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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以信托贷款形式投资保障房建设既是在创新投资渠道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在保障房建设融资困难情况下的“雪中送炭”之举。文章从资金供需匹配和成本效益分析两个方面论证了社保基金通过信托贷款形式投资保障房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对目前社保基金信托贷款的市场、法律环境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建议,以期其在更好的环境中运营,实现与保障房建设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