素质,不要在遭遇骗局后才追悔莫及。
《今日财富》:对于这种现象您想过、做过什么改变的努力吗?
龙传人:我也是一个学者,我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网站发表自己的观点,提醒大家反省,专家们的社会责任,是否应该大于某些利益?某些学者专家们不能只为金字塔塔尖的网头们利益编造理论,塔底千千万万被骗入会的所谓消费者投入的钱财,虽说是能养肥塔尖的先加盟者,可是塔底的民众在向上线进贡之后,塔底群众的效益又从何产生?发财的承诺能够向塔底们兑现吗?骗子的特征就在于他们善于美丽的承诺,但是从来不容易兑现,传销的假消费、真骗钱的游戏还值得“专家们”的推崇吗?
《今日财富》:处于这样的地位您是否觉得尴尬?
龙传人:我一点都不尴尬。作为学者,12年来我都推崇两“推”分开的理论,目前政府颁布的条例也明确规定。前几个月,我提出的公司负连带责任、不准收取高额入门费、保证金制度等观点与两个条例相吻合,我感到很欣慰。
中国特色的法制化新直销
《今日财富》:你好王教授!两大条例及系列配套办法已相继实施,这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建设有着什么重要意义?
王义:中国直销立法是件大好事。从90年代开始,直销在中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从初期的传销、到禁止传销、直销企业转型, 再到目前颁布法规,兑现加入WTO的承诺,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直销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管理。这对我们研究直销的专家来说,以后在中国研究直销运营模式有法可依了;对直销企业来说,它们自1998 年以来长期处于地下运作的状态,也很希望有一部法规出台,使他们由地下转入地上;对广大的直销员来讲,直销法的出台更是期待已久的大事,因为他们需要依法识别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哪些是国家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这对他们也是一个法律保护。同时出台两部法规,意义就在于表明中国政府明确的态度, 什么是合法的直销?什么是非法的传销?合法的直销政府要依法保护;不合法的传销要严厉打击。这不仅规范了直销市场,还会使其逐渐健康发展。而一系列配套办法则是对两大条例能顺利实施的保证,也是非常有益的补充。
《今日财富》:你怎么理解《条例》规定的较高的进入门槛?这对直销企业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王义:这种较高的门槛正是表明了中国的直销要有中国自己的特色。注册资本至少8000万元,门槛比较高。这种规定在发达国家是没有的,这表明我国政府是希望大企业、有实力的企业来做直销市场;其次,必须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是国际上并不流行的一种制度,应该说是一种落后的制度,但是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它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利益,因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有的直销企业收了人家的钱以后, 携款外逃,这种情况屡有发生, 造成极坏的影响。交2000万的保证金, 反映出了政府很重视保护消费者和广大直销员的利益;再就是,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这也是中国特色,直销企业不能够作虚假宣传,必须公布企业的所有的信息。
《今日财富》:那么对于奖金发放规定不超过30%,这又如何体现了中国特色?
王义:奖金发放比例规定不得超过30%,而国际上一般都是40%到50%,这样的比例显然是过低了。从另一角度分析,目前中国直销公司的产品定价过高,是由于直销行业存在的高回报造成。而中国制造业、零售业,全行业平均利润率很少有超过30%的。直销条例给直销业规定的直销佣金完全是按照中国目前的国情来定的。控制直销行业的高定价、高奖励,就是要把直销产品价格拉低,让广大的消费者受益。
《今日财富》:国际上流行的普遍是多层次直销,而《直销管理条例》对多层次直销做了限制,鼓励的是单层次直销. 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否会成为制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掣肘?
王义:直销有单层次和多层次之分。国际上流行的直销模式是多层次直销,因为多层次直销可以实现市场、销售额和奖金的倍增,体现直销的魅力。《条例》中没有提及单层和多层直销的问题,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鼓励单层直销,不鼓励多层直销。我认为这同样有中国的国情。多层直销中过度地宣传了暴富的效应,容易产生诸多的社会问题。在发达国家里从事直销的人员以中产阶级为主,以兼职参与为主. 他们在直销市场上的得失,不影响其生活质量。而我国目前直销从业人员以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农民专职参与为主,有的农民甚至把房子、牛卖掉来幻想一夜致富。他们一旦没有成功,失去了生活来源,便成为了“直销难民”,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我相信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直销知识的普及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国际流行的多层直销模式也一定会在中国健康发展起来。
《今日财富》:除了前面提到的较高的门槛、对奖金拨出比例的规定以及对多层次的限制之外,中国特色的直销运营模式还有哪些?
