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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在临近审判之际却陷入又一轮漫长等待,其离揭开内幕的道路依然很远。
延续一年有余,其间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备受瞩目的黄光裕案原本将在2009岁末之时进入审判阶段。
传涉黄光裕案富豪黄茂如被查、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落马,成了该案庭审前的斑斓序曲。与此同时,对于黄光裕定罪指控的说法,也从股价操纵、洗钱等“七宗罪”,到行贿罪、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直至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最新消息则是其罪名未定,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开庭尚无时间表。有参与此案的律师认为:“这件案子起码要半年时间。”而从目前的情况看,离黄光裕案揭开内幕的道路依然很远。
黄光裕案牵扯庞大政商网络,波及范围之大堪称空前。有说法称,其多年来花费几十亿元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无论结果怎样,等待已然身陷囹圄的他的,或许只是刑期长短的问题。而如何让犯事者受到应有的追责,如何同时保护合法的私产和相关企业利益,乃至透过黄光裕的暴富与陨落,能否予中国民企的财富增值路径以相应警示,却仍值得期待。
郑少东上海“前台”落马
新华社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消息称,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作出党内纪律处分,撤销其九届上海市纪委委员职务。原因是朱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的违纪行为。该消息还特别针对此前关于“朱影已被刑拘”的传言指出,其并未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黄光裕案发后,公安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已有多名官员落马,其中包括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安部经侦局直属上海总队总队长吴卫华,以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原副局长钱宏祥、公安部政治部处级干部王菲等。朱影是最新被曝光的一名。
据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知情人士称,针对朱影的党纪处分,部分原因是其作为郑少东、相怀珠在上海的“手足”,曾与二人一起在涉及黄光裕的一些案件中违规办案,从中渔利。另一部分原因则涉及到朱的个人作风问题。
朱影在2009年年初即被调离公安系统,改任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在调离之前,他在上海市公安局分管经侦,为人低调能干。在任期间,曾指挥破获过多宗大案,口碑正隆。更早前,他曾担任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局长,是从基层稳步擢升的警界官员。
据称,包括朱影在内这几名落马的经侦高官都是反洗钱方面的专家。亦有说法称,郑、相的违规办案与某港商企业有关,而朱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则是在上海具体执行郑、相的指令。
根据公开资料,先前有自首情节的吴卫华与朱影之间似有工作上的交集。2008年下半年,曾任公安部经侦局洗钱犯罪侦查处处长的吴卫华调任经侦局上海总队长,其在职期间侦破“1•17地下钱庄”等金融大案,都是与朱影合作指挥的。
报道称,这些人的相继事发,应不是一个巧合。近年在他们分管的反洗钱领域大案频发,一些问题富豪如黄光裕等,也在这一领域用金钱铺设了一支为己服务的“影子经侦队”。
事实上,早在2007年,有关“黄光裕豪赌成性”的消息就已有所披露。2008年末,“海王星”号公海赌船的投资人之一、港澳赌业重要人物连超因涉嫌协助洗钱在内地被警方刑事拘留,正式揭开了黄光裕涉嫌通过赌博洗钱的案情。
“难以想象如此巨额的资金异动,在目前这么发达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下却从来没有引起过怀疑。”一位反洗钱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除了郑、相、吴、朱四人外,2008年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也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报道指出,目前中国的反洗钱体系主要由央行、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构成。尤其,“公安部经侦局对于涉嫌洗钱的企业账户、资金,是有查封、扣押、冻结权利的,对于涉嫌洗钱的人员也是有拘留、逮捕、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的”。有公安系统人士表示,当发现可疑账户和资金时是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往往要警方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这里面就有很多人为的因素”。
