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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案例,来说明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倾向于变成一种市场竞争手段,进而提出了我国跨国维权存在的几个方面及相应的应对机制。
关键词:知识产权;贸易保护;应对机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4-124 -02
最近几年,国际贸易形势严峻,贸易保护措施越演越烈,越来越多国家以“经济安全”和保护本国虚弱产业为由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阻挠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兴国家企业出口,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很多国家公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并在爱国主义的掩护下使其合法化,這势必会给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我国出口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的以维护知识产权为名的诉讼案频频发生,诉讼的对方往往是国际知名大企业,无论从企业规模还是从知名度上来说,这些中国企业和国际大牌企业不是一个重量级。
随着发达国家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本应是法律范畴的知识产权问题,却演变成了国际贸易保护的盔甲,更形象地说,欧美商界大佬们绑架了本国司法体系,为自身利益服务,频频发起恶意诉讼,而欧美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态度更是助长了此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案件回放
锡山区外向型经济发达,外贸依存度最高时达88.8%,出口贡献度达75.88%,出口规模最高达29亿美元,形成了以机械设备、电子技术、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品、化工产品、食品等为支撑的出口商品结构。其中机电产品占比在50%左右,对全区出口贡献最大。美国作为锡山区最大出口市场,出口份额达17%。因此美国贸易保护的一举一动,都对本区出口造成直接影响。如2006年美国本田就对本区某动力设备企业发动“337”侵权调查,给企业出口带来巨大麻烦。在此形势下,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主动应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赢了官司,为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了胜诉蓝本和维权典范。
2008年3月,申锡公司展品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一次工程机械展会甫一亮相,就遭世界高空作业机械龙头企业Tractel公司诉讼,状告申锡公司制造的吊篮核心部件——提升机“外观侵权”和“不公平竞争”。面对突如其来的“跨国官司”,公司董事会深思熟虑后毅然应诉。在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面前,2010年8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地方法院即决审判申锡公司胜诉。原告方败诉后不服地方法院判决,再次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一年半以后,这起耗时近4年、前后2次开庭总共耗费230多万美元的国际诉讼,以江苏申锡公司的完胜终告结束,不仅打破了美国行业巨头设置的贸易壁垒,维护了公平竞争,更捍卫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尊严。
如果说申锡公司两年前的第一次获胜启示我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自身必须要有过硬的核心技术,还要注重自主品牌的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第二次获胜,则值得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推敲,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依据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了国际专利,是否就意味着畅通无阻呢? TRACTEL公司明知商业外观侵权的诉求十分牵强却依然提诉,在一审败诉后,明知没有更有力的证据却依然上诉,每一步看似都不具有大公司应有的谨慎,到底它意欲何为?答案从它的根本目的来推理,就一目了然。该公司的根本目的是阻止与其形成竞争的中国吊篮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只要法院受理诉讼,则相应提出的暂时进口禁止令就可生效,中国公司如畏惧国际诉讼而不应诉,则美国公司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永久性排除异己;中国公司如果应诉,在官司费用、专业律师、法律知识等方面占尽劣势,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全失,输面极大;即使退一万步,美国公司输了官司,因美国民事诉讼程序旷日持久,一拖数月甚至数年,一审败诉还可上诉,诉讼期间进口禁止令一直有效,这可能也正是TRACTEL公司宁愿赔偿也要上诉的原因,最大限度拖延进口禁止令的有效期。从本案来看,从2008年3月到2012年2月,申锡公司进军美国市场的脚步足足被拖延了4年之久。
二、维权难点
在越来越完备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倾向于变成一种市场竞争的手段。跨国维权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面临的跨国维权难度会更大一些。主要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手挑起纠纷手段多样。知识产权纠纷常常因市场竞争而起,对手通常的目的是获取市场利益。对手在挑起纠纷的同时,常常会进行一些媒体公关工作,如果在这方面处理不当,有时会造成“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局面。而中国企业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要处理好各类关系,非常不容易,尤其是在当地市场对中国企业不甚了解的时候,要说服当地市场接受一个外来者更不容易。
二是法律体系存在差异。中国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法律分析。但各国间法律的差异较大,要准确分析法律关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是资金匮乏。中国走出国门的企业多为制造型企业,这类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利润水平普遍不高。而应对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花费往往非常高。有许多企业面临这样的纠纷时,在高额的诉讼费用面前低下了头。
