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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裁判是一场比赛的灵魂,裁判的判罚尺度直接影响到一场高水平足球比赛的质量,随着地区足球水平越来越高,对裁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谈谈如何对比赛的合理调控,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地区高校 足球裁判 比赛 合理调控
裁判员是竞赛场上的主持人与执法者,为运动员创造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他的行为将受到运动员和观众的评价,出色的裁判工作会赢得公众的肯定,否则将受到指责。因此,他的工作直接影响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的发挥和比赛形势。足球场同时也为裁判员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场所。各地区足球比赛越来越多,然而现在裁判员在临场执法中,难免因为跑位、选位不当等主客观因素,出现诸多错判、漏判从而队员闹情绪,严重的甚至对裁判大打出手。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加上自己的一些心得,为今后在地区足球裁判工作顺利进行做出绵薄之力。
一、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一)场上气氛
在关键比赛前,两队实力相当赛前双方在精神上、物质上都会做大量的准备,到场上拼劲十足,充分调动自身的潜力,力争取得比赛的胜利。这样的比赛,一开场就十分激烈,很快比赛进入白热化状态,运动员处于运动情绪的振奋状态,双方都想进球,以保持心理上的优势,如果一方进球比分发生变化,这时比赛气氛会更加紧张,争夺球、奔跑更激烈,伴随着比赛更加激烈,队员的心有时会失控而处于激情状态。动作过大、过猛、犯规现象增多,个别队员有时会故意犯规进球一方想保持优势,失球一方将会进行更大的自我动员,充分发挥各方面潜力尽快挽不利局面。
(二)冲撞的问题
足球规则“允许双方为了抢球均可用肩以下至肘关节以上的臂侧部,以适当的力量冲撞对方相应的部位”。那么,裁判员在场上应该怎样判断双方球员是对球不对人呢?既然规则允许互相冲撞,在正式的比赛中又如何体现呢。一般情况下,当两名攻防队员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身体对抗。裁判是否会认为个子高大的球员占优,而同情身体比较单薄的球员呢?判罚是否会有所改变呢。在有些专业,球员人高马大,身体相当强壮。而有些专业的球员就身体条件来说相对单薄,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在场上的判断以及理解要更深层次,有时在很难判断的情况下,也需要及时地做出反应。在比赛中,我们有的裁判员往往把无意造成的身体接触当作犯规判罚了,把争抢中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冲撞与接触,当成撞人给“吹”了。场上显得,“哨”多,停顿的次数多,影响了比赛的连续性。
(三)裁判员情绪的变化
心理素质问题是当前足球裁判的突出问题。裁判员是场上的执法官,在判罚时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裁判员的心理压力,直接影响执法效果。综合来看,裁判的心理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场上紧张,易受外界干扰,情绪不稳定等。例如,场上气氛紧张时,顶不住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常会出现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心理状态,致使判罚犹豫而引起队员的不满。由于思想不能高度集中,越是怕出问题的时刻往往越容易出现问题。常见的裁判问题有心理素质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因而影响水平的发挥,造成不应有的失误,影响了得失分,心理素质在不利性因素中已日渐上升为影响公正执法的主要因素。
(四)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而闹事
在地区高校,这种现象是时有发生的。由于哨声、手势,以及哨后不解释,导致裁判与运动员之间的沟通沟通减少,等主客观因素,出现诸多错判、漏判从而队员闹情绪,最后导致比赛失控,严重的甚至对裁判大打出手。
二、裁判员如何对比赛进行合理调控
(一)控制比赛气氛