王义:直销在国际上是无店铺销售模式。而中国政府对于直销企业的运营模式是一种店铺加直销员的模式,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为什么呢?这不仅便于政府管理,还有利于收税, 也方便消费者投诉。同时这种方法有利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我曾经写了一本书叫《中国直销运营模式》。我概括了店铺加推销员模式对直销企业的好处:第一,有利于直销公司树立品牌形象;第二,有利于直销公司对推销员的团队管理;第三,有利于直销公司为顾客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第四,有利于直销公司快速占领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今日财富》:实践中直销公司是在采取店铺加推销员的运营模式吗?如果是,条例中对直销公司店铺没有作硬性规定,这是否会改变这种店铺加推销员的格局?
王义:部分是。这主要是直销业界对直销店铺功能的认识不足。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直销店铺执行的是服务功能,代表直销总部为直销员服务。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总部拨付的代理费。目前直销界的大多数店铺是这种情况,与其说是一个直销专卖店,还不如说是总部的一个代办点。这与国际流行的无店铺销售没有什么区别。另一种情况是直销店铺执行的是经营功能与服务功能,既向消费者零售公司的产品,又为直销员提供服务。其收入来源有零售利润、代办费、拓店奖金和团队奖金,其中以零售利润为主。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店铺,也是中国直销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于直销企业的经营者来说,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维持直销专卖店的生存?我们要认识到,现代企业经营不能靠单一的模式。中国现代企业经营的基本模式是连锁经营、直销加代理制,直销必须与体验营销、会议营销等多销售方式混合使用。前面谈到店铺对直销企业有四大好处,同时国内的消费者也已经习惯了从是否有店铺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我想,这种格局不光不会打破,反而会得到加强。
《今日财富》: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产品策略?
王义:《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后,企业面临的将是新的市场格局,各个企业也需要做相应的战略调整。但无论市场格局如何变化,直销最根本的本质还是“销”,因此,产品就是决胜市场的关键和根本。中国目前的直销产品品种繁多,企业要想在为数不多的几大类产品中脱颖而出,深受消费者喜爱,就应该具备如下的特征:一.产品具有独特性。即企业生产的产品最好是别人没有的,同时,又可以保证质量和大批量的生产或具有特殊效用的,这样具备独特性的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二.产品的消费频率较高。只有提高消费的频率,才能促进产品不断生产,加大流通速度,企业的效益也就相应提高;三.产品的毛利较大。毛利大的产品才能促进资金流快速流动,从而促成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按照现行的条例,直销产品的范围包括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所以,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控制产品的范围。
《今日财富》: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培训?
王义:在直销经营中,培训和销售可以说是完美地结合了起来。培训贯穿直销的始终,可以说没有培训,直销公司就无法运转。在未来的直销中,直销培训的内容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直销从业人员的素质不统一,培训只能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并且这种教育训练应该由直销公司和直销员共同完成;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化的高速发展,为了在扩大培训范围的同时,节省直销公司的教育成本和直销员的学习成本,保证直销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时地提供教育服务,建立远程教育系统势在必行。
《今日财富》:公司行为是企业思维的反应,你如何认识直销公司的文化建设?
王义:企业的经营以经营产品为第一境界,同时还要经营制度,经营思想,经营文化。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大文化环境下,经过企业领导者的长期倡导和全体员工的积极认同、实践与创新所形成的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经营特色、管理风格以及传统和习惯的总和。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系统。如安利公司的永续事业文化、生意文化等;雅芳公司的专业系统文化、卓越品质文化等;玫琳凯公司的使命文化、快乐文化等;仙妮蕾德公司的健康定位文化、耕耘文化等;完美公司的复制文化、合作文化等;天狮公司的学习文化、推崇文化等。
通过经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将真正与社会融为一体,与广大消费者融为一体。企业要想稳定团队,永续经营,和谐发展,企业文化的建设不容忽视。
经营直销公司,企业文化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打造良好的文化系统不但能营造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向心力,还能助推企业的飞速发展。对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可以利用工具流系统(包括企业内刊、书籍、专门手册、声像资料)、网站系统、会议系统、教育培训系统、企业外部传媒系统等,进行企业的价值观文化、市场文化、团队文化、管理文化、营销文化、产品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今日财富》:条例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较长时间的无因退货期,对此您有何看法?
