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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鲁朵制度是游牧民族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军政建制,作为首领的私产由其子嗣继承。契丹建国后,该建制成为一种皇家制度被确立并延续,辽代被称为"宫卫"制度。整个辽代一共建有十二个宫卫和一个类似宫卫的府。契丹灭亡渤海后,大量渤海人被移民到辽境易地设置州县而治,而这些州县很多被划归斡鲁朵辖领。因此,有大量渤海人被填充到斡鲁朵(宫卫)中成为宫户。这些渤海户与其他民户一样,在斡鲁朵(宫卫)内承担着赋税徭役等职责,但是其社会地位却普遍不高,受到宫主和辽廷的双重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