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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现阶段来说,尽管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不错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法学教育为朝着职业化方向不断发展,应不断加强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学教育贯彻落实,切实满足职业化需求和规范。一方面,应注重加强课程方面改革。另一方面,需力求实现教学价值观念转变。与此同时,应从教学方法方面入手,在方法上力求实现不断革新。基于此,本文针对法学教育如何实现改革展开分析探讨。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化 教学途径
作者简介:李昕,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2-232-02
目前来说,尽管我国积极实行教学改革,教育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发展。但是在开展法学教育过程中,在定位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阻碍法学教育顺利发展。尤其是关于职业化教育等方面问题。为此,有必要加强法学教育如何顺利发展、如何朝着职业化进行展开探讨。
一、 法学教育职业化背景概述
一直以来,关于法学教育方面专家和学者不断加强讨论。在实际讨论过程中,法学教育如何实现自身良好定位受到人们普遍关注。部分专家和学者支持学术型道路,但是部分专家学者支持职业化发展道路。基于长期教育历史来看,人们普遍重视学术型教育,而对于执业教育来说,普遍处于被贬低地位。职业化教育实施过程中,在教学方面应注重学生技能方面的培养,尤其是当前面临素质教育,因而部分专家片面认为人才浪费。从法学院系角度考虑,普遍注重学术型人才建设。然而,法学教育难以实现有效发展。由于普遍意识到被误导,因而普遍达成共识,法学教育应朝着职业化发展和建设。然而,基于现代化背景下,法学教育面临困难较为严重,缺乏技能方面的管理和培训。法学教育要想得到贯彻落实,应加强技能方面讨论。技能培育得到充分贯彻落实,才能实现法学教育不断朝着其核心方向发展。根据法学教育现状,技能培训缺席是一大问题。为切实改变此种现状,应加强课程方面的有效改革,力求实现课程案例方面不断添加,并适当开设讨论和实践课程。
然而,在教学方法等方面却有所欠缺。现阶段普遍仍然沿用传统讲授等教学方法,仅仅从教授内容等方面做出调整,案例得到了增加。但是,对于大部分法学院来说,课程改革方面得到了一定重视,但是在教学方法方面难以实现科学有效改革。一旦教学方法不能实现有效改革和调整,将难以实现实质性效果。为切实实现教学目的,应注重加强技能方面讲授和培训。为此,在教学方法方面,应使学生练习法学方面技能。但是,对于传统灌输式教学来说,难以对其进行胜任。
二、修正讲授法的运用
对于法学教育来说,长期讲授方法为主。近些年来,无论是诊所法律教育还是案例教学,得到了普遍推广应用,但是对于很多法律院校仍然讲授法为主。特别是在高校开展教学过程中,讲授方法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但是忽略一定的实践性。因而部分学者不认同,出于做法考虑对其进行诋毁。出于客观角度思考,为实现良好知识教授,应注重合理利用讲授教学方法。对于讲授法来说,人数方面并未进行限制。与此同时。实际进行阐述事实过程中,教授法效率还是比较高的。
然而,基于技能培养等诸多方面来讲,不能一味实施讲授教学方法,因为其具备一定局限性。如果仅仅凭借理论知识方面的讲授,将难以实现技能的培养。只有不断加强技能方面培训,才能真正实现教会学生。一味灌输原则、概念年或者理论知识,技能方面仍然难以学会。对于法律职业化教学来说,应切实从技能角度考虑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应不断加强练习,然后针对练习结果展开再练习,或者说实现多次练习。除此之外,对于一味开展讲授教学来说,学生学习就会缺乏主动性,在正确法律知识方面未必掌握。师生之间交流和互动不足,知识反馈方面严重不足,教师不知道学生知识掌握。
对于德国来说,在其法学教学实施过程中,从形式方面来说,一般包括下面三种方法:讲授法、练习法,然后进行学术讨论法。在实际开展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注重原理和知识讲授,然后从加深学生理解方面考虑,通过加强研习小组划分,注重学生研习讨论。通常来说研习小组开展过程中,还应不断加强对于学生指导,一般教授、检察官以及法官担任此责任。通过开展有力的指导,对基本理论进行一定解释,同时组织学生就问题展开科学有效讨论,发表学生自身观点。对于美国法学院来说,案例教学以及课堂讲授得到了较为广泛应用。除此之外,课堂提问在美国较为流行,同时注重加强小组讨论。通过上述教学方法,使学生切实掌握问题分析能力。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般不制定标准型答案,问学生到底为什么,学生就会思考该问题的答案。
由此可知,对于法学教育来说,不同国家区别十分明显。为积极贯彻落实我国法学教育,应在借鉴和学习美国与德国的基础上,力求实现法学教育方面不断创新。一方面,不断加强关于抽象原理教授。另一方面,应注重加强讨论法以及讲授法密切联系,力求二者之间有机结合。除了开展讲授教学外,还应注重加强小组讨论。在实际开展小组讨论过程中,切实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特别是对于教师来说,注重加强学生引导,避免理解偏差不良现象出现。
三、案例教学法应学会科学运用