王义:当前我国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退货制度,消费者到商场购买了商品后,只要没有损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货,作为直销产品本来也不该例外。最重要的是,直销产品的销售方式,是人对人、面对面,常常发生直销员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使很多消费者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购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条例规定了比较长的无因退货期,这也有利于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国际观点来看,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规定直销有无因退货期,只是时间长短的不同,对中国尚不完全成熟的直销市场来讲,规定较长时间的无因退货期,更符合中国的国情。
《今日财富》:法规出台后,不同企业势必出现不同情况,特别是对不能达到国家要求、顺得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你对今后的直销市场的形势是如何分析的?
王义:未来直销在中国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格局:由于得不到批准的企业会很多,绝大多数的企业面临四条出路:一是和合法的直销企业合作,二是转入国际市场,三是关门歇业,四是转入地下操作。我认为一大批企业会选择第四种方式。因为合作可能性不大,有牌的直销企业要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特色不变,不会允许其它企业分享自己的市场;转战国际市场,需要有实力, 在国内没有实力, 到国外发展更困难,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成为“天狮的”;关门歇业是不愿意的,企业毕竟要生存;所以一大批会转入地下无照经营,或者根本不讲直销,搞灰色经营。所以未来中国直销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公开直销和地下直销并存;内资直销和外资直销并存这样一种格局。这是我所比较担心的一种格局。我希望中国政府在审批直销时能放宽标准,让更多的愿意从事直销的企业能够进入;同时加大打击非法直销的力度,两手都要抓。
《今日财富》:我想,听了你的一席话,我们广大的直销人一定能明白国家制定直销法规的必要性了。中国直销业要想长期稳健地发展,一定要在法制的轨道上才能实现。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直销企业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调整自己的制度或产品来适应直销法规。我们是不是可以把这种现象视为“法制化新直销”的开始?
王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更应该明白,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法制化只是一个方面,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的自律也非常关键。但我们可以确信,中国直销的黄金时代已经来临。
现象:
专家学者:著书立说,推波助澜
10月24日,我国首本解读中国直销立法进程和条文的专著——《中国直销立法解读》在北京举行了首发式,该书作者为中国直销界著名律师刘忠先生。刘忠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即直销刚进入我国时就开始了对直销的研究,并深入市场一线作了长期的调研。
作为一直参与中国直销立法进程的法律界人士之一,刘忠与政府和企业界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也积极地为直销立法进言。所以,《中国直销立法解读》一书,便顺理成章的得以以一手的信息,专业的视角、详尽的资料,全面解读了中国直销立法的进程和条款。
毫无疑问,这本书在《禁止传销条例》即将实施之际高调入市,其指向是非常明显的。传统的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突然面对有规范性的法规,有一种不知所措的茫然,这在记者与直销公司和直销人交流中时常感觉得到。而这部分人,正是这本书数量巨大的潜在读者。这本书的问世,势必将中国直销人的思维模式引入法制化的理念。
而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也撰写了一篇《直销与传销》的文章,来回应公众对于直销法规出台后的一些疑虑。“两个条例同时制定、同时颁布、先后施行,有很深的寓意。”张穹如是说。
对于两部法规出台的真正原因,张穹指出了两点:一是为了正确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行业发展;二是为了履行入世承诺。
直销行业的发展是一种潮流和趋势,这种经销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就业、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种经销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直销人员也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所以,极容易引发一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直销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加之直销这种经营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对直销的认识也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制定一部能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既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内外一致的直销法规,对直销业正确引导、趋利避害、稳步开放、规范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张穹还指出,在起草和制定《直销管理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三个指导思想:一是条例的内容要符合WTO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的入世承诺;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三是谨慎渐进地开放直销市场。