一般情况下,比赛气氛比较正常时,队员对一些犯规动作只要裁判员判罚了,受侵犯的队员比较宽容。但是场上气氛趋于恶化时,双方对犯规动作就斤斤计较。有些尽管裁判员已经判罚,但受侵犯的队员仍不相让,有时发生口角、有时马上报复还以拳脚。有时到比赛恢复时猛追刚才侵犯自己的对方队员,直到实施了报复才取得心理平衡。裁判员应在鸣哨判罚后及时赶到判罚地点使双方队员脱离接触。对于有报复行为的队员决不姑息,因为队员之间的心理感染是迅速的,这种影响不是从理性知觉通道输入的,而是通过情绪、行为的暗示效应于无意识中接受的。如果不迅速地制止,会导致比赛气氛进一步恶化,上火药味更浓甚至酿成恶性事故。比赛气氛正常时多掌握一些有利,使队员有更多的机会发挥技术,战术水平,同时也培养运动员善于运用有利和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如果比赛气氛趋于恶化时对故意犯规粗野动作要及时地严加判罚,少考虑有利,以免事态扩大难以收拾。
(二)准确识别冲撞的性质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只判罚故意犯规的精神,裁判员判断犯规时,应理解运动员动作的企图,正确地识别其犯规动作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所谓“故意”,就是队员有意识地犯规,目的是做出有损于对方的动作。例如:前锋捅球越过后卫,快速奔跑越过对方,但后卫转身快,抢在了前面,前锋由于奔跑的惯性收不住脚而触及了对方,这出于无意,不算犯规。又如:双方为了争顶球同时跳起合理地在空中身体互撞,虽然有时某一方队员被撞倒在地,但由于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争球,不是撞人取巧,正确识别动作目的。
(三)调节自己的情绪
“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着裁判水平,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足球裁判员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展现良好裁判技巧的必要条件”。基层足球比赛的运动队水平参差不齐,有技术水平好的运动员,也有较多技术水平低的运动员,他们没有系统训练的经历,更没有参加正规的、高水平的比赛经历,这些运动员的最大特点是技术粗糙,不合理、不规范,协调性、对抗能力差。通过了解和分析,使裁判员有心理准备,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执法方案,一旦比赛中出现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等问题,就能“有备而来”,坚决及时地给予制止和判罚。再次熟悉规则,控制自己的睡眠和饮食,整理好裁判用具,调节赛前的心理状态,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应不受其干扰,保持心理平衡,情绪稳定。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哨音准确、手势动作舒展、判罚到位规范,面部表情柔和,这样能够在运动员和观众心中产生一种威望,从而确保足球运动技术,战术水平的发挥和比赛的效果。只要裁判员具备了良好的、稳定的临场心理状态,不怕场上发生各种状况,能够排除干扰,头脑冷静,果断处置,确保比赛的顺利。
(四)合理运用肢体语言
在比赛中裁判员还可以通过对运动员身体接触,表示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谅解和感情融洽,这一点更容易为比赛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情感氛围。如比赛中裁判员对有情绪的运动员通过拍拍其肩膀或身体其它部位向运动员表示、别激动、你的情况我了解等一些友好的信息。通过这些拍、推等触摸传达裁判员的友好信息,调节运动员的情绪,以达到比赛的顺利进行。也可用面部表情、眼神向运动员传递自己的思想。如对于一些喜欢闹事的不听指挥的运动员,裁判员可给他们以严厉的脸色和目光,向他们发出严重的警告,以制止事态的恶化,而对于一些虽有不满情绪,但态度转好的运动员,裁判员则可通过友好的表情和友善的目光,给予安抚,使其心理平衡以达到调节情绪的目的。在运用体态语言交往时,比较口语话,易懂,体态语言能将多种信息同时传递,内容丰富,及时做出有效的处理,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想控制好基层的比赛,要记住一点那就是不要让裁判成为比赛的焦点,合理运用肢体语言、熟悉规则和裁判法,调节自身情绪,提高动作判罚准确性是调控比赛的关键,要保持一个裁判应有的风度,一次微笑,一次有力气的手势,一次和助理裁判员的交流,都能达到调控比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夏风光.足球裁判应运用体态语言调控比赛[J].上饶师专学院报.2000.6(3).
[2] 成宇.足球裁判员执法失误与对策研究[J].体育文化周刊.2010.10.
