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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存在着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三种状态。权利的实现是一个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实有权利的动态过程。在我国现阶段,无障碍通行权已从应有状态上升到法定状态,完成了权利实现的第一步。但无障碍通行权的实有状态与法定状态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为无障碍环境的缺乏。为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国家和社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地营建无障碍环境,促使这项权利从法定状态上升到实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