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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离婚后,各自又结婚成家。可是,感情尚存的他们在离婚后,却旧情复燃,前妻居然当起原任丈夫的二奶……
前妻变二奶,原任丈夫书面协议赠与房产
高大帅气的黄立彬1971年1月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1991年初,在朋友的撮合下,他与小自己一岁的宋美芬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情投意合,第二年便结了婚。
婚后,黄立彬做起了电动产品生意。可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生意很难做。为了开辟新的市场,黄立彬只得长期住在成都市,整日东奔西走,推销他的产品。由于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体力劳累,黄立彬在不知不觉中忽略了对妻子女儿的关心。宋美芬见丈夫回家待的时间短了,寄的钱也少了,便对丈夫产生了误解,开始有了怨言和指责。而黄立彬则认为自己这么辛苦在外奔波,却得不到妻子的理解和安慰,觉得妻子简直不可理喻。由于双方缺少沟通,两人的误会越来越深,矛盾也越来越大。
2000年12月的一天,黄立彬风尘仆仆地赶回家,却因一句不投机的话,他和妻子又大吵起来。气头上的黄立彬怒不择言:“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算了。”“离就离,谁还能离不开谁?”宋美芬也不甘示弱。本是争吵中的气话,可是,由于双方性格都比较犟,谁也不肯让一步,第二天,两人竟真的到婚姻登记处正式协议离婚,近十年的婚姻就这样了结了。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宋小娜随黄立彬生活,但考虑到女儿上学的客观情况,女儿暂时与宋美芬一起生活,黄立彬支付抚养费用。
遭受感情创伤的黄立彬只身来到成都,感到孤苦寂寞,常常借酒浇愁,憔悴不堪,像变了个人似的。黄立彬的变化,引起了他的业务伙伴蒋玉婕的注意。蒋玉婕小黄立彬2岁,由于忙于创业,28岁的她至今未婚。自从因业务关系与黄立彬相识后,蒋玉婕就十分钦佩黄立彬,心中对黄立彬曾产生过别样的情愫,只是她看到黄立彬早已结婚生女,只得把自己的爱慕之情深深藏在心底。她见黄立彬这段日子情绪十分低落,猜想他肯定遭遇了什么挫折,便常常在工作之余开导黄立彬。在一次酒醉之后,黄立彬向蒋玉婕倾诉了心中的痛楚。说到伤心之处,不禁抱住蒋玉婕号啕大哭。蒋玉婕体会到黄立彬心中的痛苦,便将黄立彬轻轻揽入怀中,让他尽情地发泄心中的苦楚。
就这样,黄立彬与蒋玉婕恋爱了,两人于2001年4月27日结婚,并将家安在了成都市。听说黄立彬在离婚后四个多月就闪电般结婚了,宋美芬很生气,为了在前夫面前争个面子,也于当年11月匆匆与陈勇刚结婚。可是,宋美芬与陈勇刚不像黄立彬与蒋玉婕那样有感情基础,因此,再婚后,宋美芬并未感到幸福。她开始对自己当初草率离婚的做法感到后悔不已。
2002年春节,黄立彬将生意交给妻子蒋玉婕照看,自己回老家探亲,看望父母和女儿。宋美芬再婚后,女儿宋小娜便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其间,宋美芬也正好回来看望女儿,两人相见,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喜、怒、哀、乐、怨一齐涌上心头。两人毕竟有十年的夫妻感情基础,不是说了结就能了结的,再加上女儿的从中撮合,两人惺惺相惜。当晚,在女儿的挽留下,宋美芬留了下来,与前夫黄立彬重续男女之欢。
和前夫旧情复燃后,她常常以女儿生活、学习出现的问题为由,打电话给黄立彬,让黄立彬回老家。
离婚后,黄立彬感觉最对不起的就是女儿,因此,每当前妻为女儿的事打电话给他,他不管工作多忙,都会丢下手中的事赶回老家看望女儿。回来后,女儿就会拉着他不让走,宋美芬趁机大献殷勤,为黄立彬洗衣做饭,问寒问暖……黄立彬感受到了从前的家庭温暖和柔情似水的关怀,对前妻产生了一丝愧疚之情。而宋美芬与前夫藕断丝连的事很快传到了丈夫陈勇刚的耳中,由于两人本就无感情,结婚不到一年,宋美芬便与丈夫陈勇刚于2002年8月9日离婚了。
当天,宋美芬就将自己又离婚的消息告诉了黄立彬。得知消息后,黄立彬立即从成都飞回到前妻身边。为了宽慰前妻,在前妻与丈夫离婚后的第三天,黄立彬便瞒着妻子在老家购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屋,出资装修后,留给了前妻及女儿居住,自此开始了“金屋藏前妻”的生活。不过,黄立彬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将房屋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