所谓案例教学法,一般教学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强关于学生启发和引导,讨论或者对话等方式较为流行。教师只需要充分引导,学生就能积极进行主动学习,自己答案然后自己独立分析。法学教育实施过程中,案例教学法能切实发挥良好效果,因而应加强其引入。在开展案例教学过程中,应通过科学利用法院判例,同时将其当成教学过程中的材料或者讲义。课堂教学实施环节,教师不断加强学生提问,同学生之间形成双向的讨论和学习。学生应发挥自身主体作用,自己加强实际法学问题的分析和判断。对于十分复杂判例,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能够加强梳理,最终掌握法律规则,条理方面也相对更加清晰。案例教学法从目的方面考虑,一方面法律知识在传授过程中更加简单,另一方面学生掌握法律推理。经验和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法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优势: 第一,学生能够实现更加良好法律掌握。
第二,学生思维模式方面得到调整和改变,思维朝着系统化以及严谨化发展。
第三,从另一方面来讲,无论是文书写作还是口头表达诸多方面,在实践技能方面得到不断提高。
现阶段来说,对于我国法学院来说,案例教学法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然而,应用效果普遍不佳,甚至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然而,在理解等方面不足,或者普遍存在偏差等现象。比方说,教学实施过程中,部分教师片面认为讲解案例即可,并仍然采用传统方法阐释条文。但是从本质和实际角度考虑,其实就是传统讲授法。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需要广泛开展问答形式或者说讨论,实现关于法律环境真实模拟。与此同时,案例教学还应积极为学生创造机会,加强引导学生,使其法律意识得到不断提高,遵循相应的法律原则,同时力求实现法律理论方面不断完善。
法学教育为切实实现教学目的,应从三个方面做起:
第一,案例教学实施之前,学生应加强案例阅读,并首先应尝试着学会分析案例,做好准备方面的工作。
第二,从案例教学法教师的角度来说,个人专业化水平及造诣方面要求,理论知识要力求丰富,实践同样应具备一定经验,初步反应要快,同时针对学生回答作出科学结论、批判性剖析。
第三,出于师生关系角度考虑,应力求实现彼此相互信任,这样才能更好沟通。学生容易产生一定焦虑感,尤其是部分学生成绩本身一般,变现一旦不够理想或者难以符合教师期望,容易焦虑或者感到羞辱而信心不足。由此可见,从心理角度考虑,学生自卑、焦虑、自信心不足一系列不良心理清除才能有助案例教学法贯彻落实。
四、应积极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法
所谓诊所法律教育,通常从四个要素方面做起:第一,该方法实施过程中,主要是面向客户开展,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第二,对于实际法律方面的案件,很多都交给法律专业学生代理。第三,代理案件实施过程中,无论是程序还是结果,责任和后果学生担当。第四,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实现了教学关系方面特殊性,诊所教师以及学生之间,主要通过个别教学。从诊所法律教育来源方面讲,属于法学院长期发展过程中成功借鉴于医学院的良好案例,特别是在实习生培养等方面。教师应贯彻落实自身指导责任,法律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学生亲自参与。
我国法律教学方面,也应积极引入该方法。从以上说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有助于实现现代教学。随着素质教育大范围普及和推广,现代教学观也在发生变化。通过积极推行学生主体地位,逐步实现创新能力、探索能力以及学习能力诸多方面增强。对于诊所法律教育,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主体的原则,引导学生掌握出席调解,学会积极参与辩论,并能针对法律实际案件提起诉讼。
第二,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实际上也就是职业化方面教育,从教学目的上一致。
第三,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法律人才素质更高,社会更加需要,法律人才也不再出现紧缺。通过学生自己办案和实践,能切实有助于矛盾处理,不断加强自身法律实践,实践能力方面不断提升。
本文针对法学教育如何实现改革展开分析探讨,并提出自己看法。现阶段来说,法学教育仍然存在诸多方面问题,难以满足社会对于法律人才需求。只有坚持职业化发展,才能切实促进法律人才方面科学有效培养。传统讲授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需要,只有大力提倡案例教学法,积极贯彻落实法律诊所教育,才能切实有助于法学专业就业,切实满足现阶段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骆绪刚.法学教育职业化背景下教学方法的改革研究.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0(3).
[2]田学仁.谈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之路.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4(2).
