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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数量的不断增加,技术经纪人在开展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新的现象,产生了新的问题。通过对绍兴、杭州地区8个高校技术经纪人问卷调研的数据为范本,对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高校的重视程度、经费的支持力度、技术经纪人的业务水平、技术经纪人的自我认识等方面。据此,文章提出了构建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目标,即建立高校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实践培训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社会服务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效益评价与激励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组织机制,全面解决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高校;技术经纪人;一体化工作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6.013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企业与高校的关注。中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后,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工作的重点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逐渐完善。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国务院随后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各省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修订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地区性法规与引导政策。技术经纪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重要的桥梁与纽带,其重要性再度凸显,技术经纪人被真正纳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之中。
1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基本情况
1.1 近年来浙江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发展情况
2007年,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经省民政厅批准予以设立,开启了技术经纪人自发发展、自律发展的新篇章。2013年,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评价暂行办法》,对技术经纪人的工作进行合理的评价。2014年,由省科技厅、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省技术经纪人协会主办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开了新时代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大幕。根据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的统计,从2014年至2017年9月,浙江省共举办43期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其中省域层面共举办10期,地市层面共举办33期。全省共有5715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获省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的5410人,占总人数的94.7%,其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766人,占51.1%;企业674人2017年统计将部分企业数据核算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之中。,占12.5%;高校916人,占16.9%;县市科技局252人,占4.7%;科研院所762人,占14.1%;其他40人,占0.7%。具体如图1所示。
相较2015年,全省具有资格证书的2666名技术经纪人,2017年技术经纪人的数量与质量均有大幅度提升。尤其在技术经纪工作相对薄弱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经纪人的数量分别增长了73.1%与217.5%,从2015年的529人和240人增长到2017年的916人与762人。[1]如图2所示。
通过研究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来源情况以及2017年与2015年数据比对发现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技术经纪人的培养,获取技术资格人证书的人员翻了两番;二是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人员获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数量不断增加,体现了高校、科研院所对技术经纪工作,对技术经纪人的培养愈加重视。
1.2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高校技术经纪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高校技术经纪人在高校中的数量整体上仍然较少,仍然没有有效发挥好在技术中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从我国高校技术成果转移的数据上来看,高校技術经纪人的工作成效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高校与行业企业等单位签订技术转化合同8617项,其中“211”院校及省部共建院校3913项,其他本科院校4400项,高等专科学校304项。在这8617项高校技术转化合同中,浙江省占409项,仅占全国高校的4.7%,其中浙大大学占73项,全省其余本专科院校占336项。[2]2016年,浙江省专利出售数(除浙江大学外)为161项,占地方高校1548的总出售数的9.6%。[3]具体如图3所示。
以上数据显示,浙江省高校与江苏、北京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走在前列的省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个差距显然与浙江省“创新强省”战略的实施是不适应的,与浙江省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身份也是不相符合的。
1.3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情况汇总
当前,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的数量已经从2015年的529人,增长到2017年的916人,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按照浙江省共107所高校进行均分,平均每所高校约占8.5名技术经纪人,这个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通过分析,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数量的增长与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正比关系。2015年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为428项,比2016年减少19项,专利出售数量为109项(除浙江大学),比2015年增加52项。[4]具体如图4所示。
由图4可见,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数量的增加直接推进了高校专利技术的出售,但对于技术转移转化的实际促进作用并不是很大。通过调研,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日常的工作主要还是停留在专利技术买卖的粗浅层面上,其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将积存于学校档案室内的专利证书进行售卖,对于售卖专利技术的创新点、盈利点、市场行情的具体掌握能力较浅,对于办理专利转化业务的相关流程与手续的情况了解也不是很到位。
2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随着“创新强省”战略在浙江省的全面实施,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高校的技术经纪工作中出现了高校技术经纪人的身影,各高校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但高校技术经纪人对于高校科技工作而言是一个新鲜的事务,由此出现了不少问题。根据笔者对浙江省绍兴、杭州两地8所高校技术经纪人的问卷调研可知,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2.1 高校对技术经纪人的重视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与评价激励体制