黄立彬与蒋玉婕结婚后,又生了一子一女。自从与蒋玉婕有了孩子后,黄立彬感觉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伤害了前妻和女儿,不能再伤害现任妻子和两个孩子了。因此,在与前妻的交往中,黄立彬有所收敛,对前妻的态度也有所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美芬对黄立彬的占有欲越来越强。黄立彬态度的转变,宋美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认为这一切都是蒋玉婕从中使的坏。为了牢牢拴住前夫,2005年国庆节期间,宋美芬赶到成都,要黄立彬和她一起回老家。见前妻追到成都,黄立彬害怕将事情闹大,为了稳住前妻,黄立彬答应以后一定回老家和她生活。可宋美芬认为这是黄立彬开的空头支票,非要立据为证。黄立彬拗不过宋美芬,一心只想尽快把事情平息下来,等以后再慢慢商谈,便答应了宋美芬的要求,与宋美芬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均认可自2000年起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约定:1.黄立彬购买的现由宋美芬居住的房屋归宋美芬所有。2.黄立彬归还宋美芬人民币3万元。3.婚生女儿宋小娜随宋美芬生活。4.黄立彬答应宋美芬,等在成都市某公司的合同到期,就回老家生活。如反悔的话,赔偿宋美芬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20万元整。
前夫未践约,前妻一怒掀波澜引发连环讼
黄立彬在某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宋美芬便时时催促黄立彬遵守诺言,回老家共同生活。可是,黄立彬在成都是有家的人,而且与妻子蒋玉婕婚后又育有一儿一女,怎么可能说丢就丢了。在宋美芬的紧逼之下,黄立彬便把前妻宋美芬和现任妻子蒋玉婕重新进行了审视,这才发现现任妻子蒋玉婕是那么能干贤惠、温柔体贴。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恼不已,对自己与前妻签下荒唐协议后悔不迭,便决定与前妻了断这段重续的孽缘,真心悔过善待妻子蒋玉婕。因此,对于前妻的要求,黄立彬决定采取拖延战术。可是,宋美芬对黄立彬岂肯轻易放过,见黄立彬冷落自己,生怕黄立彬不履行诺言,便加快了对黄立彬的紧逼,这让黄立彬非常反感,索性对宋美芬不予理睬。而黄立彬的态度也彻底激怒了宋美芬,知道黄立彬的心已不在自己身上,在经过长时间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她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让黄立彬为他的绝情行为付出代价。于是,2007年7月4日,宋美芬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前夫黄立彬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黄立彬履行协议中关于房屋及3万元还款的约定。
前妻竟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这让黄立彬感到意外和伤心。更让他气愤的是,由于宋美芬这么一闹,他与前妻之间的丑事再也瞒不了妻子了。万般无奈之下,黄立彬决定向妻子主动坦白认错,并乞求妻子原谅。
听了丈夫的述说,蒋玉婕如五雷轰顶。她没有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婚后竟背着自己与前妻做出这么多龌龊之事,竟然还被前妻告上了法庭,真是丢人现眼。蒋玉婕对于丈夫黄立彬的行为分外恼怒,一气之下提出与丈夫离婚。黄立彬理解妻子的愤怒,面对痛苦欲绝的妻子,他不断忏悔,最终获得了妻子的原谅。夫妻俩重归于好后,迅速达成一致对外的协议。
2007年8月30日,蒋玉婕也来到了法院,一纸诉状将宋美芬和丈夫黄立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一槌定是非,共有房产赠二奶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明知其有合法配偶的宋美芬同居生活,两人的行为均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理应予以纠正。现黄立彬与宋美芬已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法院对此不再作出裁断。本案讼争协议条款所涉及的住房,系黄立彬自开发商处购买所得,房屋所有权人亦仅登记为黄立彬,故该住房不能认定为黄立彬与宋美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宋美芬称该房系其与黄立彬共同出资购买,无证据证实。