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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权的行使是防止一个国家内部权力异化和滋生腐败的重要途径,就如何行使监察权,身为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的于右任,在以往孙中山监察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独到的思想,并对政府监察工作中的例规和办法不断加以改进和调整,使得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任务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实现,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最终未能实现于右任美好的监察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