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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真相而领取的
结婚证是否合法?
东莞市大岭山读者严先生陈述:
我是东莞市人,妻子是来自河北省的一位打工妹,曾在酒楼工作。我们于2006年中秋节结婚。婚后不到半年,妻子乙肝病发作,呈现肝硬化症状。医生根据病理检测,说妻子是多年乙肝病患者。我询问她关于病情的事,她却不承认。我们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我提出离婚,她死活不同意。我想请教两个问题:第一,妻子隐瞒病史和我结婚,这个婚姻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第二,我的房子在结婚前由母亲交付2万元首期款,婚后,供楼每月450元由我付款,所以,直至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平时家庭生活开销由我支付,妻子每月1000多元的薪水基本上用于她自己的穿衣打扮。请问,这样的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离婚时是不是只能对半分?因为实际上房款全部是由我母亲和我个人缴款,我能否使用银行取款收据作为证据?
答:1)妻子是否隐瞒病史的问题,要由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妻子之前知道自己的病情,就不能归罪为妻子隐瞒病史。只要是由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是合法婚姻。如果感情确己破裂,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2)有证据证明的,婚前交付的首期款可作为个人财产,婚后交付的供楼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提前辞工遭遇克扣工钱怎么办?
河南读者张剑南陈述:
我在该厂做工时间不够半年,进厂时签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的条款有这么一条:自签合同之日起工作不足半年的,扣10~20天工资。现在,我想辞工回家,并提前一个月申请,而厂里要扣我5天工资。请问,《劳动法》有这条规定吗?厂方行为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答: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约定,双方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并将劳动合同书送劳动部门进行审查、签证。
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工;如果员工并非在法律规定可以辞工的情形下提出辞工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接到辞工书起计算,满30天后结算工人工资,不得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3。劳动保障局将在查清事实后,对该企业做出处理。
3.户口迁出学校后原户籍
所在地未接收怎么办?
东莞虎门南栅六区读者谭锡港先生陈述:
我女友读中专的时候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的时候又要求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但原户籍所在地并未接收。现在,她的户口也不知道究竟在哪里。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身份证?听说截至2008年就统一用第二代身份证了,我想咨询第二代身份证该怎么办?到结婚的时候又该怎样办手续呢?
答:1)你女友毕业时候的户籍未迁进家乡派出所,由此推断,你女友的户籍仍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你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办法“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考虑将你女友的户籍迁至她的接收单位所在城市,或与你结婚所在城市。
2)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到指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馆(点)拍摄数码相片,领取《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和彩色相片,持本人的《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数码相片、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的综合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缴纳办证工本费。两个月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原身份证、户口簿、缴费单据到指定办证窗口取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自愿结婚的男女当事人,持户口证明(户口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特约主持:毛威
E-mail:[email protected]
结婚证是否合法?
东莞市大岭山读者严先生陈述:
我是东莞市人,妻子是来自河北省的一位打工妹,曾在酒楼工作。我们于2006年中秋节结婚。婚后不到半年,妻子乙肝病发作,呈现肝硬化症状。医生根据病理检测,说妻子是多年乙肝病患者。我询问她关于病情的事,她却不承认。我们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我提出离婚,她死活不同意。我想请教两个问题:第一,妻子隐瞒病史和我结婚,这个婚姻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第二,我的房子在结婚前由母亲交付2万元首期款,婚后,供楼每月450元由我付款,所以,直至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平时家庭生活开销由我支付,妻子每月1000多元的薪水基本上用于她自己的穿衣打扮。请问,这样的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离婚时是不是只能对半分?因为实际上房款全部是由我母亲和我个人缴款,我能否使用银行取款收据作为证据?
答:1)妻子是否隐瞒病史的问题,要由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妻子之前知道自己的病情,就不能归罪为妻子隐瞒病史。只要是由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是合法婚姻。如果感情确己破裂,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2)有证据证明的,婚前交付的首期款可作为个人财产,婚后交付的供楼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提前辞工遭遇克扣工钱怎么办?
河南读者张剑南陈述:
我在该厂做工时间不够半年,进厂时签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的条款有这么一条:自签合同之日起工作不足半年的,扣10~20天工资。现在,我想辞工回家,并提前一个月申请,而厂里要扣我5天工资。请问,《劳动法》有这条规定吗?厂方行为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答: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约定,双方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并将劳动合同书送劳动部门进行审查、签证。
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工;如果员工并非在法律规定可以辞工的情形下提出辞工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接到辞工书起计算,满30天后结算工人工资,不得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3。劳动保障局将在查清事实后,对该企业做出处理。
3.户口迁出学校后原户籍
所在地未接收怎么办?
东莞虎门南栅六区读者谭锡港先生陈述:
我女友读中专的时候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的时候又要求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但原户籍所在地并未接收。现在,她的户口也不知道究竟在哪里。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身份证?听说截至2008年就统一用第二代身份证了,我想咨询第二代身份证该怎么办?到结婚的时候又该怎样办手续呢?
答:1)你女友毕业时候的户籍未迁进家乡派出所,由此推断,你女友的户籍仍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你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办法“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考虑将你女友的户籍迁至她的接收单位所在城市,或与你结婚所在城市。
2)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到指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馆(点)拍摄数码相片,领取《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和彩色相片,持本人的《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数码相片、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的综合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缴纳办证工本费。两个月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原身份证、户口簿、缴费单据到指定办证窗口取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自愿结婚的男女当事人,持户口证明(户口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特约主持:毛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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