在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中,有72个认为所在高校不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有15个认为所在高校一般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仅有13人认为所在高校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没有人认为所在高校极为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管理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100个范本均答“否”,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评价激励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范本的回答也均是“否”。以上两个问题100%“否”的回答率显然能反映出浙江省高校存在的问题。此后又问卷调查了绍兴市内1所高职院校的所有技术经纪人,所选取的范本缩小为8个,有7个认为所在高校不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有1个认为所在高校一般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没有人认为所在高校重视或极为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管理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8个范本均答“否”,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评价激励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范本也均是“否”。全面调研与个案调研结果似乎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浙江省高校对技术经纪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至今还未制定相关的制度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2.2 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在全面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中,有超过半数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专业培训,不清楚该如何操作科技成果的转化流程。有超过80%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应该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成果转化的培训。而仅有不到20%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的知识水平已经足够转化高校的科技成果。问卷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技术经纪人的诉求。当前,高校对技术经纪人管理较为松散,只要求技术经纪人能考取资格证书,而对于技术经纪人的业务能力与知识储备并不关心。高校技术经纪人的业务能力如何,是否能独立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显然不是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重心。
2.3 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经费支持,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在问到“所在高校是否给予技术经纪人经费支持”时,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无一例外地均回答“否”。可见,所在高校是没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的。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大量科研经费的投入。尤其在技术经纪人培训与激励的过程中,科研经费的投入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是成正比的。对技术经纪人培训与激励的经费投入越多,技术经纪人得到的内在与外在的激励就越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实现高效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高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联合。
2.4 高校技术经纪人自身认识的缺失
高校技术经纪人是一个新兴的职业,不少高校教师对技术经纪是什么,如何做技术经纪人一窍不通。在选拔与推荐技术经纪人过程中,高校教师的积极性不高,生怕参与技术经纪工作会影响他们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一大批综合素质强的教师因而对技术经纪工作充满了抵触。其结果就是一大批不懂技术、不懂经营的人成为高校技术经纪人,这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极大。调研显示,在100个范本中,仅有11个范本比较愿意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其余的89个范本中有62个范本表示不愿意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有27个范本的态度是“对于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无所谓”。不愿意成为技术经纪人的比例达到了62%。分析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校教师对技术经纪人工作的认识缺失。
3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机制创新对策
2014年以来,浙江省高校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浙江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2017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指出培育科技中介人才的新目标,明确提出健全符合技术经纪人职业特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畅通技术经纪人职业发展通道的新举措。[5]由此,浙江省高校应根据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市场实际,构建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一体化工作机制,包括建立高校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实践培训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社会服务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效益评价与激励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组织机制。
3.1 大力推进构建以高校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研管理人员为辅助的“三荐”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
建议高校要权衡把握技术经纪人队伍的人才质量,要秉持以德为先、以技为优的原则,遴选出一批讲道德、守规矩、懂技术、善经营、知管理、有热情的科技人员与科研管理人才。在选拔方式上,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二级单位审荐、学校终荐的方式,广纳学校人才,充实技术经纪人队伍。个人自荐环节,自荐人不仅需要将其优势进行介绍,同时还需上交技术经纪工作计划并为自己制定相应的工作指标。审荐环节,二级单位对自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審核,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进行评估,相应地淘汰一批自荐者。终荐环节,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最后审定人员名单,并推荐参加省科技厅举办的技术经纪人培训。高校“三荐”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的实施使技术经纪后备人才的选拔更符合技术市场的需求,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可能性。
3.2 积极推进构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载体,以“理论+实践”再培训为抓手的高校技术经纪人实践培训机制
建议高校要从技术经纪人实践再教育方面入手,引入社会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技术经纪人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要与浙江省技术大市场深度合作,主要与大市场入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再培训的全面合作,共同开发高校技术经纪人“理论+实践”再培训课程,将全部课程融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案例中。建议技术经纪人再培训学时不低于10学时/季度。同时,高校还可以聘请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定期入校,为全校教职工进行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宣讲,保证不低于2场/学年。以此在教职工中营造全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3 加快推进构建以政府、高校、企业、机构、大市场、技术经纪人协同参与的“六位一体”高校技术经纪人社会服务机制
