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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我国普通城镇居民户的购房能力。与传统的房价收入比概念忽视未来收入增长相比,本文提出了“理论房价收入比”,建立了一个能够反映居民户现有资产、未来可支配收入增长、利率和购房意愿等因素的模型,并对我国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进行了合理性检验。研究结果显示:除深圳外,其它一线城市实际的房价收入比都要远远高于理论房价收入比,表明这些城市的居民户对当地普通住宅的支付能力很差。对二线城市的研究显示两种房价收入比差值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但总的来说,我国城镇住房价格居高,居民购房能力普遍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