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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施行以来受到不少学者的批评;为此,有必要对其重新确立其立法宗旨,重新设计定位.如以终极价值"公正"放在首位,以保护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把传统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细分为被告型第三人和辅助性第三人,会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