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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来,“零工资”就业似乎是“重事业,不重金钱”,理应赢得雇主的赏识和认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一厢情愿的“零工资”
毕业生就业又进入了新的高峰期,在人流如潮的各大招聘会现场,出现了很多不寻常的现象,大学毕业生为了争取一份工作,自降身价,或者不敢询问薪水,甚至愿意“零工资”就业。在熙熙攘攘的就业大军中,大学生这样做到底是一种值得赞扬的理性,还是一种无奈之举?
据了解,“零工资”就业实际上是学生毕业后、就业前的一种待业状态,是以单位给毕业生提供积累经验的机会,毕业生为单位做事不计报酬为交换条件的。
近日记者就“如何看待零工资就业”问题在北京等地高校采访时,许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表示,不反对通过短期的“零工资”就业来换取宝贵的工作经验和就业机会,“为了找一个好工作,‘零工资’就业是可以考虑的。”
专家分析预测,今明两年我国部分城市的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在今年的一些大学生招聘会上,用工单位的招录条件日渐走高,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经验”等字样的招聘启事随处可见。正是由于用人单位这种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使得没有多少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不得不选择“零工资”就业。在这样的选择背后,是大学生们希望用汗水换取工作经验,并以此作为好工作“敲门砖”的无奈。
表面看来,这些大学生似乎是“重事业,不重金钱”,理应赢得雇主的赏识和认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多招聘企业对此的看法是,学子如此“自降身价”会被认为缺乏信心,很可能更难找到工作。一项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显示,55.8%的企业都表示不会接受“零工资”就业学生。这些企业主认为,如果求职者对自己的能力都不敢定一个合适的价位,或者说就把自己定位成“零工资”,这样的人才恰恰是有远见的雇主不敢聘用的。一个单位选择人才,自然最看重的是应聘者的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不是说没有工作经历就没有希望被录用,关键是应聘者所拥有的知识能否在今后的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如果说,应聘者的知识与理念得到雇主的赏识,自然就会得到充分的实践与培训机会,便能在工作中迅速成长起来。
即使双方自愿,也不应提倡
也确实有一部分企业认为,“给大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实习的机会,同时还不用支付报酬,因此一部分用人单位也乐得向他们敞开大门。”所以,“零工资”就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此,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郭世英认为,不应提倡“零工资”就业。大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使在试用期,劳动关系双方也应该签订合同,且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求职者来说,“零工资”就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一旦出现问题,也不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
郭世英认为,“零工资”就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秩序,也容易被某些唯利是图、恶意用工企业所利用。他提醒大学毕业生,谨慎作出“零工资”就业的选择。
其实,在当前就业压力下,毕业生做出“零工资”就业的选择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想要获取工作经验,不一定要以此为代价,这一现象也暴露出一些高校在教学与实践上的“脱节”。因此,各高校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的机会,并将专业学习与择业就业有机结合,以保证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对在校大学生们而言,也应早早地考虑如何进入社会,为自己的将来有目的地进行规划,特别是在学校期间就要结合自己所学知识在相关单位进行实习,从而更早地积累工作经验,并及时反馈知识欠缺部分,再次进行积累和加深。只有这样,在毕业就业时,才可能摒弃浮躁盲目的就业心理,以充足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应对社会的洗礼。
一厢情愿的“零工资”
毕业生就业又进入了新的高峰期,在人流如潮的各大招聘会现场,出现了很多不寻常的现象,大学毕业生为了争取一份工作,自降身价,或者不敢询问薪水,甚至愿意“零工资”就业。在熙熙攘攘的就业大军中,大学生这样做到底是一种值得赞扬的理性,还是一种无奈之举?
据了解,“零工资”就业实际上是学生毕业后、就业前的一种待业状态,是以单位给毕业生提供积累经验的机会,毕业生为单位做事不计报酬为交换条件的。
近日记者就“如何看待零工资就业”问题在北京等地高校采访时,许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表示,不反对通过短期的“零工资”就业来换取宝贵的工作经验和就业机会,“为了找一个好工作,‘零工资’就业是可以考虑的。”
专家分析预测,今明两年我国部分城市的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在今年的一些大学生招聘会上,用工单位的招录条件日渐走高,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经验”等字样的招聘启事随处可见。正是由于用人单位这种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使得没有多少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不得不选择“零工资”就业。在这样的选择背后,是大学生们希望用汗水换取工作经验,并以此作为好工作“敲门砖”的无奈。
表面看来,这些大学生似乎是“重事业,不重金钱”,理应赢得雇主的赏识和认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多招聘企业对此的看法是,学子如此“自降身价”会被认为缺乏信心,很可能更难找到工作。一项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显示,55.8%的企业都表示不会接受“零工资”就业学生。这些企业主认为,如果求职者对自己的能力都不敢定一个合适的价位,或者说就把自己定位成“零工资”,这样的人才恰恰是有远见的雇主不敢聘用的。一个单位选择人才,自然最看重的是应聘者的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不是说没有工作经历就没有希望被录用,关键是应聘者所拥有的知识能否在今后的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如果说,应聘者的知识与理念得到雇主的赏识,自然就会得到充分的实践与培训机会,便能在工作中迅速成长起来。
即使双方自愿,也不应提倡
也确实有一部分企业认为,“给大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实习的机会,同时还不用支付报酬,因此一部分用人单位也乐得向他们敞开大门。”所以,“零工资”就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此,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郭世英认为,不应提倡“零工资”就业。大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使在试用期,劳动关系双方也应该签订合同,且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求职者来说,“零工资”就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一旦出现问题,也不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
郭世英认为,“零工资”就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秩序,也容易被某些唯利是图、恶意用工企业所利用。他提醒大学毕业生,谨慎作出“零工资”就业的选择。
其实,在当前就业压力下,毕业生做出“零工资”就业的选择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想要获取工作经验,不一定要以此为代价,这一现象也暴露出一些高校在教学与实践上的“脱节”。因此,各高校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的机会,并将专业学习与择业就业有机结合,以保证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对在校大学生们而言,也应早早地考虑如何进入社会,为自己的将来有目的地进行规划,特别是在学校期间就要结合自己所学知识在相关单位进行实习,从而更早地积累工作经验,并及时反馈知识欠缺部分,再次进行积累和加深。只有这样,在毕业就业时,才可能摒弃浮躁盲目的就业心理,以充足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应对社会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