黄光裕等人在公安系统和外管局所编织的关系网,使其在这个央行、公安、外管局组成的反洗钱“铁三角”中打通了两个关节,也使得其大肆赌博洗钱却依旧“平安无事”。
传黄茂如涉案被查
黄光裕案庭审前的序曲,还包括了2009年12月15日传出的茂业国际董事长黄茂如正接受内地公安机关调查的消息。据称,其与前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及黄光裕案有关。
茂业国际于12月16日上午宣布停牌。公司在港交所公告称,停牌原因是有待涉及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但公告署名,已由之前的董事长“黄茂如”改为公司执行董事“王贵生”。
《21世纪经济报道》称,公众将黄茂如与黄光裕联系起来自有理由。首先,两人同为潮汕人,且都是“60后”;其次,两人发家的模式都是地产+商业;两人背后都有强大的家族势力。
作为深圳首屈一指的商业地产商,黄茂如背景深厚,其深得许宗衡赏识,一直为人低调。据知情人士透露,黄茂如妻子张静已经移居国外。一个被深圳地产界常常提及的细节是,在许宗衡被“双规”消息出来之后,黄茂如马上避居国外。
该知情人士猜测,其“出事”的部分原因或与茂业百货深圳华强北旗舰店地块交易有关。
茂业百货华强北店位于深圳华强北商圈核心地段,2005年重新装修后共开放10个经营楼层,总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皆冠盖整个华强北商圈。其所在物业为东方时代广场,而黄茂如当年拿下该地块物业颇费心机,据了解,截至2009年10月份,黄茂如尚欠东方时代广场6亿左右港元。
2009年11月11日,茂业国际公布,其附属公司茂业百货拟通过向富安及茂业中国购入中兆投资全部已发行股份,从而取得中兆投资持有的深圳东方时代广场,富安和茂业中国皆为黄茂如控股的旗下公司,此项收购价格为19.28亿港元,其中12亿多为第一期支付,以香港的银行贷款支付,另外6亿港元是母公司欠东方时代的,母公司清还上市公司这笔欠款后,上市公司才需要支付给东方时代。
黄茂如当初收购东方时代的具体价格不得而知。但据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深圳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迅猛,当初茂业集团的收购价远远低于19.28亿元,而茂业集团收到茂业国际第一期支付款后或将用该笔资金清还6亿港元的欠款,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另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7月,主管深圳城建规划的原副市长王炬被“双规”,有熟悉茂业百货的人士称,当时获知这一消息后,黄茂如和黄世再兄弟双双出国,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除黄茂如之外,黄氏兄弟均为深圳商界巨头,包括大中华国际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黄世再,国都集团董事长黄茂展,信和地产掌门人黄振华等。四兄弟的主业均包括地产。
黄茂如确乎可视作黄光裕的另一模板。其从1992年起在地产业赚得第一桶金,2005年收购成商集团,之后施展财技实现茂业国际香港上市。其后“茂业系”挟雄厚资金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北上太原、秦皇岛及四川南充等地收购百货物业,一时间震撼零售业界。而其2008年10月以来连续举牌深国商、渤海物流和商业城三家A股上市公司,更令各界侧目。
目前,茂业国际市值超过130亿港元,旗下拥有“茂业百货”和“人民商场”两大品牌,在中国华南、西南、华北、华东区域共拥有19家门店。茂业国际同时控股一家内地上市公司——成商集团。2009年胡润百富榜中,黄茂如和张静夫妇的财富达145亿元,位列第46名。
截至2009年12月21日,黄茂如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成商集团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现已正常上班,能够履行其作为茂业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职责。
涉嫌新的犯罪事实
黄光裕自2008年11月19日晚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后移送至检察院,已经两度被退卷补充侦查,公诉期限日渐临近。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如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算上最多两次的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就应提起公诉。
媒体报道,该案可能于12月下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同被诉的还有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及国美电器原财务总监周亚飞、中关村原董事长许钟民等6名同案被告。