之所以要加强监管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因此,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有鉴于此,条例对直销业确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直销业的发展。严格的监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而只有合法经营,直销业的发展才能获得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走上持续、健康的良性发展道路。
对于监管的问题,天狮公司著名培训师陈湛也表示,他从两部条例同时颁布但《禁止传销条例》要早实施一个月这个现象上理解到国家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以此为据加强了对直销员守法活动的培训内容。
张穹说在市场的开放上,政府以谨慎渐进方式进行,是有很周全的考虑的。虽然多层次直销也是直销的一种,之所以禁止多层次直销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多层次直销容易演变为传销。这是制定《直销管理条例》的艰难之处。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直销业的发展必须循序渐进,相关管理、教育、沟通、消费者权益、市场伦理等领域都要有很大发展,法律、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推销商、消费者等各个环节都要相互协调。
现象:
各家公司:转型、表态、进退、观望
从公司层面来看,几乎是在两部条例公布的当天或随后几天,安利、雅芳、完美、如新、玫琳凯、天狮、南方李锦记、仙妮蕾德即发表声明,向政府和社会表明要在中国合法永续经营的决心。这些声明,既表达了相信政府治理传销的决心也传达了对政府管理直销的希望。
有的企业,更是在法规生效前,大手笔地进行投资。比如完美,在8月30日前刚刚与江南大学合作成立产品研发中心,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开发出更能适合中国消费者的产品。此项重大活动与直销法规公布的日期如此之近,不知是巧合还是完美特意安排故意为之,但至少表达了完美对中国直销市场的信心。
同样是在2005年10月24日的北京,湖北林枫集团高调公布直销转轨方案,同时推出了以蜂胶为主的直销产品。除了推出新的产品,林枫集团还对营销模式进行了改革。该公司施行的“服务网点+持证推销员”模型,基本内涵就是以国务院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为指导,完全按照两个条例的基本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众所周知,林枫集团以前的直销业务主要是以服饰为主,而在公布的相关法规中服饰却不在被允许的直销产品之列。当记者把这一问题抛给林枫集团总裁刘武彪时,他表示:“林枫对市场的把握在于能不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服装产品竞争更激烈。对经销商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与原林枫服饰经销商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此次转轨,绝不是为了适应国家要求而为之,不是为了应对形势而调整。”
而记者则认为,此前的林枫,社会各界对其毁誉参半,林枫此次高调表态,就在于刷新其形象,以合乎法理的姿态争取到参加新一轮的直销大赛的入场券。
在林枫高调宣布其计划之前,国内直销“老大”安利公司在11月17日通过其内部《业务信息特刊》与电话通知经销商将执行新的方案。该方案在产品定价和计酬方案上进行大的变动,其中将销售佣金比率调整至9%-30%(包括原有的销售补与浮动佣金)。安利经销商也表示,“说法与做法不符合条例的一定要更改,大家都在努力配合。”
此外,天狮也修改了奖金制度并严格要求所有业务人员和服务网点不得从事招募非法传销的人员,而应将更大的精力放在扩大和服务自己的顾客群,并切实维护顾客的利益;不得夸大产品宣传,误导顾客,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月7日,完美公司发出了“整顿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分公司及专卖店暂停接受新增优惠顾客的申请,全力做好个人零售工作及售后服务。
可以想得到的是,随着12月1日的临近,将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宣布其奖金制度修改计划。无论主动迎合也好,被迫实施也好,法律的尺度是统一的,不同公司的不同反应,正代表了新形势下不同的生存智慧。
除了上述公司,也有的直销企业面对法规的门槛,知难而退。自8月份两部条例公布以来,记者知道的便有北京嘉俊国际、多维特国际以及海乐康黯然退出直销经营模式,或采取连锁加盟的形式,或采取地区代理的形式延续着公司的经营。而更多面对中国直销业巨大的市场份额跃跃欲试而自身又达不到条件的企业,从此不提直销二字。
“铁打的直销流水的公司”,就在一些企业悄悄退出的同时,也有一些企业高调宣布进军直销市场。在直销条例公布20天内,深圳健康元企业正式宣布了其直销计划,其直销业务将以“太太”品牌女性保健品为主,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架构内。健康元一举成为直销条例公布后大陆第一家宣布进入直销业的综合医药企业。
“从今天起,哈药集团将进军直销领域。”也是10月24日,哈药集团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曹颖在北京宣布了上述消息。直销领域再次成为众多药企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之一。据了解,商务部直销牌照申请材料截止日为12月10日,这也许正是企业在近期宣布涉足直销业务的原因之一。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徐华烽则表示,保健品企业面临成本过高的问题,而直销至少可以省却广告宣传费、公关费和各级渠道拓展费用,恰恰因成本较低为他们提供了一定发展空间。
而更多的中小公司面对条例,他们既缺乏进入门槛的实力,又不甘心放弃直销模式,于是他们选择了观望。当记者致电某直销企业总裁时,他对记者说:“目前,公司的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既怕政府的弹压打击,又心存对牌照的梦想。我们的眼光向安利看齐,现在还轮不到我们出头。”也许,这就是大部分处于尴尬状态的直销企业的真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