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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此次改革将煤矿企业原申领的“六证”统一简化为“三证”,即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保留《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别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煤监局、山西省工商局核发。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取得《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煤矿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