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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引出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给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自2000年以来,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就很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一直被学术界探讨,就是权责发生制是否应当运用在政府会计以及应当如何运用等,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主要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然而收付实现制下的政府会计核算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了。
1 现状分析
所谓权责发生制,也叫应付制,主要是在交易或事项在发生时予以确认的会计基础,而不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时确认,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一个概念就是现金收付制,现金收付制又叫现金制,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时就予以确认。他们两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核算时间的不同而已。在商业经济尚未出现大规模信用和长期资产之前,会计界一直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有了大量的机器设备,而投入机器设备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其经济利益的产生却是在一个很长一段时间内呈现出来的,如果使用了收付实现制,那么就歪曲了经济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也主要集中使用在商业领域,对于政府领域,没有那么多的机器设备需要分摊,政府会计也不以核算经济效益为目的,因此前期进展缓慢,大部分国家在进行政府会计核算时都使用的收付实现制。目前,我国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建立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那么就需要提高财政透明度与公信力。另外,我国退出了旧市方案,但是救市方案中,只有少量的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贷款。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很高。政府还承担着巨额的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使政府面临空前的债务风险。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我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系统,不仅难以提供加强政府内部管理的政府成本信息、负债风险信息以及资源消耗信息,也难以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做出理性决策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信息需求。因此,如何增强政府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就成为政府会计改革追求的主要目标。
2 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①真实反映政府债务,规避债务风险。现在的政府会计会计核算,使用的收付实现制,没有体现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原则,因此负债项目时,只核算显性债务,不核算或有负债,导致了政府财务报表不真实,不能真实反映政府潜在的财政危机。如果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原则后,扩大了政府财政负债的范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财政信息不真实的情况,真实全面的反映政府的负债情况,能够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②可以促进政府绩效管理改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政府转为发展绩效政府,然而在现金首付制下,绩效和成本不在同一会计期间进行核算,不能进行合理的配比,也就不能很好的进行绩效管理了。只有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在一定时间内付出的服务的成本才可以和其在该时间取得的效果进行配比,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效果的责任,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政府的绩效管理改革。③有利于加强收入、支出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在收付实现制下,只有在用现金支付了实际的债务时,才确认了支出,那么这样情况就不能提前反应其承诺的隐形负债,从而导致财务报表的不真实和不可靠。另外我国政府很多的收入是不用付出成本的,比如税收收入、出售不动产而产生的收入,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是没有现金的递延程序的,那么导致权利和义务不在同一时期反应出来。如果使用了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话,就可以很好的规避上述风险,从而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更真实的反映事情的真实情况。另外,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话,有利于政府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国有资产的收入和成本的配比,更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情况。
3 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建议
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基础。借鉴各国改革的经验,发现完善的法律法规是进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而我国尚处于改革的探索阶段,尚未有该方面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具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到有法可依。②完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是关键。完善适应权责发生制要求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批制度建设,处理好政府财政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决算监管的相关性、互补性和互动性。③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步伐。虽然权责发生制有很多的优势,但是在目前情况下,全面推进也具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缺乏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政府会计从业人员以及需要大量的改造成本等,所以建议采用渐进式改革。
总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是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会计改革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因为它不仅是扩宽政府财务会计核算范围,强化政府履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成本核算的关键。引入权责发生制还需要考虑我国目前所处的国情以及公共资源管理情况,不能急于求成,还需循序渐进。
参考文献:
[1]贺敬平,王森林,杨晓林.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中的应用[J].会计研究,2011(6).
[2]姚宝燕.基于绩效治理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8(7).
[3]路军伟.基于受托责任制的双轨制政府会计体系研究[D].厦门大学,2007(4).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自2000年以来,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就很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一直被学术界探讨,就是权责发生制是否应当运用在政府会计以及应当如何运用等,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主要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然而收付实现制下的政府会计核算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了。
1 现状分析
所谓权责发生制,也叫应付制,主要是在交易或事项在发生时予以确认的会计基础,而不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时确认,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一个概念就是现金收付制,现金收付制又叫现金制,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时就予以确认。他们两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核算时间的不同而已。在商业经济尚未出现大规模信用和长期资产之前,会计界一直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有了大量的机器设备,而投入机器设备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其经济利益的产生却是在一个很长一段时间内呈现出来的,如果使用了收付实现制,那么就歪曲了经济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也主要集中使用在商业领域,对于政府领域,没有那么多的机器设备需要分摊,政府会计也不以核算经济效益为目的,因此前期进展缓慢,大部分国家在进行政府会计核算时都使用的收付实现制。目前,我国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建立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那么就需要提高财政透明度与公信力。另外,我国退出了旧市方案,但是救市方案中,只有少量的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贷款。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很高。政府还承担着巨额的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使政府面临空前的债务风险。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我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系统,不仅难以提供加强政府内部管理的政府成本信息、负债风险信息以及资源消耗信息,也难以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做出理性决策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信息需求。因此,如何增强政府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就成为政府会计改革追求的主要目标。
2 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①真实反映政府债务,规避债务风险。现在的政府会计会计核算,使用的收付实现制,没有体现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原则,因此负债项目时,只核算显性债务,不核算或有负债,导致了政府财务报表不真实,不能真实反映政府潜在的财政危机。如果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原则后,扩大了政府财政负债的范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财政信息不真实的情况,真实全面的反映政府的负债情况,能够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②可以促进政府绩效管理改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政府转为发展绩效政府,然而在现金首付制下,绩效和成本不在同一会计期间进行核算,不能进行合理的配比,也就不能很好的进行绩效管理了。只有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在一定时间内付出的服务的成本才可以和其在该时间取得的效果进行配比,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效果的责任,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政府的绩效管理改革。③有利于加强收入、支出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在收付实现制下,只有在用现金支付了实际的债务时,才确认了支出,那么这样情况就不能提前反应其承诺的隐形负债,从而导致财务报表的不真实和不可靠。另外我国政府很多的收入是不用付出成本的,比如税收收入、出售不动产而产生的收入,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是没有现金的递延程序的,那么导致权利和义务不在同一时期反应出来。如果使用了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话,就可以很好的规避上述风险,从而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更真实的反映事情的真实情况。另外,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话,有利于政府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国有资产的收入和成本的配比,更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情况。
3 政府会计改革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建议
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基础。借鉴各国改革的经验,发现完善的法律法规是进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而我国尚处于改革的探索阶段,尚未有该方面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具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到有法可依。②完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是关键。完善适应权责发生制要求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批制度建设,处理好政府财政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决算监管的相关性、互补性和互动性。③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步伐。虽然权责发生制有很多的优势,但是在目前情况下,全面推进也具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缺乏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政府会计从业人员以及需要大量的改造成本等,所以建议采用渐进式改革。
总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是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会计改革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因为它不仅是扩宽政府财务会计核算范围,强化政府履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成本核算的关键。引入权责发生制还需要考虑我国目前所处的国情以及公共资源管理情况,不能急于求成,还需循序渐进。
参考文献:
[1]贺敬平,王森林,杨晓林.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中的应用[J].会计研究,2011(6).
[2]姚宝燕.基于绩效治理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8(7).
[3]路军伟.基于受托责任制的双轨制政府会计体系研究[D].厦门大学,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