即便宋美芬偿还过住房贷款,也只能说明黄立彬与宋美芬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但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关。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该住房所有权,且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归属未作特别约定,故应依法认为该套住房为黄立彬与妻子蒋玉婕的共同财产。住房是一项重要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住房为标的的处分行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黄立彬未经妻子蒋玉婕同意,擅自订立协议拟将夫妻共有的住房无偿处分给宋美芬,损害了妻子蒋玉婕的合法权利,既不符合公序良俗,也有违法律关于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故黄立彬与宋美芬之间订立的讼争住房所有权归宋美芬、由黄立彬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协议条款无效,蒋玉婕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2007年12月27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宋美芬、黄立彬于2005年10月14日订立的关于本案讼争住房所有权归宋美芬及由黄立彬办理过户手续的协议条款无效。
2008年3月15日,法院对宋美芬诉黄立彬案也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宋美芬的一切诉讼请求。
丈夫丢了,丢得那么窝囊;官司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付出了感情、精力、金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丢尽了脸面,一连串的打击让宋美芬伤心欲绝,她苦闷、绝望,甚至想到自杀,以求一了百了,只是,女儿还小,让她牵挂不下。事情发生后,她虽然痛恨前夫,但更后悔自己该放手时没有放手。
(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编/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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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变二奶,原任丈夫书面协议赠与房产
高大帅气的黄立彬1971年1月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1991年初,在朋友的撮合下,他与小自己一岁的宋美芬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情投意合,第二年便结了婚。
婚后,黄立彬做起了电动产品生意。可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生意很难做。为了开辟新的市场,黄立彬只得长期住在成都市,整日东奔西走,推销他的产品。由于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体力劳累,黄立彬在不知不觉中忽略了对妻子女儿的关心。宋美芬见丈夫回家待的时间短了,寄的钱也少了,便对丈夫产生了误解,开始有了怨言和指责。而黄立彬则认为自己这么辛苦在外奔波,却得不到妻子的理解和安慰,觉得妻子简直不可理喻。由于双方缺少沟通,两人的误会越来越深,矛盾也越来越大。
2000年12月的一天,黄立彬风尘仆仆地赶回家,却因一句不投机的话,他和妻子又大吵起来。气头上的黄立彬怒不择言:“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算了。”“离就离,谁还能离不开谁?”宋美芬也不甘示弱。本是争吵中的气话,可是,由于双方性格都比较犟,谁也不肯让一步,第二天,两人竟真的到婚姻登记处正式协议离婚,近十年的婚姻就这样了结了。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宋小娜随黄立彬生活,但考虑到女儿上学的客观情况,女儿暂时与宋美芬一起生活,黄立彬支付抚养费用。
遭受感情创伤的黄立彬只身来到成都,感到孤苦寂寞,常常借酒浇愁,憔悴不堪,像变了个人似的。黄立彬的变化,引起了他的业务伙伴蒋玉婕的注意。蒋玉婕小黄立彬2岁,由于忙于创业,28岁的她至今未婚。自从因业务关系与黄立彬相识后,蒋玉婕就十分钦佩黄立彬,心中对黄立彬曾产生过别样的情愫,只是她看到黄立彬早已结婚生女,只得把自己的爱慕之情深深藏在心底。她见黄立彬这段日子情绪十分低落,猜想他肯定遭遇了什么挫折,便常常在工作之余开导黄立彬。在一次酒醉之后,黄立彬向蒋玉婕倾诉了心中的痛楚。说到伤心之处,不禁抱住蒋玉婕号啕大哭。蒋玉婕体会到黄立彬心中的痛苦,便将黄立彬轻轻揽入怀中,让他尽情地发泄心中的苦楚。