四是人才匮乏。中国高端的知识产权人才本来就非常匮乏,而为数不多的人才常常已经被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收归门下,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申锡公司此次诉讼获得了一些美国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但并非所有企业都有渠道获得这种资源。
三、应对机制
随着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无疑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的恐慌,不排除国外企业通过挑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来阻碍中国企业的海外扩张步伐。中国企业需要转变思路,积极应对,而中国政府在此过程中同样责无旁贷。
从企业来讲,应提高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意识,制定企业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重在做好预防工作,加快由单纯模仿和引进国外技术到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变,树立自己的品牌,申请自己的专利,从而加大在这场利益较量中自身的筹码。当然,中国产品要冲破层层包围,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需要的绝不仅仅是产品本身的竞争力。企业在提升技术层面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要注重软实力的打造,推行国际化经营理念,加快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制订国际市场营销战略,只有内功和外力相辅相成,管理和技术软硬兼施,方能在国际贸易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旦已经遭遇或者极有可能遭遇知识产权的起诉与调查,企业则应积极应对,而不能消极逃避。引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很多,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确实存在侵权或被侵权的事实;另一类则是意图通过挑起知识产权纠纷达到其他的目的。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和对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步,分析纠纷的法律性質。中国企业在遇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要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根据当地法律仔细分析案件的性质,分析当事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步,认清自身的责任。如果确实属于对方恶意诉讼,则应为企业产品或技术寻找权利依据,研究对方知识产权的权利主张缺陷所在,准备应诉。第三步,判断对手的目的。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非常复杂。无论是出现了对方侵犯自己权利的情况,还是对方起诉自己侵权,往往在案件中存在其他目的。企业应积极同有关国外企业进行洽谈磋商,寻求非诉讼解决方式,争取有利结果。 第四步,研判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需要从企业十年以上的发展战略高度判断知识产权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本身胜负涉及的可能金额不会太大,但这类案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可能会在十年以上。如果在美国输了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企业不仅输的是侵权赔偿,更为严重的是影响了企业在美国的形象。 第五步,投入合适的资源获取最大利益。即根据投入和收益对比,核算企业应该为应对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投入多大的人力和资金。
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自不待言,政府应从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国内企业向国外申请商标与专利,包括介绍国外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提供资金扶助等等;政府应当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国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中国政府还应该充分利用政府间磋商机制,对美国政府施加积极影响,力阻美国企业动辄挥舞知识产权大棒以阻止我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在法律知识援助方面,建议国家组织律师协会、专利代理人协会、商标代理人协会等,成立专门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委员会,投入专门资金研究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个案应对方案。切实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提高中国法律人才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水平。
在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正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而加剧的特殊情况下,应对贸易摩擦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锡山区也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
首先,建立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涉外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尤其是应对国外反侵权、反补贴调查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
其次,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由区商务局牵头,让企业在第一时间知道贸易摩擦的动态信息,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应对。
第三,积极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应诉反倾销、反补贴、337调查等各类案件。尤其对来自出口市场前景较好、又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国家的案件,更要鼓励企业参加应诉,以巩固来之不易的出口市场。
第四,慎重出台并梳理扶持政策。一是要做到严格审核本地出台的各项扶持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禁止出台违反WTO规则的禁止性补贴(出口实绩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合理使用可诉性补贴。二是对过去已经出台的各项补贴政策进行梳理。对一些涉嫌禁止性补贴政策和效率不高的鼓励政策进行修订,对一些不用或无效的政策措施及时予以废止。
