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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2012年,泰兴市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三农”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深入开展以“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能人型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为内容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五个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