就这样,黄立彬与蒋玉婕恋爱了,两人于2001年4月27日结婚,并将家安在了成都市。听说黄立彬在离婚后四个多月就闪电般结婚了,宋美芬很生气,为了在前夫面前争个面子,也于当年11月匆匆与陈勇刚结婚。可是,宋美芬与陈勇刚不像黄立彬与蒋玉婕那样有感情基础,因此,再婚后,宋美芬并未感到幸福。她开始对自己当初草率离婚的做法感到后悔不已。
2002年春节,黄立彬将生意交给妻子蒋玉婕照看,自己回老家探亲,看望父母和女儿。宋美芬再婚后,女儿宋小娜便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其间,宋美芬也正好回来看望女儿,两人相见,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喜、怒、哀、乐、怨一齐涌上心头。两人毕竟有十年的夫妻感情基础,不是说了结就能了结的,再加上女儿的从中撮合,两人惺惺相惜。当晚,在女儿的挽留下,宋美芬留了下来,与前夫黄立彬重续男女之欢。
和前夫旧情复燃后,她常常以女儿生活、学习出现的问题为由,打电话给黄立彬,让黄立彬回老家。
离婚后,黄立彬感觉最对不起的就是女儿,因此,每当前妻为女儿的事打电话给他,他不管工作多忙,都会丢下手中的事赶回老家看望女儿。回来后,女儿就会拉着他不让走,宋美芬趁机大献殷勤,为黄立彬洗衣做饭,问寒问暖……黄立彬感受到了从前的家庭温暖和柔情似水的关怀,对前妻产生了一丝愧疚之情。而宋美芬与前夫藕断丝连的事很快传到了丈夫陈勇刚的耳中,由于两人本就无感情,结婚不到一年,宋美芬便与丈夫陈勇刚于2002年8月9日离婚了。
当天,宋美芬就将自己又离婚的消息告诉了黄立彬。得知消息后,黄立彬立即从成都飞回到前妻身边。为了宽慰前妻,在前妻与丈夫离婚后的第三天,黄立彬便瞒着妻子在老家购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屋,出资装修后,留给了前妻及女儿居住,自此开始了“金屋藏前妻”的生活。不过,黄立彬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将房屋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
黄立彬与蒋玉婕结婚后,又生了一子一女。自从与蒋玉婕有了孩子后,黄立彬感觉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伤害了前妻和女儿,不能再伤害现任妻子和两个孩子了。因此,在与前妻的交往中,黄立彬有所收敛,对前妻的态度也有所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美芬对黄立彬的占有欲越来越强。黄立彬态度的转变,宋美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认为这一切都是蒋玉婕从中使的坏。为了牢牢拴住前夫,2005年国庆节期间,宋美芬赶到成都,要黄立彬和她一起回老家。见前妻追到成都,黄立彬害怕将事情闹大,为了稳住前妻,黄立彬答应以后一定回老家和她生活。可宋美芬认为这是黄立彬开的空头支票,非要立据为证。黄立彬拗不过宋美芬,一心只想尽快把事情平息下来,等以后再慢慢商谈,便答应了宋美芬的要求,与宋美芬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均认可自2000年起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约定:1.黄立彬购买的现由宋美芬居住的房屋归宋美芬所有。2.黄立彬归还宋美芬人民币3万元。3.婚生女儿宋小娜随宋美芬生活。4.黄立彬答应宋美芬,等在成都市某公司的合同到期,就回老家生活。如反悔的话,赔偿宋美芬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20万元整。
前夫未践约,前妻一怒掀波澜引发连环讼
黄立彬在某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宋美芬便时时催促黄立彬遵守诺言,回老家共同生活。可是,黄立彬在成都是有家的人,而且与妻子蒋玉婕婚后又育有一儿一女,怎么可能说丢就丢了。在宋美芬的紧逼之下,黄立彬便把前妻宋美芬和现任妻子蒋玉婕重新进行了审视,这才发现现任妻子蒋玉婕是那么能干贤惠、温柔体贴。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恼不已,对自己与前妻签下荒唐协议后悔不迭,便决定与前妻了断这段重续的孽缘,真心悔过善待妻子蒋玉婕。因此,对于前妻的要求,黄立彬决定采取拖延战术。可是,宋美芬对黄立彬岂肯轻易放过,见黄立彬冷落自己,生怕黄立彬不履行诺言,便加快了对黄立彬的紧逼,这让黄立彬非常反感,索性对宋美芬不予理睬。而黄立彬的态度也彻底激怒了宋美芬,知道黄立彬的心已不在自己身上,在经过长时间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她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让黄立彬为他的绝情行为付出代价。于是,2007年7月4日,宋美芬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前夫黄立彬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黄立彬履行协议中关于房屋及3万元还款的约定。