作者简介:
徐科威,男,东南大学MBA在读研究生,现供职于江苏锡山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关键词:知识产权;贸易保护;应对机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4-124 -02
最近几年,国际贸易形势严峻,贸易保护措施越演越烈,越来越多国家以“经济安全”和保护本国虚弱产业为由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阻挠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兴国家企业出口,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很多国家公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并在爱国主义的掩护下使其合法化,這势必会给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我国出口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的以维护知识产权为名的诉讼案频频发生,诉讼的对方往往是国际知名大企业,无论从企业规模还是从知名度上来说,这些中国企业和国际大牌企业不是一个重量级。
随着发达国家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本应是法律范畴的知识产权问题,却演变成了国际贸易保护的盔甲,更形象地说,欧美商界大佬们绑架了本国司法体系,为自身利益服务,频频发起恶意诉讼,而欧美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态度更是助长了此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案件回放
锡山区外向型经济发达,外贸依存度最高时达88.8%,出口贡献度达75.88%,出口规模最高达29亿美元,形成了以机械设备、电子技术、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品、化工产品、食品等为支撑的出口商品结构。其中机电产品占比在50%左右,对全区出口贡献最大。美国作为锡山区最大出口市场,出口份额达17%。因此美国贸易保护的一举一动,都对本区出口造成直接影响。如2006年美国本田就对本区某动力设备企业发动“337”侵权调查,给企业出口带来巨大麻烦。在此形势下,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主动应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赢了官司,为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了胜诉蓝本和维权典范。
2008年3月,申锡公司展品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一次工程机械展会甫一亮相,就遭世界高空作业机械龙头企业Tractel公司诉讼,状告申锡公司制造的吊篮核心部件——提升机“外观侵权”和“不公平竞争”。面对突如其来的“跨国官司”,公司董事会深思熟虑后毅然应诉。在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面前,2010年8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地方法院即决审判申锡公司胜诉。原告方败诉后不服地方法院判决,再次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一年半以后,这起耗时近4年、前后2次开庭总共耗费230多万美元的国际诉讼,以江苏申锡公司的完胜终告结束,不仅打破了美国行业巨头设置的贸易壁垒,维护了公平竞争,更捍卫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尊严。
如果说申锡公司两年前的第一次获胜启示我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自身必须要有过硬的核心技术,还要注重自主品牌的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第二次获胜,则值得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推敲,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依据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了国际专利,是否就意味着畅通无阻呢? TRACTEL公司明知商业外观侵权的诉求十分牵强却依然提诉,在一审败诉后,明知没有更有力的证据却依然上诉,每一步看似都不具有大公司应有的谨慎,到底它意欲何为?答案从它的根本目的来推理,就一目了然。该公司的根本目的是阻止与其形成竞争的中国吊篮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只要法院受理诉讼,则相应提出的暂时进口禁止令就可生效,中国公司如畏惧国际诉讼而不应诉,则美国公司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永久性排除异己;中国公司如果应诉,在官司费用、专业律师、法律知识等方面占尽劣势,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全失,输面极大;即使退一万步,美国公司输了官司,因美国民事诉讼程序旷日持久,一拖数月甚至数年,一审败诉还可上诉,诉讼期间进口禁止令一直有效,这可能也正是TRACTEL公司宁愿赔偿也要上诉的原因,最大限度拖延进口禁止令的有效期。从本案来看,从2008年3月到2012年2月,申锡公司进军美国市场的脚步足足被拖延了4年之久。
二、维权难点
在越来越完备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倾向于变成一种市场竞争的手段。跨国维权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面临的跨国维权难度会更大一些。主要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手挑起纠纷手段多样。知识产权纠纷常常因市场竞争而起,对手通常的目的是获取市场利益。对手在挑起纠纷的同时,常常会进行一些媒体公关工作,如果在这方面处理不当,有时会造成“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局面。而中国企业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要处理好各类关系,非常不容易,尤其是在当地市场对中国企业不甚了解的时候,要说服当地市场接受一个外来者更不容易。
二是法律体系存在差异。中国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法律分析。但各国间法律的差异较大,要准确分析法律关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是资金匮乏。中国走出国门的企业多为制造型企业,这类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利润水平普遍不高。而应对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花费往往非常高。有许多企业面临这样的纠纷时,在高额的诉讼费用面前低下了头。
四是人才匮乏。中国高端的知识产权人才本来就非常匮乏,而为数不多的人才常常已经被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收归门下,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申锡公司此次诉讼获得了一些美国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但并非所有企业都有渠道获得这种资源。