[3] 罗伟坤.浅谈如何做好基层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J].竞技体育.2011.02(18).
关键词 地区高校 足球裁判 比赛 合理调控
裁判员是竞赛场上的主持人与执法者,为运动员创造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他的行为将受到运动员和观众的评价,出色的裁判工作会赢得公众的肯定,否则将受到指责。因此,他的工作直接影响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的发挥和比赛形势。足球场同时也为裁判员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场所。各地区足球比赛越来越多,然而现在裁判员在临场执法中,难免因为跑位、选位不当等主客观因素,出现诸多错判、漏判从而队员闹情绪,严重的甚至对裁判大打出手。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加上自己的一些心得,为今后在地区足球裁判工作顺利进行做出绵薄之力。
一、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一)场上气氛
在关键比赛前,两队实力相当赛前双方在精神上、物质上都会做大量的准备,到场上拼劲十足,充分调动自身的潜力,力争取得比赛的胜利。这样的比赛,一开场就十分激烈,很快比赛进入白热化状态,运动员处于运动情绪的振奋状态,双方都想进球,以保持心理上的优势,如果一方进球比分发生变化,这时比赛气氛会更加紧张,争夺球、奔跑更激烈,伴随着比赛更加激烈,队员的心有时会失控而处于激情状态。动作过大、过猛、犯规现象增多,个别队员有时会故意犯规进球一方想保持优势,失球一方将会进行更大的自我动员,充分发挥各方面潜力尽快挽不利局面。
(二)冲撞的问题
足球规则“允许双方为了抢球均可用肩以下至肘关节以上的臂侧部,以适当的力量冲撞对方相应的部位”。那么,裁判员在场上应该怎样判断双方球员是对球不对人呢?既然规则允许互相冲撞,在正式的比赛中又如何体现呢。一般情况下,当两名攻防队员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身体对抗。裁判是否会认为个子高大的球员占优,而同情身体比较单薄的球员呢?判罚是否会有所改变呢。在有些专业,球员人高马大,身体相当强壮。而有些专业的球员就身体条件来说相对单薄,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在场上的判断以及理解要更深层次,有时在很难判断的情况下,也需要及时地做出反应。在比赛中,我们有的裁判员往往把无意造成的身体接触当作犯规判罚了,把争抢中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冲撞与接触,当成撞人给“吹”了。场上显得,“哨”多,停顿的次数多,影响了比赛的连续性。
(三)裁判员情绪的变化
心理素质问题是当前足球裁判的突出问题。裁判员是场上的执法官,在判罚时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裁判员的心理压力,直接影响执法效果。综合来看,裁判的心理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场上紧张,易受外界干扰,情绪不稳定等。例如,场上气氛紧张时,顶不住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常会出现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心理状态,致使判罚犹豫而引起队员的不满。由于思想不能高度集中,越是怕出问题的时刻往往越容易出现问题。常见的裁判问题有心理素质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因而影响水平的发挥,造成不应有的失误,影响了得失分,心理素质在不利性因素中已日渐上升为影响公正执法的主要因素。
(四)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而闹事
在地区高校,这种现象是时有发生的。由于哨声、手势,以及哨后不解释,导致裁判与运动员之间的沟通沟通减少,等主客观因素,出现诸多错判、漏判从而队员闹情绪,最后导致比赛失控,严重的甚至对裁判大打出手。
二、裁判员如何对比赛进行合理调控
(一)控制比赛气氛
一般情况下,比赛气氛比较正常时,队员对一些犯规动作只要裁判员判罚了,受侵犯的队员比较宽容。但是场上气氛趋于恶化时,双方对犯规动作就斤斤计较。有些尽管裁判员已经判罚,但受侵犯的队员仍不相让,有时发生口角、有时马上报复还以拳脚。有时到比赛恢复时猛追刚才侵犯自己的对方队员,直到实施了报复才取得心理平衡。裁判员应在鸣哨判罚后及时赶到判罚地点使双方队员脱离接触。对于有报复行为的队员决不姑息,因为队员之间的心理感染是迅速的,这种影响不是从理性知觉通道输入的,而是通过情绪、行为的暗示效应于无意识中接受的。如果不迅速地制止,会导致比赛气氛进一步恶化,上火药味更浓甚至酿成恶性事故。比赛气氛正常时多掌握一些有利,使队员有更多的机会发挥技术,战术水平,同时也培养运动员善于运用有利和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如果比赛气氛趋于恶化时对故意犯规粗野动作要及时地严加判罚,少考虑有利,以免事态扩大难以收拾。