前妻竟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这让黄立彬感到意外和伤心。更让他气愤的是,由于宋美芬这么一闹,他与前妻之间的丑事再也瞒不了妻子了。万般无奈之下,黄立彬决定向妻子主动坦白认错,并乞求妻子原谅。
听了丈夫的述说,蒋玉婕如五雷轰顶。她没有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婚后竟背着自己与前妻做出这么多龌龊之事,竟然还被前妻告上了法庭,真是丢人现眼。蒋玉婕对于丈夫黄立彬的行为分外恼怒,一气之下提出与丈夫离婚。黄立彬理解妻子的愤怒,面对痛苦欲绝的妻子,他不断忏悔,最终获得了妻子的原谅。夫妻俩重归于好后,迅速达成一致对外的协议。
2007年8月30日,蒋玉婕也来到了法院,一纸诉状将宋美芬和丈夫黄立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一槌定是非,共有房产赠二奶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明知其有合法配偶的宋美芬同居生活,两人的行为均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理应予以纠正。现黄立彬与宋美芬已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法院对此不再作出裁断。本案讼争协议条款所涉及的住房,系黄立彬自开发商处购买所得,房屋所有权人亦仅登记为黄立彬,故该住房不能认定为黄立彬与宋美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宋美芬称该房系其与黄立彬共同出资购买,无证据证实。即便宋美芬偿还过住房贷款,也只能说明黄立彬与宋美芬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但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关。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该住房所有权,且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归属未作特别约定,故应依法认为该套住房为黄立彬与妻子蒋玉婕的共同财产。住房是一项重要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住房为标的的处分行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黄立彬未经妻子蒋玉婕同意,擅自订立协议拟将夫妻共有的住房无偿处分给宋美芬,损害了妻子蒋玉婕的合法权利,既不符合公序良俗,也有违法律关于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故黄立彬与宋美芬之间订立的讼争住房所有权归宋美芬、由黄立彬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协议条款无效,蒋玉婕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2007年12月27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宋美芬、黄立彬于2005年10月14日订立的关于本案讼争住房所有权归宋美芬及由黄立彬办理过户手续的协议条款无效。
2008年3月15日,法院对宋美芬诉黄立彬案也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宋美芬的一切诉讼请求。
丈夫丢了,丢得那么窝囊;官司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付出了感情、精力、金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丢尽了脸面,一连串的打击让宋美芬伤心欲绝,她苦闷、绝望,甚至想到自杀,以求一了百了,只是,女儿还小,让她牵挂不下。事情发生后,她虽然痛恨前夫,但更后悔自己该放手时没有放手。
(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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