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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沿用至今,我国的《户口管理条例》将人口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主要户口类型.并据以实行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这项法律制度不仅加剧了城乡差别,阻碍了人口资源自由流动,也影响了社会稳定,至今已难以为继。因此,完善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必须突破传统思维,从目标模式、改革原则及法律完善等多方面入手,进行整体法制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