(二)准确识别冲撞的性质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只判罚故意犯规的精神,裁判员判断犯规时,应理解运动员动作的企图,正确地识别其犯规动作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所谓“故意”,就是队员有意识地犯规,目的是做出有损于对方的动作。例如:前锋捅球越过后卫,快速奔跑越过对方,但后卫转身快,抢在了前面,前锋由于奔跑的惯性收不住脚而触及了对方,这出于无意,不算犯规。又如:双方为了争顶球同时跳起合理地在空中身体互撞,虽然有时某一方队员被撞倒在地,但由于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争球,不是撞人取巧,正确识别动作目的。
(三)调节自己的情绪
“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着裁判水平,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足球裁判员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展现良好裁判技巧的必要条件”。基层足球比赛的运动队水平参差不齐,有技术水平好的运动员,也有较多技术水平低的运动员,他们没有系统训练的经历,更没有参加正规的、高水平的比赛经历,这些运动员的最大特点是技术粗糙,不合理、不规范,协调性、对抗能力差。通过了解和分析,使裁判员有心理准备,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执法方案,一旦比赛中出现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等问题,就能“有备而来”,坚决及时地给予制止和判罚。再次熟悉规则,控制自己的睡眠和饮食,整理好裁判用具,调节赛前的心理状态,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应不受其干扰,保持心理平衡,情绪稳定。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哨音准确、手势动作舒展、判罚到位规范,面部表情柔和,这样能够在运动员和观众心中产生一种威望,从而确保足球运动技术,战术水平的发挥和比赛的效果。只要裁判员具备了良好的、稳定的临场心理状态,不怕场上发生各种状况,能够排除干扰,头脑冷静,果断处置,确保比赛的顺利。
(四)合理运用肢体语言
在比赛中裁判员还可以通过对运动员身体接触,表示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谅解和感情融洽,这一点更容易为比赛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情感氛围。如比赛中裁判员对有情绪的运动员通过拍拍其肩膀或身体其它部位向运动员表示、别激动、你的情况我了解等一些友好的信息。通过这些拍、推等触摸传达裁判员的友好信息,调节运动员的情绪,以达到比赛的顺利进行。也可用面部表情、眼神向运动员传递自己的思想。如对于一些喜欢闹事的不听指挥的运动员,裁判员可给他们以严厉的脸色和目光,向他们发出严重的警告,以制止事态的恶化,而对于一些虽有不满情绪,但态度转好的运动员,裁判员则可通过友好的表情和友善的目光,给予安抚,使其心理平衡以达到调节情绪的目的。在运用体态语言交往时,比较口语话,易懂,体态语言能将多种信息同时传递,内容丰富,及时做出有效的处理,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想控制好基层的比赛,要记住一点那就是不要让裁判成为比赛的焦点,合理运用肢体语言、熟悉规则和裁判法,调节自身情绪,提高动作判罚准确性是调控比赛的关键,要保持一个裁判应有的风度,一次微笑,一次有力气的手势,一次和助理裁判员的交流,都能达到调控比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夏风光.足球裁判应运用体态语言调控比赛[J].上饶师专学院报.2000.6(3).
[2] 成宇.足球裁判员执法失误与对策研究[J].体育文化周刊.2010.10.
[3] 罗伟坤.浅谈如何做好基层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J].竞技体育.201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