积极探索构建政府指导、高校主持、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牵线、科技大市场拍卖、高校技术经纪人操作的手段,探索构建从技术需求到技术成果产生再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服务新机制。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外,高校技术经纪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一起,还可为高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查新、鉴定、登记与知识产权申报、代理、行业标准的建立等工作。
具体而言,该机制由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负责政策的制定引导与技术经紀人培训与资格认定;由高校负责选派技术经纪人,负责与浙江省科技大市场接洽进行科技成果竞价拍卖,负责承接技术经纪人、企业提供的横向技术项目,负责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由浙江省科技大市场负责对科技成果进行竞价拍卖;由企业负责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校、技术经纪人提供技术需求;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提供技术经纪人的再培训,向其反馈企业技术需求,并给高校与企业提供技术资讯;高校技术经纪人负责接受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技术需求,并操作落实。具体如图5所示。
3.4 稳步推进构建以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再培训成效为内容的高校技术经纪人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
建议高校出台并不断完善技术经纪人业绩评价与激励政策,通过制度引导,促进学校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根据各高校技术经纪工作的实际,结合学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具有学校特色的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评价指标是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到账金额,其“理论+实践”再培训的学时与考核成绩也会对其评价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具体而言,高校技术经纪人效益评价体系应包括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包括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促成校企横向项目的数量与到账金额;技术经纪人协助企业、高校成功申报专利的数量;联系企业、高校进行成果查新、鉴定、登记的数量;技术经纪人参与再培训的学时等。定性指标包括各方对经纪人工作的满意度等。具体如图6所示。办法的核心激励手段既包括佣金激励(也可以称为“奖金”),也包括其余激励。其余激励可以定位在教师较为关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对于在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计划预期指标的技术经纪人,应当给予充分的帮助与信任,鼓励其完成相应的指标。
3.5 综合推进构建以凝聚高校技术经纪资源为目标,以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为平台的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组织机制
建议高校应在进一步集聚技术经纪资源方面下功夫,搭建便于广大技术经纪人合作交流的大平台。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探索建立以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的技术经纪人协会,全面推进技术经纪工作深入、持久、可持续的发展。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应由全校技术经纪人组成,其定位是群众性组织,应在所在省、市民政部门备案登记,作为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的下属协会。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的建立,不仅可以维护广大技术经纪人的权益,也可以实现技术经纪人在高校组织、宣传、交流、实践等方面大发展。对于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组织与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 冯婵璟.浙江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J].今日科技,2016(3):4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6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6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Z].2017.
[关键词]高校;技术经纪人;一体化工作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6.013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企业与高校的关注。中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后,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工作的重点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逐渐完善。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国务院随后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各省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修订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地区性法规与引导政策。技术经纪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重要的桥梁与纽带,其重要性再度凸显,技术经纪人被真正纳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之中。
1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基本情况
1.1 近年来浙江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发展情况
2007年,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经省民政厅批准予以设立,开启了技术经纪人自发发展、自律发展的新篇章。2013年,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评价暂行办法》,对技术经纪人的工作进行合理的评价。2014年,由省科技厅、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省技术经纪人协会主办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开了新时代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大幕。根据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的统计,从2014年至2017年9月,浙江省共举办43期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其中省域层面共举办10期,地市层面共举办33期。全省共有5715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获省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的5410人,占总人数的94.7%,其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766人,占51.1%;企业674人2017年统计将部分企业数据核算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之中。,占12.5%;高校916人,占16.9%;县市科技局252人,占4.7%;科研院所762人,占14.1%;其他40人,占0.7%。具体如图1所示。
相较2015年,全省具有资格证书的2666名技术经纪人,2017年技术经纪人的数量与质量均有大幅度提升。尤其在技术经纪工作相对薄弱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经纪人的数量分别增长了73.1%与217.5%,从2015年的529人和240人增长到2017年的916人与762人。[1]如图2所示。
