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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保证了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有房可住,但由于没有充分重视保障住房的公共物品属性,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住房公积金“劫贫济富”,大量的经济适用房没有落到中低收入者手中,以及廉租房雷声大雨点小名存实亡的现象。文章在对住房保障制度弊端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