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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和斯密关于正义源泉的论述中,存在着一条效用—美感—快乐—德性—正义的逻辑链条,并且情感扮演着比理性更重要的角色。休谟更关注作为互惠的正义,斯密则强调作为不偏不倚的正义,二者之间是互补和统一的。通过社会中的约定等途径实现正义,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尤其是休谟揭示出一些关键理念,可视为现代博弈论和制度设计中的纳什均衡与激励等思想的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