通过研究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来源情况以及2017年与2015年数据比对发现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技术经纪人的培养,获取技术资格人证书的人员翻了两番;二是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人员获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数量不断增加,体现了高校、科研院所对技术经纪工作,对技术经纪人的培养愈加重视。
1.2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高校技术经纪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高校技术经纪人在高校中的数量整体上仍然较少,仍然没有有效发挥好在技术中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从我国高校技术成果转移的数据上来看,高校技術经纪人的工作成效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高校与行业企业等单位签订技术转化合同8617项,其中“211”院校及省部共建院校3913项,其他本科院校4400项,高等专科学校304项。在这8617项高校技术转化合同中,浙江省占409项,仅占全国高校的4.7%,其中浙大大学占73项,全省其余本专科院校占336项。[2]2016年,浙江省专利出售数(除浙江大学外)为161项,占地方高校1548的总出售数的9.6%。[3]具体如图3所示。
以上数据显示,浙江省高校与江苏、北京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走在前列的省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个差距显然与浙江省“创新强省”战略的实施是不适应的,与浙江省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身份也是不相符合的。
1.3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情况汇总
当前,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的数量已经从2015年的529人,增长到2017年的916人,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按照浙江省共107所高校进行均分,平均每所高校约占8.5名技术经纪人,这个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通过分析,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数量的增长与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正比关系。2015年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为428项,比2016年减少19项,专利出售数量为109项(除浙江大学),比2015年增加52项。[4]具体如图4所示。
由图4可见,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数量的增加直接推进了高校专利技术的出售,但对于技术转移转化的实际促进作用并不是很大。通过调研,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日常的工作主要还是停留在专利技术买卖的粗浅层面上,其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将积存于学校档案室内的专利证书进行售卖,对于售卖专利技术的创新点、盈利点、市场行情的具体掌握能力较浅,对于办理专利转化业务的相关流程与手续的情况了解也不是很到位。
2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随着“创新强省”战略在浙江省的全面实施,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高校的技术经纪工作中出现了高校技术经纪人的身影,各高校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但高校技术经纪人对于高校科技工作而言是一个新鲜的事务,由此出现了不少问题。根据笔者对浙江省绍兴、杭州两地8所高校技术经纪人的问卷调研可知,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2.1 高校对技术经纪人的重视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与评价激励体制
在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中,有72个认为所在高校不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有15个认为所在高校一般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仅有13人认为所在高校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没有人认为所在高校极为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管理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100个范本均答“否”,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评价激励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范本的回答也均是“否”。以上两个问题100%“否”的回答率显然能反映出浙江省高校存在的问题。此后又问卷调查了绍兴市内1所高职院校的所有技术经纪人,所选取的范本缩小为8个,有7个认为所在高校不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有1个认为所在高校一般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没有人认为所在高校重视或极为重视技术经纪人工作。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管理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8个范本均答“否”,在对“所在高校是否建立技术经纪人评价激励体制”问题的回答方面,所有范本也均是“否”。全面调研与个案调研结果似乎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浙江省高校对技术经纪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至今还未制定相关的制度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2.2 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在全面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中,有超过半数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专业培训,不清楚该如何操作科技成果的转化流程。有超过80%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应该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成果转化的培训。而仅有不到20%的人认为高校技术经纪人的知识水平已经足够转化高校的科技成果。问卷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技术经纪人的诉求。当前,高校对技术经纪人管理较为松散,只要求技术经纪人能考取资格证书,而对于技术经纪人的业务能力与知识储备并不关心。高校技术经纪人的业务能力如何,是否能独立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显然不是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重心。
2.3 高校技术经纪人缺乏经费支持,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在问到“所在高校是否给予技术经纪人经费支持”时,参与问卷的100个范本无一例外地均回答“否”。可见,所在高校是没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的。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大量科研经费的投入。尤其在技术经纪人培训与激励的过程中,科研经费的投入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是成正比的。对技术经纪人培训与激励的经费投入越多,技术经纪人得到的内在与外在的激励就越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实现高效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高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联合。
2.4 高校技术经纪人自身认识的缺失
高校技术经纪人是一个新兴的职业,不少高校教师对技术经纪是什么,如何做技术经纪人一窍不通。在选拔与推荐技术经纪人过程中,高校教师的积极性不高,生怕参与技术经纪工作会影响他们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一大批综合素质强的教师因而对技术经纪工作充满了抵触。其结果就是一大批不懂技术、不懂经营的人成为高校技术经纪人,这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极大。调研显示,在100个范本中,仅有11个范本比较愿意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其余的89个范本中有62个范本表示不愿意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有27个范本的态度是“对于从事技术经纪人工作无所谓”。不愿意成为技术经纪人的比例达到了62%。分析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校教师对技术经纪人工作的认识缺失。