[3]林姜.法律援助与高职高专法学教育职业化革新探索.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3).
[4]李磊.论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民族教育研究.2013(1).
[5]肖晗.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律文书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困境与对策.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4).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化 教学途径
作者简介:李昕,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2-232-02
目前来说,尽管我国积极实行教学改革,教育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发展。但是在开展法学教育过程中,在定位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阻碍法学教育顺利发展。尤其是关于职业化教育等方面问题。为此,有必要加强法学教育如何顺利发展、如何朝着职业化进行展开探讨。
一、 法学教育职业化背景概述
一直以来,关于法学教育方面专家和学者不断加强讨论。在实际讨论过程中,法学教育如何实现自身良好定位受到人们普遍关注。部分专家和学者支持学术型道路,但是部分专家学者支持职业化发展道路。基于长期教育历史来看,人们普遍重视学术型教育,而对于执业教育来说,普遍处于被贬低地位。职业化教育实施过程中,在教学方面应注重学生技能方面的培养,尤其是当前面临素质教育,因而部分专家片面认为人才浪费。从法学院系角度考虑,普遍注重学术型人才建设。然而,法学教育难以实现有效发展。由于普遍意识到被误导,因而普遍达成共识,法学教育应朝着职业化发展和建设。然而,基于现代化背景下,法学教育面临困难较为严重,缺乏技能方面的管理和培训。法学教育要想得到贯彻落实,应加强技能方面讨论。技能培育得到充分贯彻落实,才能实现法学教育不断朝着其核心方向发展。根据法学教育现状,技能培训缺席是一大问题。为切实改变此种现状,应加强课程方面的有效改革,力求实现课程案例方面不断添加,并适当开设讨论和实践课程。
然而,在教学方法等方面却有所欠缺。现阶段普遍仍然沿用传统讲授等教学方法,仅仅从教授内容等方面做出调整,案例得到了增加。但是,对于大部分法学院来说,课程改革方面得到了一定重视,但是在教学方法方面难以实现科学有效改革。一旦教学方法不能实现有效改革和调整,将难以实现实质性效果。为切实实现教学目的,应注重加强技能方面讲授和培训。为此,在教学方法方面,应使学生练习法学方面技能。但是,对于传统灌输式教学来说,难以对其进行胜任。
二、修正讲授法的运用
对于法学教育来说,长期讲授方法为主。近些年来,无论是诊所法律教育还是案例教学,得到了普遍推广应用,但是对于很多法律院校仍然讲授法为主。特别是在高校开展教学过程中,讲授方法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但是忽略一定的实践性。因而部分学者不认同,出于做法考虑对其进行诋毁。出于客观角度思考,为实现良好知识教授,应注重合理利用讲授教学方法。对于讲授法来说,人数方面并未进行限制。与此同时。实际进行阐述事实过程中,教授法效率还是比较高的。
然而,基于技能培养等诸多方面来讲,不能一味实施讲授教学方法,因为其具备一定局限性。如果仅仅凭借理论知识方面的讲授,将难以实现技能的培养。只有不断加强技能方面培训,才能真正实现教会学生。一味灌输原则、概念年或者理论知识,技能方面仍然难以学会。对于法律职业化教学来说,应切实从技能角度考虑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应不断加强练习,然后针对练习结果展开再练习,或者说实现多次练习。除此之外,对于一味开展讲授教学来说,学生学习就会缺乏主动性,在正确法律知识方面未必掌握。师生之间交流和互动不足,知识反馈方面严重不足,教师不知道学生知识掌握。
对于德国来说,在其法学教学实施过程中,从形式方面来说,一般包括下面三种方法:讲授法、练习法,然后进行学术讨论法。在实际开展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注重原理和知识讲授,然后从加深学生理解方面考虑,通过加强研习小组划分,注重学生研习讨论。通常来说研习小组开展过程中,还应不断加强对于学生指导,一般教授、检察官以及法官担任此责任。通过开展有力的指导,对基本理论进行一定解释,同时组织学生就问题展开科学有效讨论,发表学生自身观点。对于美国法学院来说,案例教学以及课堂讲授得到了较为广泛应用。除此之外,课堂提问在美国较为流行,同时注重加强小组讨论。通过上述教学方法,使学生切实掌握问题分析能力。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般不制定标准型答案,问学生到底为什么,学生就会思考该问题的答案。
由此可知,对于法学教育来说,不同国家区别十分明显。为积极贯彻落实我国法学教育,应在借鉴和学习美国与德国的基础上,力求实现法学教育方面不断创新。一方面,不断加强关于抽象原理教授。另一方面,应注重加强讨论法以及讲授法密切联系,力求二者之间有机结合。除了开展讲授教学外,还应注重加强小组讨论。在实际开展小组讨论过程中,切实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特别是对于教师来说,注重加强学生引导,避免理解偏差不良现象出现。
三、案例教学法应学会科学运用