黄光裕及其妻子的代理律师已经确定,将由刑法代理律师组成的“黄金律师团”负责代理辩护,其中包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合伙人许昔龙。据公开资料,钱是刑事案件领域顶级的辩护律师之一,当年刘晓庆涉嫌偷税案即由他代理;杨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真正扬名全国的是2009年为浙江东阳非法集资的女富豪吴英辩护,许曾经代理过上海社保案。由于黄光裕案的重大性及敏感性,代理律师均出具了保密文件。
2008年11月,就有媒体报道称,据公安部门调查,黄光裕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他本人涉嫌的案件多达7起,主要包括:在国美海外上市期间以及并购永乐期间多次行贿;其名下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偷漏税;*ST金泰部分洗钱案件,对中关村、三联商社等股价进行操纵;通过地下钱庄秘密流动转移资产。
而今媒体传言,即将开审的黄光裕案却只剩下了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此前舆论所称“七宗罪”中,偷税漏税和洗钱在目前黄案进展中未被涉及。但仅与此相关的案件材料摞起来也超过2米。
内幕交易罪的根据是,证监会2008年11月28日曾通报表示,在对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侦查中发现,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而黄光裕正是鹏润投资的实际控制者。
据悉,两宗罪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对个人的惩罚力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单位犯罪,内幕交易罪最高判直接责任人员5年以下有期徒刑,行贿罪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个人行贿,最高会判无期徒刑,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是10年。“这往往是律师辩护的一个着力点。”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成表示,判断黄光裕行为属性主要看他当时的交易行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如果其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进行相关犯罪活动,那就可以视为公司行为。
而据《北京晚报》2009年12月17日报道,虽然黄光裕的关系网涉及官员众多,但黄被抓后,始终没受到行贿罪指控。之前媒体报道的三联商社和*ST金泰等事也被证实与黄光裕案无关。
据透露,警方刑拘黄光裕的罪名是内幕交易,此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黄被确定的两项罪名是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几个月来,检方也主要围绕这两个罪名进行审查,并未添加指控,最终是否据此起诉,将由检察机关决定。
据称,黄光裕案是一起证券监管大案,因内幕交易而发,也很可能止于内幕交易罪行。如果黄光裕在该案公诉时仍未受行贿指控,那么被另案起诉行贿罪的可能性不大。
最新消息则是,据媒体12月27日报道,黄光裕案发生重大变化:在内幕交易案审查起诉期限届满的最后时刻,检方突然提出黄光裕涉嫌新罪名并已立案侦查,其内幕交易罪的起诉暂停。案件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展开侦查,检方公诉部门暂时退出。
这使得原本已被推到起诉当口的黄光裕案陷入又一轮漫长等待。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因发现新罪再次进入侦查阶段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时限。所以,案件转入新罪的侦查阶段后,黄光裕的羁押时限将重新计算。这种情况在以往的重大案件审理中并不常见。
按法律规定,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到8个月。侦查终结后,新罪会单独移送检方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对新罪审查结束后,将决定是否与内幕交易罪一并提起公诉。
另有报道猜测,此前的消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均已有所涉及,新案有可能涉及操纵股价等证券方面罪名。
内幕交易全揭秘
随着黄光裕即将面临审判,其利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进行内幕交易的详细案情也完全浮出水面。据称,黄光裕对此供认不讳。
据媒体引述有关人士透露,黄光裕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为使旗下地产公司借壳上市,黄光裕入股中关村。一手操办中关村重组过程中,黄以内幕人员身份提前埋伏,在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时期,大量买入中关村股票,以图获利。