3 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机制创新对策
2014年以来,浙江省高校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浙江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2017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指出培育科技中介人才的新目标,明确提出健全符合技术经纪人职业特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畅通技术经纪人职业发展通道的新举措。[5]由此,浙江省高校应根据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市场实际,构建浙江省高校技术经纪人一体化工作机制,包括建立高校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实践培训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社会服务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效益评价与激励机制、高校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组织机制。
3.1 大力推进构建以高校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研管理人员为辅助的“三荐”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
建议高校要权衡把握技术经纪人队伍的人才质量,要秉持以德为先、以技为优的原则,遴选出一批讲道德、守规矩、懂技术、善经营、知管理、有热情的科技人员与科研管理人才。在选拔方式上,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二级单位审荐、学校终荐的方式,广纳学校人才,充实技术经纪人队伍。个人自荐环节,自荐人不仅需要将其优势进行介绍,同时还需上交技术经纪工作计划并为自己制定相应的工作指标。审荐环节,二级单位对自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審核,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进行评估,相应地淘汰一批自荐者。终荐环节,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最后审定人员名单,并推荐参加省科技厅举办的技术经纪人培训。高校“三荐”技术经纪人选拔机制的实施使技术经纪后备人才的选拔更符合技术市场的需求,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可能性。
3.2 积极推进构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载体,以“理论+实践”再培训为抓手的高校技术经纪人实践培训机制
建议高校要从技术经纪人实践再教育方面入手,引入社会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技术经纪人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要与浙江省技术大市场深度合作,主要与大市场入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再培训的全面合作,共同开发高校技术经纪人“理论+实践”再培训课程,将全部课程融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案例中。建议技术经纪人再培训学时不低于10学时/季度。同时,高校还可以聘请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定期入校,为全校教职工进行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宣讲,保证不低于2场/学年。以此在教职工中营造全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3 加快推进构建以政府、高校、企业、机构、大市场、技术经纪人协同参与的“六位一体”高校技术经纪人社会服务机制
积极探索构建政府指导、高校主持、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牵线、科技大市场拍卖、高校技术经纪人操作的手段,探索构建从技术需求到技术成果产生再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服务新机制。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外,高校技术经纪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一起,还可为高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查新、鉴定、登记与知识产权申报、代理、行业标准的建立等工作。
具体而言,该机制由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负责政策的制定引导与技术经紀人培训与资格认定;由高校负责选派技术经纪人,负责与浙江省科技大市场接洽进行科技成果竞价拍卖,负责承接技术经纪人、企业提供的横向技术项目,负责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由浙江省科技大市场负责对科技成果进行竞价拍卖;由企业负责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校、技术经纪人提供技术需求;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提供技术经纪人的再培训,向其反馈企业技术需求,并给高校与企业提供技术资讯;高校技术经纪人负责接受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技术需求,并操作落实。具体如图5所示。
3.4 稳步推进构建以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再培训成效为内容的高校技术经纪人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
建议高校出台并不断完善技术经纪人业绩评价与激励政策,通过制度引导,促进学校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根据各高校技术经纪工作的实际,结合学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具有学校特色的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评价指标是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到账金额,其“理论+实践”再培训的学时与考核成绩也会对其评价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具体而言,高校技术经纪人效益评价体系应包括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包括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促成校企横向项目的数量与到账金额;技术经纪人协助企业、高校成功申报专利的数量;联系企业、高校进行成果查新、鉴定、登记的数量;技术经纪人参与再培训的学时等。定性指标包括各方对经纪人工作的满意度等。具体如图6所示。办法的核心激励手段既包括佣金激励(也可以称为“奖金”),也包括其余激励。其余激励可以定位在教师较为关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对于在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计划预期指标的技术经纪人,应当给予充分的帮助与信任,鼓励其完成相应的指标。
3.5 综合推进构建以凝聚高校技术经纪资源为目标,以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为平台的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组织机制
建议高校应在进一步集聚技术经纪资源方面下功夫,搭建便于广大技术经纪人合作交流的大平台。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探索建立以技术经纪人自我管控的技术经纪人协会,全面推进技术经纪工作深入、持久、可持续的发展。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应由全校技术经纪人组成,其定位是群众性组织,应在所在省、市民政部门备案登记,作为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的下属协会。高校技术经纪人协会的建立,不仅可以维护广大技术经纪人的权益,也可以实现技术经纪人在高校组织、宣传、交流、实践等方面大发展。对于高校技术经纪人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组织与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 冯婵璟.浙江省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J].今日科技,2016(3):4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6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6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Z].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