三、应对机制
随着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无疑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的恐慌,不排除国外企业通过挑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来阻碍中国企业的海外扩张步伐。中国企业需要转变思路,积极应对,而中国政府在此过程中同样责无旁贷。
从企业来讲,应提高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意识,制定企业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重在做好预防工作,加快由单纯模仿和引进国外技术到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变,树立自己的品牌,申请自己的专利,从而加大在这场利益较量中自身的筹码。当然,中国产品要冲破层层包围,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需要的绝不仅仅是产品本身的竞争力。企业在提升技术层面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要注重软实力的打造,推行国际化经营理念,加快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制订国际市场营销战略,只有内功和外力相辅相成,管理和技术软硬兼施,方能在国际贸易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旦已经遭遇或者极有可能遭遇知识产权的起诉与调查,企业则应积极应对,而不能消极逃避。引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很多,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确实存在侵权或被侵权的事实;另一类则是意图通过挑起知识产权纠纷达到其他的目的。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和对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步,分析纠纷的法律性質。中国企业在遇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要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根据当地法律仔细分析案件的性质,分析当事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步,认清自身的责任。如果确实属于对方恶意诉讼,则应为企业产品或技术寻找权利依据,研究对方知识产权的权利主张缺陷所在,准备应诉。第三步,判断对手的目的。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非常复杂。无论是出现了对方侵犯自己权利的情况,还是对方起诉自己侵权,往往在案件中存在其他目的。企业应积极同有关国外企业进行洽谈磋商,寻求非诉讼解决方式,争取有利结果。 第四步,研判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需要从企业十年以上的发展战略高度判断知识产权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本身胜负涉及的可能金额不会太大,但这类案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可能会在十年以上。如果在美国输了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企业不仅输的是侵权赔偿,更为严重的是影响了企业在美国的形象。 第五步,投入合适的资源获取最大利益。即根据投入和收益对比,核算企业应该为应对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投入多大的人力和资金。
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自不待言,政府应从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国内企业向国外申请商标与专利,包括介绍国外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提供资金扶助等等;政府应当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国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中国政府还应该充分利用政府间磋商机制,对美国政府施加积极影响,力阻美国企业动辄挥舞知识产权大棒以阻止我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在法律知识援助方面,建议国家组织律师协会、专利代理人协会、商标代理人协会等,成立专门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委员会,投入专门资金研究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个案应对方案。切实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提高中国法律人才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水平。
在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正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而加剧的特殊情况下,应对贸易摩擦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锡山区也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
首先,建立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涉外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尤其是应对国外反侵权、反补贴调查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
其次,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由区商务局牵头,让企业在第一时间知道贸易摩擦的动态信息,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应对。
第三,积极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应诉反倾销、反补贴、337调查等各类案件。尤其对来自出口市场前景较好、又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国家的案件,更要鼓励企业参加应诉,以巩固来之不易的出口市场。
第四,慎重出台并梳理扶持政策。一是要做到严格审核本地出台的各项扶持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禁止出台违反WTO规则的禁止性补贴(出口实绩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合理使用可诉性补贴。二是对过去已经出台的各项补贴政策进行梳理。对一些涉嫌禁止性补贴政策和效率不高的鼓励政策进行修订,对一些不用或无效的政策措施及时予以废止。
作者简介:
徐科威,男,东南大学MBA在读研究生,现供职于江苏锡山开发区开发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