从2007年7月起,黄光裕伙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入中关村股票。黄光裕还指使手下开立了80多个股票账户,其妻杜鹃负责在交易时间指挥多个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成交额超过13亿元。
在内幕交易案中,唯一牵涉的落马官员是相怀珠。2007年,黄光裕等人布局中关村股票时,相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100多万元资金,以14元每股的价格全仓买入。
这笔炒股资金,是通过连超的地下钱庄转移入境的,这就涉及到黄光裕的另一项指控——非法经营罪。2007年,黄为炒股筹钱,又通过连氏兄弟,将巨额港币资金转入内地,汇入了他在北京的多家公司。在一年多时间里,其将超过20亿港元兑换成人民币入境,还将10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
令外界大跌眼镜的是,黄光裕并未借内幕交易“套利数以亿计”,他的如意算盘毁于A股崩盘。中关村停牌的6个多月里,A股从6124点暴跌至3700点,黄光裕势成骑虎。2008年5月7日,中关村复牌,但股价只在复牌首日逆市拉了一个涨停,就随大盘一路狂泻。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房地产成为宏观调控重点,前景不明。黄光裕宣布其180亿元资产进入中关村的计划搁置。2008年8月底,中关村宣布放弃重组计划时,股价已跌破5元,而黄光裕持仓的平均成本价为14元。虽然他一路跌一路抛,但到后来被抓时,仍持仓在手,彼时股价只剩2元多。这位昔日“首富”机关算尽,却落得“地板价割肉”下场。
早在2008年4月,证监会就已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后将目标锁定黄光裕的公司,10月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与此同时,央行反洗钱处、反洗钱监测中心和外管局就所掌握黄光裕非法兑换外汇的情况,先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黄光裕被抓时,其妻杜鹃销声匿迹,警方1个月后在大连将她捕获。有关部门发现,警方内部竟有人为杜鹃通风报信,“内鬼”被确认隐身于警界高层:2009年1月12日,郑少东、相怀珠被带走调查。郑少东落网之前,连超即被抓捕。自此,黄光裕案意外触发郑少东案。案件出现重大转向。随后几个月间,多名高官和警界要员相继落马。
媒体还披露,2006年,黄光裕兄弟卷入中行北京分行骗贷案,两人被带走协助调查。正是其潮汕同乡郑少东吩咐主办该案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的。黄氏兄弟就此逃过一劫。
而及至二度被查时,黄光裕终无回天之力。其种种灰色财技渐次晾晒在公众视野下,其多年苦心经营的复杂政商网络也一朝倾覆。
延续一年有余,其间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备受瞩目的黄光裕案原本将在2009岁末之时进入审判阶段。
传涉黄光裕案富豪黄茂如被查、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落马,成了该案庭审前的斑斓序曲。与此同时,对于黄光裕定罪指控的说法,也从股价操纵、洗钱等“七宗罪”,到行贿罪、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直至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最新消息则是其罪名未定,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开庭尚无时间表。有参与此案的律师认为:“这件案子起码要半年时间。”而从目前的情况看,离黄光裕案揭开内幕的道路依然很远。
黄光裕案牵扯庞大政商网络,波及范围之大堪称空前。有说法称,其多年来花费几十亿元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无论结果怎样,等待已然身陷囹圄的他的,或许只是刑期长短的问题。而如何让犯事者受到应有的追责,如何同时保护合法的私产和相关企业利益,乃至透过黄光裕的暴富与陨落,能否予中国民企的财富增值路径以相应警示,却仍值得期待。
郑少东上海“前台”落马
新华社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消息称,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作出党内纪律处分,撤销其九届上海市纪委委员职务。原因是朱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的违纪行为。该消息还特别针对此前关于“朱影已被刑拘”的传言指出,其并未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黄光裕案发后,公安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已有多名官员落马,其中包括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安部经侦局直属上海总队总队长吴卫华,以及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原副局长钱宏祥、公安部政治部处级干部王菲等。朱影是最新被曝光的一名。