所谓案例教学法,一般教学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强关于学生启发和引导,讨论或者对话等方式较为流行。教师只需要充分引导,学生就能积极进行主动学习,自己答案然后自己独立分析。法学教育实施过程中,案例教学法能切实发挥良好效果,因而应加强其引入。在开展案例教学过程中,应通过科学利用法院判例,同时将其当成教学过程中的材料或者讲义。课堂教学实施环节,教师不断加强学生提问,同学生之间形成双向的讨论和学习。学生应发挥自身主体作用,自己加强实际法学问题的分析和判断。对于十分复杂判例,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能够加强梳理,最终掌握法律规则,条理方面也相对更加清晰。案例教学法从目的方面考虑,一方面法律知识在传授过程中更加简单,另一方面学生掌握法律推理。经验和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法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优势: 第一,学生能够实现更加良好法律掌握。
第二,学生思维模式方面得到调整和改变,思维朝着系统化以及严谨化发展。
第三,从另一方面来讲,无论是文书写作还是口头表达诸多方面,在实践技能方面得到不断提高。
现阶段来说,对于我国法学院来说,案例教学法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然而,应用效果普遍不佳,甚至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然而,在理解等方面不足,或者普遍存在偏差等现象。比方说,教学实施过程中,部分教师片面认为讲解案例即可,并仍然采用传统方法阐释条文。但是从本质和实际角度考虑,其实就是传统讲授法。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需要广泛开展问答形式或者说讨论,实现关于法律环境真实模拟。与此同时,案例教学还应积极为学生创造机会,加强引导学生,使其法律意识得到不断提高,遵循相应的法律原则,同时力求实现法律理论方面不断完善。
法学教育为切实实现教学目的,应从三个方面做起:
第一,案例教学实施之前,学生应加强案例阅读,并首先应尝试着学会分析案例,做好准备方面的工作。
第二,从案例教学法教师的角度来说,个人专业化水平及造诣方面要求,理论知识要力求丰富,实践同样应具备一定经验,初步反应要快,同时针对学生回答作出科学结论、批判性剖析。
第三,出于师生关系角度考虑,应力求实现彼此相互信任,这样才能更好沟通。学生容易产生一定焦虑感,尤其是部分学生成绩本身一般,变现一旦不够理想或者难以符合教师期望,容易焦虑或者感到羞辱而信心不足。由此可见,从心理角度考虑,学生自卑、焦虑、自信心不足一系列不良心理清除才能有助案例教学法贯彻落实。
四、应积极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法
所谓诊所法律教育,通常从四个要素方面做起:第一,该方法实施过程中,主要是面向客户开展,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第二,对于实际法律方面的案件,很多都交给法律专业学生代理。第三,代理案件实施过程中,无论是程序还是结果,责任和后果学生担当。第四,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实现了教学关系方面特殊性,诊所教师以及学生之间,主要通过个别教学。从诊所法律教育来源方面讲,属于法学院长期发展过程中成功借鉴于医学院的良好案例,特别是在实习生培养等方面。教师应贯彻落实自身指导责任,法律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学生亲自参与。
我国法律教学方面,也应积极引入该方法。从以上说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有助于实现现代教学。随着素质教育大范围普及和推广,现代教学观也在发生变化。通过积极推行学生主体地位,逐步实现创新能力、探索能力以及学习能力诸多方面增强。对于诊所法律教育,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主体的原则,引导学生掌握出席调解,学会积极参与辩论,并能针对法律实际案件提起诉讼。
第二,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实际上也就是职业化方面教育,从教学目的上一致。
第三,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诊所教育,法律人才素质更高,社会更加需要,法律人才也不再出现紧缺。通过学生自己办案和实践,能切实有助于矛盾处理,不断加强自身法律实践,实践能力方面不断提升。
本文针对法学教育如何实现改革展开分析探讨,并提出自己看法。现阶段来说,法学教育仍然存在诸多方面问题,难以满足社会对于法律人才需求。只有坚持职业化发展,才能切实促进法律人才方面科学有效培养。传统讲授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需要,只有大力提倡案例教学法,积极贯彻落实法律诊所教育,才能切实有助于法学专业就业,切实满足现阶段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骆绪刚.法学教育职业化背景下教学方法的改革研究.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0(3).
[2]田学仁.谈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之路.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4(2).
[3]林姜.法律援助与高职高专法学教育职业化革新探索.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3).
[4]李磊.论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民族教育研究.2013(1).
[5]肖晗.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律文书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困境与对策.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