据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知情人士称,针对朱影的党纪处分,部分原因是其作为郑少东、相怀珠在上海的“手足”,曾与二人一起在涉及黄光裕的一些案件中违规办案,从中渔利。另一部分原因则涉及到朱的个人作风问题。
朱影在2009年年初即被调离公安系统,改任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在调离之前,他在上海市公安局分管经侦,为人低调能干。在任期间,曾指挥破获过多宗大案,口碑正隆。更早前,他曾担任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局长,是从基层稳步擢升的警界官员。
据称,包括朱影在内这几名落马的经侦高官都是反洗钱方面的专家。亦有说法称,郑、相的违规办案与某港商企业有关,而朱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则是在上海具体执行郑、相的指令。
根据公开资料,先前有自首情节的吴卫华与朱影之间似有工作上的交集。2008年下半年,曾任公安部经侦局洗钱犯罪侦查处处长的吴卫华调任经侦局上海总队长,其在职期间侦破“1•17地下钱庄”等金融大案,都是与朱影合作指挥的。
报道称,这些人的相继事发,应不是一个巧合。近年在他们分管的反洗钱领域大案频发,一些问题富豪如黄光裕等,也在这一领域用金钱铺设了一支为己服务的“影子经侦队”。
事实上,早在2007年,有关“黄光裕豪赌成性”的消息就已有所披露。2008年末,“海王星”号公海赌船的投资人之一、港澳赌业重要人物连超因涉嫌协助洗钱在内地被警方刑事拘留,正式揭开了黄光裕涉嫌通过赌博洗钱的案情。
“难以想象如此巨额的资金异动,在目前这么发达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下却从来没有引起过怀疑。”一位反洗钱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除了郑、相、吴、朱四人外,2008年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也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报道指出,目前中国的反洗钱体系主要由央行、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构成。尤其,“公安部经侦局对于涉嫌洗钱的企业账户、资金,是有查封、扣押、冻结权利的,对于涉嫌洗钱的人员也是有拘留、逮捕、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的”。有公安系统人士表示,当发现可疑账户和资金时是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往往要警方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这里面就有很多人为的因素”。
黄光裕等人在公安系统和外管局所编织的关系网,使其在这个央行、公安、外管局组成的反洗钱“铁三角”中打通了两个关节,也使得其大肆赌博洗钱却依旧“平安无事”。
传黄茂如涉案被查
黄光裕案庭审前的序曲,还包括了2009年12月15日传出的茂业国际董事长黄茂如正接受内地公安机关调查的消息。据称,其与前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及黄光裕案有关。
茂业国际于12月16日上午宣布停牌。公司在港交所公告称,停牌原因是有待涉及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但公告署名,已由之前的董事长“黄茂如”改为公司执行董事“王贵生”。
《21世纪经济报道》称,公众将黄茂如与黄光裕联系起来自有理由。首先,两人同为潮汕人,且都是“60后”;其次,两人发家的模式都是地产+商业;两人背后都有强大的家族势力。
作为深圳首屈一指的商业地产商,黄茂如背景深厚,其深得许宗衡赏识,一直为人低调。据知情人士透露,黄茂如妻子张静已经移居国外。一个被深圳地产界常常提及的细节是,在许宗衡被“双规”消息出来之后,黄茂如马上避居国外。
该知情人士猜测,其“出事”的部分原因或与茂业百货深圳华强北旗舰店地块交易有关。
茂业百货华强北店位于深圳华强北商圈核心地段,2005年重新装修后共开放10个经营楼层,总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皆冠盖整个华强北商圈。其所在物业为东方时代广场,而黄茂如当年拿下该地块物业颇费心机,据了解,截至2009年10月份,黄茂如尚欠东方时代广场6亿左右港元。
2009年11月11日,茂业国际公布,其附属公司茂业百货拟通过向富安及茂业中国购入中兆投资全部已发行股份,从而取得中兆投资持有的深圳东方时代广场,富安和茂业中国皆为黄茂如控股的旗下公司,此项收购价格为19.28亿港元,其中12亿多为第一期支付,以香港的银行贷款支付,另外6亿港元是母公司欠东方时代的,母公司清还上市公司这笔欠款后,上市公司才需要支付给东方时代。
黄茂如当初收购东方时代的具体价格不得而知。但据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深圳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迅猛,当初茂业集团的收购价远远低于19.28亿元,而茂业集团收到茂业国际第一期支付款后或将用该笔资金清还6亿港元的欠款,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另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7月,主管深圳城建规划的原副市长王炬被“双规”,有熟悉茂业百货的人士称,当时获知这一消息后,黄茂如和黄世再兄弟双双出国,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除黄茂如之外,黄氏兄弟均为深圳商界巨头,包括大中华国际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黄世再,国都集团董事长黄茂展,信和地产掌门人黄振华等。四兄弟的主业均包括地产。
黄茂如确乎可视作黄光裕的另一模板。其从1992年起在地产业赚得第一桶金,2005年收购成商集团,之后施展财技实现茂业国际香港上市。其后“茂业系”挟雄厚资金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北上太原、秦皇岛及四川南充等地收购百货物业,一时间震撼零售业界。而其2008年10月以来连续举牌深国商、渤海物流和商业城三家A股上市公司,更令各界侧目。
目前,茂业国际市值超过130亿港元,旗下拥有“茂业百货”和“人民商场”两大品牌,在中国华南、西南、华北、华东区域共拥有19家门店。茂业国际同时控股一家内地上市公司——成商集团。2009年胡润百富榜中,黄茂如和张静夫妇的财富达145亿元,位列第46名。
截至2009年12月21日,黄茂如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成商集团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现已正常上班,能够履行其作为茂业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职责。
涉嫌新的犯罪事实
黄光裕自2008年11月19日晚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后移送至检察院,已经两度被退卷补充侦查,公诉期限日渐临近。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如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算上最多两次的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就应提起公诉。
媒体报道,该案可能于12月下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同被诉的还有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及国美电器原财务总监周亚飞、中关村原董事长许钟民等6名同案被告。
黄光裕及其妻子的代理律师已经确定,将由刑法代理律师组成的“黄金律师团”负责代理辩护,其中包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合伙人许昔龙。据公开资料,钱是刑事案件领域顶级的辩护律师之一,当年刘晓庆涉嫌偷税案即由他代理;杨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真正扬名全国的是2009年为浙江东阳非法集资的女富豪吴英辩护,许曾经代理过上海社保案。由于黄光裕案的重大性及敏感性,代理律师均出具了保密文件。
2008年11月,就有媒体报道称,据公安部门调查,黄光裕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他本人涉嫌的案件多达7起,主要包括:在国美海外上市期间以及并购永乐期间多次行贿;其名下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偷漏税;*ST金泰部分洗钱案件,对中关村、三联商社等股价进行操纵;通过地下钱庄秘密流动转移资产。
而今媒体传言,即将开审的黄光裕案却只剩下了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此前舆论所称“七宗罪”中,偷税漏税和洗钱在目前黄案进展中未被涉及。但仅与此相关的案件材料摞起来也超过2米。
内幕交易罪的根据是,证监会2008年11月28日曾通报表示,在对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侦查中发现,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而黄光裕正是鹏润投资的实际控制者。
据悉,两宗罪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对个人的惩罚力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单位犯罪,内幕交易罪最高判直接责任人员5年以下有期徒刑,行贿罪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个人行贿,最高会判无期徒刑,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是10年。“这往往是律师辩护的一个着力点。”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成表示,判断黄光裕行为属性主要看他当时的交易行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如果其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进行相关犯罪活动,那就可以视为公司行为。
而据《北京晚报》2009年12月17日报道,虽然黄光裕的关系网涉及官员众多,但黄被抓后,始终没受到行贿罪指控。之前媒体报道的三联商社和*ST金泰等事也被证实与黄光裕案无关。
据透露,警方刑拘黄光裕的罪名是内幕交易,此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黄被确定的两项罪名是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几个月来,检方也主要围绕这两个罪名进行审查,并未添加指控,最终是否据此起诉,将由检察机关决定。
据称,黄光裕案是一起证券监管大案,因内幕交易而发,也很可能止于内幕交易罪行。如果黄光裕在该案公诉时仍未受行贿指控,那么被另案起诉行贿罪的可能性不大。
最新消息则是,据媒体12月27日报道,黄光裕案发生重大变化:在内幕交易案审查起诉期限届满的最后时刻,检方突然提出黄光裕涉嫌新罪名并已立案侦查,其内幕交易罪的起诉暂停。案件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展开侦查,检方公诉部门暂时退出。
这使得原本已被推到起诉当口的黄光裕案陷入又一轮漫长等待。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因发现新罪再次进入侦查阶段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时限。所以,案件转入新罪的侦查阶段后,黄光裕的羁押时限将重新计算。这种情况在以往的重大案件审理中并不常见。
按法律规定,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到8个月。侦查终结后,新罪会单独移送检方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对新罪审查结束后,将决定是否与内幕交易罪一并提起公诉。
另有报道猜测,此前的消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均已有所涉及,新案有可能涉及操纵股价等证券方面罪名。
内幕交易全揭秘
随着黄光裕即将面临审判,其利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进行内幕交易的详细案情也完全浮出水面。据称,黄光裕对此供认不讳。
据媒体引述有关人士透露,黄光裕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为使旗下地产公司借壳上市,黄光裕入股中关村。一手操办中关村重组过程中,黄以内幕人员身份提前埋伏,在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时期,大量买入中关村股票,以图获利。
从2007年7月起,黄光裕伙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入中关村股票。黄光裕还指使手下开立了80多个股票账户,其妻杜鹃负责在交易时间指挥多个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成交额超过13亿元。
在内幕交易案中,唯一牵涉的落马官员是相怀珠。2007年,黄光裕等人布局中关村股票时,相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100多万元资金,以14元每股的价格全仓买入。
这笔炒股资金,是通过连超的地下钱庄转移入境的,这就涉及到黄光裕的另一项指控——非法经营罪。2007年,黄为炒股筹钱,又通过连氏兄弟,将巨额港币资金转入内地,汇入了他在北京的多家公司。在一年多时间里,其将超过20亿港元兑换成人民币入境,还将10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
令外界大跌眼镜的是,黄光裕并未借内幕交易“套利数以亿计”,他的如意算盘毁于A股崩盘。中关村停牌的6个多月里,A股从6124点暴跌至3700点,黄光裕势成骑虎。2008年5月7日,中关村复牌,但股价只在复牌首日逆市拉了一个涨停,就随大盘一路狂泻。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房地产成为宏观调控重点,前景不明。黄光裕宣布其180亿元资产进入中关村的计划搁置。2008年8月底,中关村宣布放弃重组计划时,股价已跌破5元,而黄光裕持仓的平均成本价为14元。虽然他一路跌一路抛,但到后来被抓时,仍持仓在手,彼时股价只剩2元多。这位昔日“首富”机关算尽,却落得“地板价割肉”下场。
早在2008年4月,证监会就已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后将目标锁定黄光裕的公司,10月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与此同时,央行反洗钱处、反洗钱监测中心和外管局就所掌握黄光裕非法兑换外汇的情况,先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黄光裕被抓时,其妻杜鹃销声匿迹,警方1个月后在大连将她捕获。有关部门发现,警方内部竟有人为杜鹃通风报信,“内鬼”被确认隐身于警界高层:2009年1月12日,郑少东、相怀珠被带走调查。郑少东落网之前,连超即被抓捕。自此,黄光裕案意外触发郑少东案。案件出现重大转向。随后几个月间,多名高官和警界要员相继落马。
媒体还披露,2006年,黄光裕兄弟卷入中行北京分行骗贷案,两人被带走协助调查。正是其潮汕同乡郑少东吩咐主办该案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的。黄氏兄弟就此逃过一劫。
而及至二度被查时,黄光裕终无回天之力。其种种灰色财技渐次晾晒在公众视野下,其多年苦心经营的复杂政商网络也一朝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